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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央企合规风险频发 方燕建议:央企建立年度合规法律意见书制度

公培佳 2019-3-6 14:31:19

本报记者 公培佳 两会报道

随着《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出台,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再次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则建议,建立中央企业年度合规法律意见书制度,抑制央企合规风险频发现象。

2018 年 11 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推动中央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着力打造法治央企,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而早在 2015 年,国资委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要求央企加强法治建设,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全面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等。之后,国资委等中央企业主管部门陆续发布了多份中央企业合规管理的文件。

方燕向《华夏时报》记者介绍称,2017 年 12 月 29 日,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制定的《合规管理体系指南》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

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于 2018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该《合规管理体系指南》对于如何建立以良好治理、比例原则、透明和可持续性原则为基础的合规管理体系并持续实施、评价和改进提供了指导。

但事实上,中央企业合规风险至今仍频发。

方燕向大会提交的建议中举例称,2018 年 12 月 27 日,中国石化爆出原油衍生品交易巨亏的消息,随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澄清公告》,就联合石化在某些原油交易过程中产生损失的事件作出公告。该事件发生在《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印发后不久,引起了舆论对企业合规管理的一轮热议。

“国有企业肩负管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任,为境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建立严格的批准和授权制度自不待言,而监管对于中央企业的要求则是要求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遵守企业合规管理的制度。”方燕表示。

如何让类似的奉贤事件不再发生?

在此之前,多省市其实已建立了外部董事制度。如早在 2009 年,国资委就印发了《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外部董事履职行为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外部董事队伍建设。中央企业

定期选聘外部董事并予以公示。

对此,方燕建议:一、中央企业建立年度合规法律意见书制度。由中央企业选聘的律师,结合《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合规管理体系指南》等,就中央企业合规经营各个方面的执行情况出具年度法律意见书。同时,协助中央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使合规管理体系与年度法律意见书相辅相成,互为依托;

二、设定保密范围,划分保密领域,建立企业保密制度;

三、设立聘请外部董事、外部监事的制度,充分发挥外部专家对央企合规治理的作用,对于重大的经营行为应当由外部董事、监事出具意见;

四、中央企业应选聘优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落实依法治企。中央企业日常经营管理、重大对外投资等均应由专业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确保中央企业的合规、合法运营;

五、细化合规管理方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中强调了重点领域的合规管理,如市场交易、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劳动用工、财务税收、知识产权、商业伙伴、海外投资等。上述方面的内容均应在年度合规法律意见书中体现,以便律师能够对中央企业的合规制度执行情况做出判断,为中央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合规法律建议;

六、细化合规管理评估机制。中央企业应建立合规管理评估体系,定期对中央企业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分析,对中央企业合规管理进行年度总结性评价,为年度合规法律意见书提供支持。法律、财务、内控、行业,相应结果与董监高任职挂钩。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