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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科技公司金融创新红灯再亮 监管层频繁表态剑指何方?

刘佳 2020-11-3 14:25:07

本报记者 刘佳 北京报道

11月2日,央行行长易纲在香港金融科技周“数字经济中的央行角色”主题会议上再度重磅发声,指出金融科技和大科技公司带来了效率提升和降低成本,是金融创新的重要部分。另一方面也强调,商业秘密的保护和消费者个人隐私的保护,是极大的挑战。

自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在外滩金融峰会上发出“爆炸性”言论后,引发金融行业巨大争议,关于大型科技公司的创新风险及后续监管思路一直热议不断。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认为,此番易纲发言,主要释放了对大科技公司重点关注的信号,此后或将对大科技公司方面加强监管。她表示,大型科技公司发挥的作用需要辩证看待:一方面,大科技公司创新能力强、科技基因根深蒂固,确实能够对传统金融产生助益;但另一方面,大科技公司在金融业务中牵扯过多,容易反客为主产生监管套利,这不仅仅是在国内,更是一个国际化、全球化的议题。

晚间,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董事长井贤栋、总裁胡晓明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四部门监管约谈。

金融科技迎来三项行业标准

在近期市场热烈讨论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关系之时,金融科技也迎来三项行业标准。

11月2日,根据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称金标委)官网显示,10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测试规范》(JR/T 0198-2020)(下称《测试规范》)、《金融科技创新安全通用规范》(JR/T 0199-2020)、《金融科技创新风险监控规范》(JR/T 0120-2020)等三项金融行业标准。

金标委表示,三项标准既适用于从事金融服务创新的持牌金融机构和从事相关业务系统、算力存储、算法模型等科技产品研发的科技公司,也适用于相关安全评估机构、风险监测机构、自律组织等。标准发布之前已投入运营的金融服务或科技产品进行金融科技创新时也可适用。

其中,在风险监测上,《测试规范》要求自律组织应利用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服务平台持续动态监测创新应用运行状况,加强风险外部感知,及时定位、跟踪、预防和化解创新应用运营过程中的风险并定期向测试管理部门报告,切实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申请机构应将创新测试期间的重要事件、操作记录、系统日志等及时报送自律组织。

在风险处置上,《测试规范》显示,申请机构应建立健全综合性风险处置与补偿机制,推进差异化风险预警和高效应急处置,切实做到问题早发现、风险早暴露、漏洞早补救:对于短期内难以补救的风险漏洞,及时采取综合性风险补偿措施;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的创新应用,应及时报告测试管理部门和自律组织,视情况退出测试。造成损失的,应通过风险拨备资金、保险计划等进行赔偿,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苏筱芮认为,当下金融创新有两种风险: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以创新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例如ICO等;技术风险,以科技为名从事实质上的金融活动甚至对金融机构形成裹挟之势。

与此同时,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也发文称:“未来将强化金融科技公司的风险管控,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

完善监管体系

近年来,金融科技发展扶摇直上。在这一过程中,大型科技公司在资源配置中形成市场垄断、以科技之名行金融之实,甚至出现数据泄露与侵权等一系列风险。

“后续如何在技术带来的便利与风险中,让金融服务更安全,对央行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命题。” 央行行长易纲强调。

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坦言,中国现阶段的金融问题具有极大的特殊性。在“三期叠加”的背景下,中国金融业经过一段时期的高速发展,产生和积累了一定的金融风险。

“从宏观层面看,存在高杠杆和流动性风险,比如信用过快扩张,企业和个人过度负债。从微观层面看,主要是中小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平台的风险。此外,还存在影子银行和违法犯罪风险。特别是,随着大量互联网公司进入金融业,部分公司违规控制多家金融机构,部分公司无视红线肆意扩张,金融风险隐蔽性、复杂性和传染性更强。” 董希淼表示。

面对中国金融监管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监管模式看,以分业监管、机构监管为主的模式,存在监管空白和监管漏洞,对跨市场、跨行业、跨领域的交叉性金融风险防范不足。

董希淼针对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提出五点建议,“一是完善宏观慎重管理,赋予央行在宏观审慎监管、金融稳定等方面更大的职责,构建现代金融监管框架。二是加强监管协调,充分发挥国务院金融委作用,实施功能监管,减少监管空白和多头监管。三是完善监管法律,尽快完成《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修改,为加强监管提供法律支持。四是坚持对称监管,通过改进监管方式,鼓励金融机构良性创新,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特别大型科技公司监管。五是主动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逐步落实巴塞尔协议等,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推动金融业‘走出去’”。

与此同时,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金融委”)也与近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金融系统贯彻落实工作。值得关注的是,会议提出既要鼓励创新、弘扬企业家精神,也要加强监管,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

“建议还是从制度做起,对标发达国家,我们在顶层设计上确实有提升空间,例如金融信息保护工作上,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还存在相当差距。”苏筱芮则建议,在完善顶层设计的同时,应加强行业自律、机构自治,打通外部沟通与监督渠道、倾听市场声音。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