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立骏
在巨额财务造假被处罚数月后,康得新及钟玉又要因涉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披违法行为再吃罚单。代理康得新股民民事索赔诉讼的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该系列索赔案已进入实体审理流程,因康得新等责任主体虚假陈述行为而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jiti515报名提交获赔申请加入后续诉讼。
今年1月20日晚间,*ST康得(002450)公告,2020年6月9日,公司及原董事长钟玉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今年1月20日,公司收到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康得新涉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披违法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
2017-2018年间,康得新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并向银行间市场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包括2期中期票据“17康得新MTN001”和“17康得新MTN002”,募集金额20亿元;2期超短期融资券“18康得新SCP001”和“18康得新SCP002”,募集金额15亿元。经查明,康得新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上述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公司披露的2015年至2018年财务报告、银行存款余额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如下:
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采购、生产、研发、产品运输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导致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22.43亿元、29.43亿元、39.08亿元、24.36亿元,分别占各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36.22%、127.85%、134.19%、711.29%。
同期,康得新及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3家子公司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账户组的资金被实时全额归集到康得集团账户,康得新北京银行账户组各年末实际余额为0。而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银行存款余额中,上述北京银行账户组余额分别为45.9963亿元、61.6009亿元、102.8844亿元、122.0944亿元。
证监会指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钟玉作为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领导策划、组织实施了上述全部违法事项,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人民银行证监会发展改革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执法工作的意见》及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康得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钟玉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7月17日,作为康得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的北京银行,已被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予以警告并暂停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相关业务6个月,责令其针对康得新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整改。
《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指出,北京银行在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和后续管理期间,存在尽职调查工作未遵循勤勉尽责原则,未保证调查质量,未对康得新参与现金管理业务的情况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并督导康得新在发行文件中予以披露,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测和督导不到位,未监测到康得新将募集资金划出体外的情况并督导其及时披露等行为,违反了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
而对于康得新和钟玉来说,这已是他们在近四月内二领证监会罚单。2020年9月27日,*ST康得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会决定对康得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钟玉给予警告并两责并究处以90万元罚款,对王瑜、徐曙、张丽雄等11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处5-30万元罚款,总罚款256万元。同时,证监会对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的钟玉及王瑜(康得新时任董事、财务总监)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违法行为较为严重的徐曙(康得新时任董事、总经理)及张丽雄(时任财务中心副总经理)分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处罚决定显示,除了前述财务报告、银行存款余额造假,*ST康得等还被查实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6年至2018年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报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14亿多元关联担保的情况;2018年报中对前期77.66亿元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存在虚假记载,未如实披露24.53亿元募集资金实际被转出挪用于归还银行贷款、配合虛增利润等方面,而称已使用36.88亿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建设募投项目,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情况。
公开信息显示,2020年9月,康得新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一案被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钟玉、徐曙、王瑜、张丽雄同时由公安部门移送检察院,因涉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及骗购外汇罪等多项指控,四人或面临牢狱之灾。而康得新起诉大股东康得投资集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已于去年12月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同月,公司及三家全资子公司起诉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西单支行合同纠纷一案被北京高院终审裁定驳回。
此外,康得新等责任主体还将面临大范围的民事赔偿。据悉,目前全国已有数千股民报名委托索赔。已代理部分康得新原告投资者起诉获法院立案受理的吴立骏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在2016年4月22日至2019年1月22日期间买入康得新股票,且2019年1月22日收盘仍有持股而产生浮亏的投资者,可上“追寻胜诉网”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提交获赔报名申请加入诉前准备。2018年末,公司股东数为15.84万户。律师提示,在康得新审计期间没有勤勉尽责被查处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也将作为本案共同被告被一体起诉追究连带赔偿责任。
2020年三季报显示,*ST康得去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88亿元,同比下降32.28%,净利润亏损8.92亿元,同比增长7.9%,期末公司总资产262.56亿元,净资产105.74亿元,每股净资产2.99元,每股资本公积金1.93元,每股未分配利润-0.17元。
不过,董事会称,因时间跨度长、内容多、工作量大等原因,暂无法短期内根据处罚决定的要求准确全面完成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报表追溯重述工作,三季报基于未追溯重述情况下编制,后续追溯重述后会计报表相关科目将发生重大调整及实质性的变化,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此前公司已连续两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也多次提示了或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及财务触红线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级市场上,*ST康得股票已于2019年7月8日停牌,自2020年7月10日起暂停上市。停牌前的2019年7月5日股价报收3.52元/股,总市值125亿元。而在2017年11月,公司总市值曾高达940多亿元。截至去年9月末,公司仍有股东13.31万户。
(本文由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供稿,不代表华夏时报立场。吴立骏律师,熟悉证券领域索赔,证券法、公司法,精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从事投资者维权索赔工作1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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