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冯樱子 北京报道
1月8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就多家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更新了21条处罚信息,对国家开发银行、国银租赁、工商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长城公司、长城新盛信托、长城华西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合计1.995亿元。
银保监会方面表示,将继续大力整治各种金融乱象,营造风清气正的金融环境,强化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具体而言,针对国家开发银行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违规收取小微企业贷款承诺费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4880万元;针对其附属机构国银租赁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100万元;同时,对2名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
针对工商银行理财资金投资他行信贷资产收益权或非标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到位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5470万元。
针对邮储银行部分分行为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保本承诺、出具与事实不符的理财投资清单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4550万元;同时,对2名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和5万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中国长城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虚增账面利润和考核利润并超发绩效奖励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4690万元;针对其附属机构长城新盛信托违规设立子公司、抵押物评估严重不审慎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150万元;针对其另一附属机构长城华西银行违规接受本行股权作为质物向股东提供融资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罚款50万元;同时,对9名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1名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处罚。
本次行政处罚主要基于银保监会前期对中国长城公司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桑自国严重违纪违法案涉及的相关事实由有权机关另案处理。
“公司已经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认真落实整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毕,同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问责。”中国长城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对《华夏时报》等媒体记者说:“中国长城资产对此高度重视,坚决接受处罚,认真落实监管要求,全面推进整改。”
上述负责人员表示,此次处罚涉及问题,系2017年10月银监会现场检查中发现,集中发生在2013年至2017年3季度末,揭示了公司以往年度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2018年以来,公司坚决回归本源,回归不良资产主业,持续强化内控合规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和决策机制,全方位提高了公司管控能力。”上述负责人员介绍,下一步,公司将以此次处罚整改为契机,在前期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深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真改、实改,不留死角。同时,在严守监管底线的前提下,坚持以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充分发挥资产管理公司功能作用,不断提高主业核心能力。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