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立骏
2021年1月3日晚间,ST中捷(002021)公告,继2020年1月15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后,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未按规定披露控股子公司重大投资、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标的资产破产事项,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中捷资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建成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时任总经理周海涛、时任董秘郑学国、王端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
公司表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本次涉及的违法行为不触及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最终依据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资深股票索赔律师吴立骏表示,ST中捷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已基本查实,受损投资者可在微信 jiti515 报名加入索赔依法争取赔偿。经查明,中捷资源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2015年11月26日,ST中捷全资子公司上海盛捷与东宁华信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合同中载有上海盛捷向东宁华信支付增资首付款三亿元人民币、30亿投资款等内容。合同盖有上海盛捷公司印章并有中捷资源时任董事长马建成签名。
2015年12月23日,上海盛捷与东宁华信签署《合作协议书》,约定上海盛捷收购东宁华信股权1亿元,再向东宁华信增资1.71亿元,合计 2.71亿元,占中捷资源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95%。协议书盖有上海盛捷公司印章。
2016年4月8日,上海盛捷与东宁华信及时任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李某民、玉环德康签署《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确认书》,约定上海盛捷在上述2015年12月23日签署的《合作协议书》中的权利义务全部由玉环德康承接,所涉金额占中捷资源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6.6%。确认书盖有上海盛捷公司印章。
中捷资源未依规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直至2018年5月8日才公开公告披露。
二、ST中捷控股股东浙江中捷环洲持有的1.2亿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45%)2018年3月被甘肃省高院轮候冻结,2018年4月被杭州中院、深圳中院轮候冻结。上述事项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直至2018年6月6日才公告。
三、2015年6月,ST中捷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称拟面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3亿股股票,募集不超过81.9亿元,其中15.8亿元用于收购江西金源公司95.83%股权。同年12月24日,ST中捷公告称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予以受理。
2017年12月,万载县人民法院受理江西金源破产重整一案,于2018年1月指定管理人,同月法院在人民法院公告网上公告该事项。而截至2018年3月发布《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ST中捷未披露江西金源破产事项。
吴立骏律师指出,ST中捷后期大概率会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提示(1)在2015年11月26日-2018年5月8日期间买入中捷股份股票,并在2018年5月8日晚仍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或(2)在2018年3月30日-2018年6月5日期间买入该股并在2018年6月5日晚仍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可上“追寻胜诉网”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提交获赔申请着手诉前准备。最终索赔适格条件以法院确定为准,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费用。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公司股东32409户,其中符合索赔条件者应有不少。
资料显示,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中、高档工业缝制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包括工业用平缝机、包缝机、绷缝机、曲折缝机、特种机等系列200多个品种。公司2004年7月挂牌上市,上市十六年间除2009、2015、2017、2018年外其余年份保持盈利,2019年净利润1025.73万元。2020年前三季度,ST中捷实现收入3.72亿元,同比下滑34.07%,净利润亏损2573.53万元,期末每股净资产0.99元。公司预计2020年业绩亏损在4500-5500万元之间。
二级市场上,2015年7月,中捷股份曾创出前复权14.99元的上市以来最高价,市值一度突破百亿元大关。2021年1月4日,ST中捷收报1.91元,近52周最高3.27元、最低1.60元,最新市值13.14亿元,约为历史峰值的12.74%。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股东21045户。
(本文由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供稿,不代表华夏时报立场。吴立骏律师,熟悉证券领域索赔,证券法、公司法,精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从事投资者维权索赔工作1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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