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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冠福等领罚292万4人10年市场禁入!两年瞒报数十亿负债及对外担保,投资者民事索赔司法审理正式启动

吴立骏 2020-12-30 18:43:49

吴立骏

2020年12月25日,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官网公布了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T冠福,002102)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资深股票索赔律师吴立骏提示,行政处罚的落地同时开启了ST冠福受损投资者民事索赔的诉讼窗口,权益受损的股民可在微信jiti515委托报名加入诉前准备。

2019年1月18日,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冠福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和4名实际控制人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一同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一年多过去,该案宣告调查、审理终结。经查明,ST冠福2017年半年报、2017年三季报、2017年报、2018年一季报、2018年半年报中负债及资产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半年报未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内容重大变更事项。

福建证监局决定,对ST冠福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时任董事长林文昌、总经理林文智给予警告,并分处60万元罚款;对林文洪及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张荣华给予警告,并分处30万元罚款;其余18名责任人被警告并分处3万-5万元罚款,总罚款292万元。此外,对违法违规性质较为恶劣的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张荣华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具体违法事实包括:

(一)2015年以来,ST冠福未履行审议决策程序,违规对外借款、共同借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在2017年半年报至2018年半年报期间的5期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中,未披露的负债及资产金额合计521386.97万元,未披露金额占对应定期报告披露总资产的比例最低为9.58%(2017年三季报),最高为16.71%(2018年一季报)。

(二)2017年以来,ST冠福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ST冠福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的名义为相关企业的借款、融资事项提供担保,2018年半年报中未披露对外担保金额36900万元。公司另签订14470万元对外担保合同法院判决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三)2017-2018年间,ST冠福就同孚实业发行的四只私募债产品分别出具了《担保函》,担保范围均包括产品本金等,产品本金累计39334.84万元,对ST冠福的责任影响较为重大,ST冠福对上述担保函均未履行持续信披义务。

事实上,早在此次受罚前的2019年6月,因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近20亿元、未履行审批程序向控股股东提供3.81亿元担保及控股股东违反改正承诺等违规行为,冠福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暨4名实控人及时任财务总监已被深交所公开谴责,林文智、林文昌2人还被公开认定五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今年4月,林文昌、林文智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被当地警方取保候审,因未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信披义务,两人于今年7月再收监管函。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资深股票索赔律师吴立骏指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8月22日-2018年9月13日期间或2017年8月22日-2019年1月18日期间买入冠福股份,并在对应截止日(2018年9月13日或2019年1月18日)晚仍持有该股而产生浮亏的投资者,可在“追寻胜诉网”或“众维515网” 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数量提交获赔报名申请,在获得赔偿金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2018年9月末和2019年3月末,公司股东总数约为9.5万户、7.5万户。

值得一提的是,自今年12月22日盘后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后,截至12月30日午间,ST冠福尚未披露立案调查事项最新进展。公司最近的一条公开披露信息,还停留在26日的一则控股股东新增轮候冻结公告,显示4名公司实控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已被冻结,可能存在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的风险;公告同时揭示,截至今年9月末,公司控股股东违规事项已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约18.27亿元,违规对外担保本息约4.34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ST冠福曾用名“冠福家用”“*ST冠福”“冠福股份”,2006年12月登陆中小板。公司2018年、2019年净利润分别为-27.12亿元、6.89亿元,今年1-9月实现营收90.76亿元,同比-18.72%,净利润2.87亿元,同比-55.29%,期末每股净资产1.32元。12月30日早盘,ST冠福股价暂收1.69元,年内跌幅23.53%,最新市值44.51亿元,而2016年11月间其市值曾超过170亿元。截至今年9月末,公司股东近5.54万户。

(本文由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供稿,不代表华夏时报立场。吴立骏律师,熟悉证券领域索赔,证券法、公司法,精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从事投资者维权索赔工作1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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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