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仲琦 冯樱子 北京报道
被整个行业视为最严的融资租赁监管办法终于来了,一场涉及万余家融资租赁公司的行业洗牌在所难免。
6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披露,为进一步加强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风险,银保监会近日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共六章五十五条。《办法》完善了业务经营规则,明确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租赁物范围以及禁止从事的业务或活动,完善融资租赁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等制度;加强监管指标约束,新设了部分审慎监管指标内容,推动融资租赁公司专注主业,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厘清监管职责分工,明确银保监会和地方政府的职责分工,并对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提出具体要求,建立分级监管和专职监管员制度。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据全国融资租赁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截至2019年末,全国共有融资租赁公司11124家。目前,融资租赁行业“空壳”“失联”企业数量较多,约72%的融资租赁公司处于空壳、停业状态,部分公司经营偏离主业,给行业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
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认为应加强监管引导,通过准确分类,清理存量,审慎从严,严控增量,推动融资租赁行业减量增质。”
通过分类处置“减量增质”
作为与实体经济结合紧密的一种投融资方式,融资租赁具有融资便利、期限灵活、财务优化的特点,在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推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行业发展总体保持平稳态势。
据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为适应新的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审慎、统一的融资租赁业务监管规则,夯实强化监管、合规发展和规范管理的制度基础,促进融资租赁公司依法合规经营,银保监会研究制定了《办法》。
“《办法》之所以引起整个行业关注,是因为自从商务部明确将融资租赁监管职责划归至银保监会后,首次从制度层面对融资租赁行业进行统一规范整改。”天津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的负责人对记者说。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按照“补短板、严监管、防风险、促规范”的原则,通过加强和完善融资租赁公司的事中事后监管,引导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规范业务经营,明确业务范围和负面活动清单,对租赁物范围进行限定;落实指标约束,引导融资租赁公司专注主业,加强合规监管约束,规定融资租赁资产比重、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比例、集中度管理等监管指标内容;加强风险防范。完善融资租赁公司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计提准备金、租赁物评估管理等制度;实施分类处置,明确细化认定标准,指导地方开展分类处置工作。
目前,万余家融资租赁行业“空壳”“失联”企业数量较多,约72%的融资租赁公司处于空壳、停业状态,部分公司经营偏离主业,给行业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对此,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认为:“应加强监管引导,通过分类处置推动融资租赁行业减量增质”。
具体来说,就是准确分类,清理存量,按照经营风险、违法违规情形,将融资租赁公司划分为正常经营、非正常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等三类,明确三类公司的认定标准,细化分类处置措施;同时,通过审慎从严、严控增量,在缺乏行政许可的情况下,要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会商机制,严格控制融资租赁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
值得注意的是,为引导融资租赁公司专注主业,强化风险意识,逐步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办法》增加了融资租赁资产比重、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比例、集中度和关联度等审慎监管指标内容。
此外,在《办法》中还设置了达标过渡期,过渡期内要求存量融资租赁公司逐步达到有关监管要求。考虑到部分特定行业的融资租赁业务期限较长,《办法》将过渡期由原来的“两年”延长到“三年”,并允许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过渡期。
行业洗牌在所难免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我国融资租赁公司数量惊人。据全国融资租赁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截至2019年末,全国共有融资租赁公司11124家,比上年增加518家,同比增长5%。不过,其中超过七成的融资租赁公司处于空壳、停业状态。
随着《办法》的落地,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一场涉及万余家融资租赁企业的行业洗牌在所难免。其实,在《办法》公布之前,南通、上海、重庆和北京等多地已经开始对“空壳”“失联”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整顿。
去年2月20日至6月30日,重庆市金融监管局对重庆市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整顿规范工作,发现13家融资租赁公司未在注册地办公、未按期向监管部门报送月度报表,监管部门无法与其取得联系。随后,重庆市金融监管局对这13家处于“失联”状态的融资租赁公司发出联系公告。
2019年7月,南通市金融监管局发布的7月份监管分类动态结果披露,该市有17家融资租赁公司被列为“监管困难类”机构,包括本地法人机构13家、异地法人分支机构4家。此外,还有36家融资租赁公司被列为“疑似异常类”的类金融机构,其中,本地法人机构为6家,异地法人分支机构为30家。
在融资租赁业务体量较大的天津市,监管部门同样展开了清理整顿。2019年12月10日,天津市金融监管局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有关文件精神及《市金融局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黑名单”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经过市、区金融工作部门甄别筛选,将13家融资租赁公司列入“黑名单”。此外,天津市在去年8月曾将22家融资租赁公司列入“黑名单”。
去年11月和12月,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经过对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清理排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无法取得联系及其他经营异常情况。排查发现的异常情况包括:无实缴资本、6个月以上未经营、未按时填报企业自查表、未按监管要求接入数据报送系统在线报送企业经营数据等。两批名单加起来,上海市经营异常融资租赁公司达554家。
而最近发布融资租赁公司“黑名单”较多的是上海和深圳。今年5月12日,有498家进入上海市的融资租赁经营异常公司名单。5月20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失联融资租赁企业名录公告,有788家未取得联系,另外14家融资租赁公司未通过审核,这些公司已纳入深圳市失联融资租赁企业名单。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