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仲琦 冯樱子 北京报道
赵强是河北晋州市恒升村镇银行(下称“晋州恒升银行”)名副其实的隐形大股东,除了表面上持有晋州恒升银行5%的股权外,其他三家企业和5位自然人股东都是代其持股,合计持股达60%,已经超过了发起行——浙江温州瓯海农商行持有的40%股份。
赵强大费周折控股晋州恒升银行不仅是为了规避监管要求,还借隐形大股东的身份将该行当成了自己的私人金库。2015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赵强指使银行内部和银行外部人员,以多户联保的形式,冒充他人名义,制作虚假贷款合同、借新还旧等手段,从晋州恒升银行骗取贷款。经审计,赵强等人共骗取晋州恒升银行联保贷款17114笔,共计约26.01亿元,已偿还贷款10902笔约14.02亿元,未偿还贷款6212笔约11.99亿元。
日前,晋州市人民法院一份刑事判决书曝光了这起涉案金额高达26亿元的骗贷大案细节,其中包括晋州恒升银行工作人员在内的30名涉案人员获刑。
值得一提的是,赵强等人骗取联保贷款案不但次数多、金额高,而且作案时间长达3年之久,作为发起行的浙江温州瓯海农商行竟然直到2018年下半年才发现问题并报案,期间温州瓯海农商行对此毫无察觉?对此,《华夏时报》记者致电温州瓯海农商行,该行相关工作人员没有正面回复上述问题,这名工作人员称:“现在了解情况的同志不在行内,无法接受采访。”
银行成了大股东的提款机
赵强等人的骗贷行为可以说是触目惊心、肆无忌惮。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晋州恒升银行股东赵强指使银行内部和银行外部人员,以多户联保的形式,冒充他人名义,制作虚假贷款合同从晋州恒升银行骗取贷款26亿元由其使用。
银行外部在赵强的指使下,由被告人靳某波总负责,被告人彭某、方某华制作整理虚假贷款资料,由靳某考等人携带虚假的贷款资料送往晋州恒升银行小樵支行、周头支行、总十庄支行、马于支行、槐树支行、元头支行进行贷款审批,并办理贷款支取、偿还等业务。银行内部由晋州恒升银行副行长于英军(在逃)负责安排、协调各支行违规违法审批发放联保贷款,各支行相关工作人员在赵强的指使和胁迫下,对上述银行外部人员提供的贷款资料不进行审查、不入户调查,编造贷款调查报告等,制作联保贷款审批手续进行审批发放贷款,并由综合保障部经理被告人张某辉指使、督促各支行尽快发放虚假联保贷款。
由此可以看出,整个骗贷过程通过精心组织安排,赵强居中协调、银行里应外合,形成了紧密的链条。经审计,赵强等人共骗取晋州恒升银行联保贷款17114笔,共计260057万元,已偿还贷款10902笔140174万元,未偿还贷款6212笔、119883万元。
赵强供述:“开始的时候我安排靳某波等人去晋州找贷款户或晋州籍的身份证,并提前给这些人说好用他们的名义贷款,每户支付500-600元的报酬,贷款下来后由我使用,由我到期负责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其中有些贷款户是通过贷款公司找的,具体找了多少身份证、多少贷款人已经记不清了。到了后来就慢慢变成了用虚假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或借来的真实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用于联保贷款,最后贷款下来后都被支取现金送到了我这。”
赵强作为晋州恒升银行的股东、董事为何如此神通广大,让银行的副行长、支行负责人和客户经理对他言听计从呢?
“赵强是晋州恒升银行的股东和董事,晋州恒升银行的审批都是赵强跑下来的,于英军和各个支行的行长任命都是开董事会时赵强提出来的,赵强想让谁当就让谁当。如果有人不听赵强的话,这个人就别想在晋州恒升银行干下去了。”被告人靳某波供述。
“赵强是晋州恒升银行股东之一,但股东是不允许参与银行的经营,所以赵强就私自组织于英军和各个支行长在他家里开会,这个会晋州恒升银行的董事长和另一个副行长是不知道的。赵强给各个支行定存款任务,如果有的支行没有完成,赵强就会惩罚和训斥支行长。”
对于持反对意见的人,赵强则采取威胁的手段迫其就范。时任晋州恒升银行槐树支行行长助理张某曾对赵强说:“我们槐树支行不想开通贷款业务。”赵强说:“上级怎么安排你就怎么做就行了,分清上下级!让你干你就干,干不了就回家!”
张某表示:“赵强一直控制着银行的大小事,包括人事任免及各项业务。所以每次开会的时候赵强都跟我们贯彻落实各项业务的发展方向及实施情况,另外,基本每次开会的时候赵强都会或多或少的提到让我们对联保贷款的事放心并说要是出了什么事他担着。”
至此,赵强等人利用虚假的身份信息在晋州恒升银行进行联保贷款畅通无阻。
三年时间发起行毫无察觉?
让人没有想到的是,2018年,一路顺风顺水的赵强翻船了,而赵强等人骗贷行为的败露正是源于发起行——温州瓯海农商行的一次检查。
判决书显示,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8月1日,温州瓯海农商行派出检查组对晋州恒升银行进行合规检查,发现晋州恒升银行有关人员与外部人员内外勾结违法发放巨额贷款。根据数据分析发现,在同一支行同一窗口同一柜员处有大量连续贷款客户还利息的数据出现,检查组通过监控录像发现同一个人携带大量现金在为不同的贷款户还利息,最多时连续为329个贷款户还利息。
检查组觉得这种行为很不正常,便在同一个人为大量借款人归还利息的客户中随机抽选了51户联保贷款客户,通过调阅信贷相关档案资料及实地调查走访借款人,确认为冒名贷款。调阅51户联保贷款档案,发现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等信贷资料上的签名均为借款人本人姓名,但借款人笔迹基本雷同,存在较明显的伪造借款人笔迹嫌疑。
随后,温州瓯海农商行向公安机关报案,赵强等涉案人员纷纷落网。
公开信息显示,除晋州恒升银行外,温州瓯海农商行还发起设立了15家村镇银行。案发前,该行将包括晋州恒升银行在内的16家村镇银行并表管理,但2019年度报告中,已经变成了15家。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在评级报告中披露,2019年1月起,因晋州恒升银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已处于瘫痪状态,温州瓯海农商行已无法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晋州恒升银行进行控制,故该行根据专业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2018 年,晋州恒升银行不良贷款大幅增长。2019年末,晋州恒升银行贷款拨备覆盖率79.06%,不良拨备覆盖率仅为79.44%,已无法对不良贷款进行完全覆盖。
如今,虽然发生在晋州恒升银行的隐形大股东骗贷案已经尘埃落定,但其中仍有谜团待解——赵强等人在3年作案过程中,温州瓯海农商行为何没有察觉、尽早处置?对此,温州瓯海农商行回复记者时没有予以正面回应。
“通常来说,在异地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前,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的股东和董事必须进行充分的了解和调查,想要发现股东代持的行为并不难。”山东一家农商行的负责人对记者介绍说,“而且发起行每年对村镇银行都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像涉案村镇银行如此大规模违法放贷,根本逃不过发起行的检查”。
此外,引人关注的还包括温州瓯海农商行派出检查组的时间,为什么是2018年6月?此前曾有传闻,温州瓯海农商行之所以会在2018年6月至8月的检查中发现问题,或与该行更换领导有关。天眼查显示,2018年6月28日,温州瓯海农商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潘志坚变更为黄定表。
对此,温州瓯海农商行相关工作人员在回复本报记者时并未予以置评。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