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立骏
在涉案3名巨骗落网一年后,证监会对年富供应链、宁波东力信披违法案出具了“结案陈辞”。2021年1月19日,宁波东力(002164)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资深股票索赔律师吴立骏表示,行政处罚的落地同时开启了宁波东力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的诉讼窗口,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jiti515报名委托加入索赔诉前准备。
经证监会查明,因宁波东力并购标的年富供应链虚增营业收入、利润,虚增应收款项,隐瞒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向宁波东力提供了含虚假信息的财务报表,导致宁波东力在重组过程中披露的年富供应链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交易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公司随后披露的2017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2018年一季报存在虚假记载。
针对重组阶段年富供应链的信披违法行为,证监会依法决定:对年富供应链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年富供应链时任董事长李文国、时任总裁杨战武、时任财务总监刘斌给予警告并分处30万元罚款;对年富供应链时任副总裁徐梓栋、副总裁金融总监秦理、副总裁林文胜给予警告并分处20万元、20万元、10万元罚款。
针对重组完成后宁波东力的信披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宁波东力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李文国、杨战武、刘斌给予警告并分处30万元罚款;对徐梓栋、秦理给予警告并分处20万元罚款;对宁波东力时任董事长宋济隆、时任董事总经理宋和涛以下5人给予警告并分处3万元罚款。各项罚款合计375万元。与告知书相比,处罚决定书调减了对林文胜的处罚,总罚款相应减少30万元。
年富供应链的造假可谓触目惊心。处罚决定显示,2014年7月至2018年3月,年富供应链通过虚增出口代理服务费收入和利润、虚增境外代采业务收入和利润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34.82亿元,相应虚增营业利润4.36亿元,虚增利润占2014年、2015年、2016年1至9月各期其披露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高达84.50%、71.96%和75.64%;2017年和2018年一季度,年富供应链分别虚增收入10.70亿元、11.98亿元,虚增营业利润1.01亿元、0.64亿元,分别占宁波东力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56.54%、108.72%。
而对因经营不善无法收回的巨额应收款,年富供应链未计提坏账准备,而是将其转为年富供应链对其关联公司的虚假应收款项,由此在2016年9月30日、2017年和2018年一季度虚增应收款项3.17亿元。2017年,年富供应链隐瞒与李文国实际控制的世博、威隆、天逸通、云路泰等4家香港注册公司的关联关系,且与4公司发生的销售、釆购商品交易总额均占宁波东力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累计隐瞒关联交易金额约32.80亿元。
证监会对宁波东力的调查始于2018年8月24日,2020年7月14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而对于最新收到的正式行政处罚,宁波东力表示该决定书涉及的公司违法行为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规定情形,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值得一提的是,半年前的事先告知中,证监会同时拟决定对李文国、杨战武、刘斌釆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徐梓栋、秦理、林文胜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截至发稿,未见披露相关当事人的市场禁入决定书。
事实上,“老千三人组”已锒铛入狱。2020年1月22日,宁波中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单位富裕公司、年富供应链罚金各3000万元,判处李文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战武、刘斌被分别判处11年、8年有期徒刑并分处罚金300万元。同时,依法追缴本案各被告违法所得宁波东力股票及其孳息、违法所得赃款返还宁波东力,不足部分责令各被告单位、被告人分别予以退赔。同年4月22日,浙江省高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法院查明,年富供应链以上述3人为核心的并购小组,在重组前指使下属部门向第三方评估机构提供事先伪造的虚假财务数据,以虚高的21.8亿余元评估值骗取上市公司股份及现金对价21.6亿元,并购完成后在不具备合同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继续造假虚增利润,骗取宁波东力增资2亿元,还诱骗上市公司为其担保15亿元。
毋庸置疑,“诈骗门”给上市公司及股东带来的损害不可谓不大。宁波东力2018年年报巨亏28亿,资产减值38.09亿元,主要就是对年富供应链股权投资及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坏账准备等所致。2019年,公司净利润2186.08万元,不到2017年1.59亿元的七分之一。进入2020年,宁波东力才逐渐恢复元气,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4.23亿元,扣非净利润5408.56万元,三季度末每股净资产由2019年末的0.86元回升到1.11元,但仍较事发前年度缩水一半以上。
而值得关注的是,截至案发前,在该项并购重组进行及持续督导过程中,无论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还是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出具的相关意见,并未对年富供应链的财务数据提出过异议。
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吴立骏律师提示,在2016年6月30日至2018年7月1日间买入宁波东力,且2018年7月1日收盘仍有持股而产生浮亏的投资者,可在“追寻胜诉网”发送姓名电话股票数量提交获赔申请加入诉前准备。起诉对象除上市公司外,不排除将涉案中介列为共同被告追究连带赔偿责任。2018年6月末,公司股东人数为35953户,符合上述条件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维权争取挽损。
资料显示,宁波东力主要从事齿轮箱、电机、门控系统等通用设备的制造、加工和销售,于2007年8月上市,2015年6月股价曾短暂突破20元(前复权,下同),此后一路抵抗下跌,2018年10月创出2.41元的上市新低,市值缩水近百亿元,直至2020年7月开始股价才脱离底部展开回升行情。2021年1月19日,宁波东力收报7.16元,最新市值38.10亿元,约为历史峰值的34.8%。截至今年1月8日,公司股东总数55108户。
(本文由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供稿,不代表华夏时报立场。吴立骏律师,熟悉证券领域索赔,证券法、公司法,精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从事投资者维权索赔工作10多年)
吴立骏律师团队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报名电子邮箱:Jitisu@163.com 报名微信jiti515
请股民报名发送4项内容:【股民姓名、电话、股票名称、大致索赔股数】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