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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艺星隆胸致死停业14个月后:昔日会员退款无门 背后莆田系四大家族“撑腰”

崔笑天 2020-9-8 15:02:52

本报记者 崔笑天 北京报道

“这家店的负责人就这么消失了,我们找不到途径退款。现在一直是闭店状态。”9月3日,于洁(化名)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于洁是大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下称“大连艺星”)的一名付费会员,她口中的店铺,指的正是大连艺星。2019年7月,大连艺星因一位客户在隆胸手术过程中死亡一事受到舆论关注。事发一年后,大连市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鉴定书认为,大连艺星的违规行为与患者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完全责任。”

隆胸致死一案终于尘埃落定,但几十位像于洁这样的预付费会员,至今仍未等到大连艺星承诺的退款。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大连艺星的有关投诉已经达到34条,涉及金额多则68000元,少则1000元,投诉中最常出现的字样是“不予退款”“联系不到人”。

天眼查数据显示,大连艺星由艺星医疗美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艺星集团”)100%持股。关于大连艺星会员退费问题,《华夏时报》记者多次致电艺星集团,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值得注意的是,艺星集团一直采用预付费的形式向消费者收取费用。消费者提前存入一笔钱在会员卡里,即可以获得10%-25%的折扣,医生及销售人员再向其推荐疗程在2-36次不等的医美项目。在预付费市场中,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维权成本高,钱款难追回。

退不回的预付费

《华夏时报》记者采访到了多位大连艺星的会员。她们主要被公众号上推送的预存活动优惠吸引,但刚存完钱,还没来得及去做医美项目,大连艺星就出了医疗事故。“当时我通过微信,看到他们在做活动,然后去店里交了1380元。”于洁说。

2019年7月5日,大连艺星发生隆胸致死事故,此时便有会员警惕起来,询问店内的工作人员会不会对后续的医美项目产生影响。“我在办卡的时候加了工作人员微信,我问他店里没事吗,他说没问题,没事。但后来我才知道,那个时候大连艺星已经停业了。”张女士告诉本报记者。她在2018年在大连艺星预存了4000元,准备去做小气泡等护肤项目,一次还没有消费过。

公开报道显示,2019年7月30日,大连艺星即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随着隆胸致死一事不断发酵,张女士再度询问这位工作人员,“结果他已经换了新的工作。不过他告诉我别担心,后续会有专人与我对接退款的事情,还给了我对接人的电话。”

这也是大部分大连艺星会员们的普遍经历。在2019年底,她们与所谓的对接人沟通,并以短信的形式,将自己的名字、会员卡号、银行账号等信息发送过去。不过之后,大连艺星却以却春节假期、财务系统关闭、疫情影响等原因拖延退款时间,最后石沉大海。

张女士表示, “当时我发送给他这些个人信息之后,还特意向他确认过这样可不可以。他说没有问题,大约过两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公司会把这笔钱打给我。”但是她至今未收到这笔钱,再拨过去,对接人的电话已经成为空号。

如今距离大连艺星关门已经过去14个月,这些退款无门的会员们无法联系到公司,曾经与她们笑脸相迎的销售人员有的换了新的工作,有的干脆不回微信、电话。

不过,天眼查数据显示,大连艺星的公司状态仍为“存续”。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人黄爱成,由艺星医疗美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艺星集团”)100%持股,是艺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艺星集团于2009年成立,注册资本为1.56亿元,在上海、杭州、黑龙江、武汉、大连、重庆、温州、西安等19个城市均有医院布局,诊疗业务范围涉及整形美容、皮肤美容、口腔美容、微整形等诸多领域。

在会员们退款无门的同时,艺星集团的业务却开展得红红火火。天猫上的艺星旗舰店显示,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99划算节”活动,店铺推出了多款优惠及满减,折扣力度不小。以一款瘦脸产品为例,消费者在线上付款时,可以选择在上海、北京、南京等18个城市线下使用,大连艺星不在其中。

艺星旗舰店客服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套餐可使用的范围均不包括大连,大连艺星何时能开门“还不清楚”。

