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宏观 金融 证券 产业 公益财经 地产 能源 健康 汽车 评论 人道慈善

https://uploads.chinatimes.net.cn/article/20210201160826qAEBl5qAG4.jpg

医院特检科主任受贿85万元,经销商“大手笔”送现金,三家跨国械企卷入行贿丑闻

于娜 2021-2-1 18:01:45

本报记者 于娜 北京报道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原攀枝花市妇幼保健院特检科主任伍文霞利用职务之便,帮助西门子、GE、日立医疗三家跨国医疗设备企业的产品通过医院采购招标,收受三家企业销售人员现金人民币85万元。法院一审判决伍某霞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二审依然维持原判。

由这起案件暴露出,大型医疗设备的回扣数额惊人,在伍文霞收受的贿金中,西门子的特许经销商“四川合力达商贸有限公司”行贿15万元;日立医疗四川总包商四川渊默科贸有限公司行贿38万元;海恒医疗为推广GE和日立的产品,行贿32万元。

对于销售公司如此“大手笔”行贿医务人员,上述案件中的三家医械企业是否知晓?此前对经销商的销售行为有没有合规约定?1月29日,《华夏时报》记者致电日立医疗广州办事处,对方称不接受采访并挂断电话。另外GE医疗对于本报记者的采访问题也未予回应。

医药战略顾问周树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国务院刚刚已经发文明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医疗器械集采也会加快扩围,不合规企业的市场将会面临不断被压缩。

科主任被四台仪器拉下马

有“GPS”之称的跨国医疗器械行业巨头GE、飞利浦、西门子几乎垄断了中国的公立医院医疗设备市场,业内消息称“三巨头”占据的市场份额达到了80%以上,但是近年来三家公司的名字也频繁出现在医疗贪腐案件的判决书中。

2020年7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王建民受贿罪案文书显示,志庆公司赵某向眉山市医院销售了GE医疗超声设备,并给了中间人汪某高达210%左右的推广费,后汪某用这笔推广费给当时的市医院院长王建民在成都购买了一套房产。

同年9月,原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院长柴多被判刑,犯罪事实中包括两次收受飞利浦代理商行贿共20多万元,和接受西门子牙椅代理商参观航展邀请及收受装在水果箱里的30万元贿金。

而在2015年,西门子旗下医疗部门因涉嫌贿赂医院使用其高价医疗产品遭国家工商总局调查,涉案医院多达1000家。

在这一次伍文霞收受GE医疗和西门子贿赂的案件中,均是由经销商给予其回扣。据刑事裁定书显示,2015年,伍文霞所在的攀枝花妇幼保健院特检科计划采购两款彩超仪,伍文霞利用职务便利,让GE医疗的LOGIQ S8彩超仪和日立小强(NOBLUS)彩超仪中标,中标价分别为228万元和149.6万元,为了感谢伍文霞的帮助,海恒医疗销售人员朱某先后送上了32万元“好处费”,伍文霞将其全部收下。

而另一款日立设备带给伍文霞的回扣高达38万元。2016年,日立医疗代理商四川渊默科贸销售人员杨某找到了伍文霞,希望攀枝花妇幼保健院在设备采购时购买其帮其代理的一款日立“二郎神”(HIVISION Preirus)彩超仪,最终在伍文霞的操办下,日立医疗该款彩超仪,以214.5万元顺利中标,为此代理商直接将38万元现金送至伍文霞手上。

2017年6月,四川合力达商贸有限公司成为了西门子医疗在成都、攀枝花、内江、自贡等地区的特许经销商。通过伍文霞的帮助,西门子彩超诊断仪“海勒克斯3000”在攀枝花妇幼保健院采购招标中以268万元中标,之后四川合力达总经理唐某在伍文霞出差入住的宾馆房间送给其现金15万元,伍文霞悉数笑纳。

一直以来,医院的医疗器械耗材采购是“带金销售”的重灾区,尤其是大型医疗设备,回扣比例更是惊人,高者能达到20%以上,业内也流传着一台大型设备就能将院长、主任拉下马的说法。

不在失信“黑名单”处罚范围?

国家医保局对于药企同医药代表和代理商的商业贿赂“绑定”受罚的规定,戳中了药企的痛点,不过对于不纳入医保采购范围的大型医疗设备,成了医保“黑名单”约束力的真空地带。

据业内不完全统计,过去十年间,被查处的医药领域的行贿、受贿案件超过3000件。其中行贿方的药企高管、大区销售负责人、医药代表等多以案件“证人”出现,因此受到法律制裁、处罚的只是极少数,而他们背后最大的获益方药企往往都能全身而退。

事实上,多数药企以“商业贿赂是医药代表、代理商个人行为”为由推脱责任,对于药企来说,只要今后加强公司管理,行贿丑闻可能就会慢慢淡出公众视线,所以多年来一些药企虽然屡屡曝出行贿事件,但是如今依然能够活跃在市场上。

旨在严打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2020年8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出,代理商的失信行为,企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行贿正是失信中的首要情节。

同年9月,国家医保局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签署的《关于开展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信息交流共享的合作备忘录》,建立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定期通报制度,与国家集采中建立的企业信用信息评价体系配套实施。

随后11月,国家医保局公布了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落地实施细则,明确对药企产品价格或营销行为设定统一信用等级评定,并与药品集采进行联动挂钩。一旦药企员工或者下游的经销商、代理商出现失信行为,也都将直接追查药企,并给予处罚。

但是业内人士指出,国家医保局上述规定只针对药品和耗材企业,并未明确上述案件中涉及的医疗设备生产企业是否在约束范围之内。

周树认为,从去年12月起,信用评价“黑名单”制度已经开始实施近两月,尚未见哪家药企被圈中。不论是对药企,还是医疗器械企业,监管政策最关键的还是落地问题。

责任编辑:方凤娇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