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立骏
1月19日,有“家纺出口第一股”之称的孚日股份(002083)突然爆出大股东占款十多亿及公司股票可能“带帽”的子母雷。
当晚公司发布的两则公告称,经自查,公司购买的部分定向融资工具、信托计划、委托贷款及应收账款收益权等理财产品的最终资金使用方为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相关金额合计13.998亿元。该等理财产品在2020年9月15日高密华荣实业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高密国资运营中心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后,仍在存续期且尚未偿还,事实上构成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被动占用公司的资金。
公告显示,截至目前,上述资金占用余额10.998亿元。华荣实业已承诺预计在2021年3月31日前分批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如果上述占用资金不能按期偿还,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值得关注的是,孚日股份被大股东揩油这已是遭了“二茬罪”。公司2020年半年报披露,2019年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时为“前任”孚日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款余额11.42亿元,去年上半年新增占用9.01亿元,期内20.43亿元占款全部偿还完毕;报告期内孚日股份为关联方孚日控股及其子公司违规担保1.46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已全部解除。
从时点上看,“接力”占款的现任大股东华荣实业入主公司仅仅四个月,但上述多支问题“理财产品”的起息日早从2019年12月即已起始,其“前瞻性布局眼光”和“无缝衔接水平”令人叹服。
事实上,近半年来,孚日股份已因种种合规性问题多次成为各级监管部门的“关照”对象。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资深股票索赔律师吴立骏表示,综合现有信息判断,孚日股份等作为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严格遵照相关法规及时履行重大事项信披义务,对上述资金占用等情况公开披露时点严重滞后,已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jiti515报名依法挽损。
监管公开信息显示,2020年8月,孚日股份因多次延期披露2019经审计年报被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监管函。10月,因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规行为,深交所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对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孙日贵及公司原控股股东孚日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等当事人予以公开谴责。
处分决定显示,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间,孚日股份原控股股东孚日控股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达31.9亿元;在2018年2月至2019年11月期间,孚日股份在未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情况下,为控股股东孚日控股、孚日控股的子公司山东孚日电机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合计4.46亿元(目前相关占用资金已归还,相关保证责任已解除)。
去年11月,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孚日股份、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相关责任人及控股股东孚日控股集团出具警示函。警示函揭示,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孚日股份直接或间接与公司控股股东孚日控股集团及其他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上述事项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公司还未及时披露收到2.53亿元政府补助资金和发生2.74亿元棉花期货套期保值投资亏损的重大事项。12月,孚日股份因两起股权收购的问题再收深交所关注函。
今年1月14日,深交所又向孚日股份发出监管函,直指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和信披不及时的违规行为。监管函披露,2020年6月30日,孚日股份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调减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45.45万元,调减金额占更正后净利润比例的绝对值为7.25%;调增2018年资产总额3.9亿元,调增金额占更正后资产总额比例的绝对值为4.62%。
此外,2019年12月23日,孚日股份与高密市凤城管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1.05亿元出售其所持有高密孚日热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孚日股份对相关交易确认处置收益637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65%。但孚日股份直至2020年6月30日才于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资产出售事项。
公开资料显示,孚日股份创立于1987年,2006年11月登陆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是以家用纺织品为主兼营农药化工、热电等多元化产业的大型企业集团。因跨界发展受挫,孚日股份近年业绩增长乏力,公司控制权也无奈转手。
2019年,孚日股份扣非净利润仅录得2.34亿元,较上年下降24.90%。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32.73亿元,同比下滑13.01%;净利润、扣非净利润2.22亿元、1.4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0.80%、45.27%;期末每股净资产4.14元。
二级市场上,孚日股份曾在2010年站上前复权10.8元左右的历史高点,总市值逼近百亿,但此后各轮行情中均无力创出新高。2021年1月20日,受隔夜利空消息影响,孚日股份收盘大跌9.79%报3.96元,股价再创2015年以来新低,较去年4月9元多的阶段高点腰斩过半,最新市值不足36亿元,持股者输多赢少。
根据新证券法及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最新司法解释,吴立骏律师提示,在2020年1月19日晚持有该股而产生浮亏的投资者,可在“追寻胜诉网”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数量提交获赔申请加入诉前准备。截至2020年9月末,公司股东有6.28万户,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投资者或有望通过依法索赔挽回部分损失。
(本文由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供稿,不代表华夏时报立场。吴立骏律师,熟悉证券领域索赔,证券法、公司法,精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从事投资者维权索赔工作1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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