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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诉祥源文化索赔案密集开庭 律师提示最新索赔条件

厉健 2020-8-23 21:34:34

厉健

8月21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祥源文化,代码:600576)、龙薇传媒、赵薇、孔德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又有最新进展,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密集安排86起案件开庭。

原告代理人之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此前法院已有同类案件生效示范判决,因此本次庭审相对简便,目前距离本案索赔时效届满已经不足8个月,我们正在继续征集投资者索赔。

案情回溯,2018年4月17日,祥源文化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现祥源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龙藏传媒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龙薇传媒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龙薇传媒关于积极促使本次控股权转让交易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证监会决定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龙薇传媒、赵薇等相关责任人一并处罚。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在处罚决定公布后,全国各地陆续有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起诉祥源文化等被告索赔。

2020年8月20日,祥源文化发布2020年度半年报,披露公司所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受理、判决、撤诉等情况,同时还指出,为避免公司因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产生经济损失,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先生于2017年8月4日承诺如因个人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导致上市公司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均由孔德永先生无条件向上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承诺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此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我们代理的全国首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索赔案一审、二审胜诉,已于2019年7月顺利拿到赔偿款。在司法实践中,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如果不依法起诉,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通常不会主动赔付。”厉健律师称,参考示范判决,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期间买入祥源文化股票,并在2017年2月28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赔偿金额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厉健律师指出,截至2016年12月31日,祥源文化股东总户数为47790户,截至2017年3月31日,祥源文化股东总户数为102668户,结合最新诉讼公告披露的案件数量分析,仍有为数不少的受损投资者没有及时起诉。本案索赔时效将于2021年4月16日届满,如果超过索赔时效才起诉,一旦被告提出时效抗辩,适格投资者将丧失胜诉权。

投资者索赔需提交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对账单(2017年1月1日至3月31日)、详细联系方式。

公开报道显示,2020年1月18日,人民法院报编辑部评选公布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件。此次入选的十个商事案件,均为2019年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杭州中院审理的股民诉祥源文化、龙薇传媒、赵薇等证券虚假陈述系列案入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华夏时报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2003年至今,代理投资者起诉6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

厉健团队索赔热线:13806513406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