背后齐聚莆田系四大家族

鲜为人知的是,艺星集团光鲜的外表下,是一家“血统纯正”的莆田系,聚齐了著名的陈、林、詹、黄四大家族。“我一直不知道他们是莆田系的。”当记者提及此事时,张女士的语气略显惊讶。

天眼查数据显示,汉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艺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智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是艺星集团的前三大股东,分别持股43.85%、30.04%、8.21%。陈氏家族掌门人陈国兴、陈国雄兄弟通过这三家公司,分别持有艺星集团35.95%、30.76%的股权,为最终受益人。

同时,詹宗阳为宁波智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的实控人,持股36.91%;林志龙、林志尧、林长青亦通过该合伙企业间接持股艺星集团,林长青还是艺星集团的第五大股东,持股4.60%。此外,宁波汇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持有艺星集团1.70%股份,黄元立是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73.53%。

莆田系的一大特点是疯狂的广告投放。他们最早从承包医院科室起家,后迅速发展壮大,在全国建立以男科、妇科、整形等专科为主的连锁民营医院。一直以来,这些医院主要依赖线上推广获客,以夸大疗效、虚假宣传、过度医疗等手段,赚得高昂利润,因此饱受诟病。

2018年,艺星集团曾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随后又撤回。这份招股书,可以清晰地展现艺星集团在广告营销上的“疯狂”:2015-2017年,艺星集团营收分别为4.05亿元、7.23亿元和10.3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13亿元、0.49亿元、1.14亿元。而艺星集团销售费用甚至可以达到净利润的十倍,报告期内的销售费用分别为1.3亿、2.54亿、3.05亿元。

一直以来,艺星集团旗下多家医院因发布违法广告而受到频遭行政处罚。2016年7月-2019年9月,上海艺星被各区市场监管局处以8次行政处罚,罚款共计69.7万元;2017年10月-2018年6月,北京艺星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处以3次行政处罚,罚款共计47万元;2015年10月-2019年6月,温州艺星被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处以5次行政处罚,罚款共计5.06万元……

同时,这些医院也陷入多起法律诉讼,主要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以及肖像权侵权纠纷。

隆胸致死大连艺星负全责

与巨大的广告投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医疗质量。大连艺星发生的医疗事故就是最为典型的例子。

2019年7月5日,一位32岁女子王某在大连艺星做隆胸手术时发生意外,经抢救后不幸身亡。在今年7月13日大连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王某进入手术室后到宣告临床死亡的5小时时间线被清晰还原。

11时许王某进入手术室,12时许手术医生进入手术室行手术操作。13时许手术医生离开手术室,由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医学毕业生对手术切口进行对皮及表皮加密缝合。

13时27分,麻醉医生离开手术室。14时许王某出现躁动,麻醉医生医嘱给予静脉注射维库溴铵2mg、枸橼酸舒芬太尼5μg,停止麻醉泵后离开手术室。14时30分至14时40分许,麻醉医生再次返回手术室查看王某准备拔管,发现心电监护报警,开始施以抢救措施。

14时57分,手术医生回到手术室参与抢救,同时呼叫120,给予王某电除颤、心肺复苏等措施至120急救车到达。急救人员到达现场时,王某已经没有了呼吸与脉搏,“一切反射消失。心电图显示心电静止。”

15时42分,患者被送到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医院对患者继续行心肺复苏等抢救治疗,终因抢救无效临床死亡。

上述鉴定书中明确,王某的死亡与术中出现病情变化时,医方观察、处理、抢救不及时有关。“医方的违规行为与患者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医方应承担完全责任。”

具体的违规行为有,第一,麻醉医生为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医方聘用仅有初级职称的麻醉医生开展全麻手术,并允许其同时管理两台麻醉手术,这违反了《2014版中国麻醉学指南与专家共识》。第二,医方管理不规范,在患者手术期间,手术医生离岗、麻醉医生及手术护士多次往返手术室,对患者病情监护不到位。第三,医方病例书写不规范、不真实,违反了《病例书写规范》的要求。

责任编辑:方凤娇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