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立骏
1月21日上午,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东洋,002086)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案在青岛中院再次开庭审理,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代理39名原告投资者出庭应诉,投资者诉请被告公司赔偿的标的金额累计超过500万元。本次庭审中,原告被告双方主要围绕本案三日一价(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基准价)的认定展开了诉争。
值得一提的是,月前曾有报道称,2020年下半年以来,针对2019年东方海洋所领证监会罚单的投资者索赔诉讼陆续开庭审理。根据企查查提供的数据,部分原告投资者在去年9月下旬同时撤诉。按照业内惯例,这意味着公司可能已通过和解等方式对投资者做出了赔偿。律师提示,符合一定条件的*ST东洋股民可通过微信jiti515提交获赔申请着手诉前准备。
本案的源起要追溯到一年多前。2019年9月23日,山东证监局对ST东海洋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被处以罚款60万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车轼被两责并究罚款90万元,负有责任的时任财务总监、董秘被分处30万元、5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显示,ST东海洋未按规定在2016-2018年间多份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包括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划转、非经营性票据往来事项,累计瞒报的关联交易发生金额约达33.2亿元。证监会还查明,公司涉案期间5份定期报告的个别列报项目存在虚假记载,包括少计短期借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利息收入、应付票据,多计银行存款等情形,账目不实金额累计约17.8亿元。
事实上,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侵害“遗祸”至今未曾消除。*ST东洋去年12月末曾公告,截至2020年6月29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约10.7亿元,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于2021年1月31日前继续多方筹措尽快归还上述占资。截至2020年6月28日,公司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为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7.8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31%。
*ST东洋表示,公司已开始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寻求免于承担担保责任,公司董事会亦将积极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协商,敦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通过有效途径偿还借款、消除公司担保责任。
此外,因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已累计受到深交所两次公开谴责,如期内再领到一次公开谴责,*ST东海洋将触及“谴责退市”红线,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而在2020年7月29日,该公司再度因涉嫌存在信披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调查尚在进行中,未产生最终调查结论。
吴立骏律师提示,*ST东洋先后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及调查通知书,对应带来多个索赔区间,凡(1)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1月14日期间买入东方海洋且2019年1月14日晚仍持股而浮亏者,或(2)在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5月6日间买入东方海洋且2019年5月6日晚持股而浮亏者,或(3)2020年7月30日晚仍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可在“追寻胜诉网”发送姓名电话股票数量报名加入后续索赔诉讼,有望获赔以部分挽回损失。
数据显示,2018年12月末和2020年9月末,该公司股东总数分别约为3.7万户、2.5万户,其中符合索赔资格者应有不少。需要说明的是,最终索赔适格条件以证监会处罚和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业绩方面,在2018、2019年累计亏损18.09亿元之后,*ST东洋2020年1-9月录得净利润1648.83万元(未经审计),期末每股净资产2.31元。
二级市场上,自2015年6月创出前复权19元以上历史高点后,公司股价长期表现疲弱累计跌幅惊人,长线持股者大多严重套牢。2021年1月21日,*ST东洋收报1.69元,最新市值12.8亿元,仅为2015年历史峰值的8.68%。
(本文由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供稿,不代表华夏时报立场。吴立骏律师,熟悉证券领域索赔,证券法、公司法,精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从事投资者维权索赔工作1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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