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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内斗、股东争权余波未平 永安财险审计瞒报1827笔虚假关联交易被罚

吴敏 2021-2-24 19:05:52

本报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

2月23日,银保监会开出牛年第二张罚单。罚单显示,2019年4月17日至26日,永安财险审计中心对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永安财险存在1827笔未识别保险业务关联交易,保费收入金额416.9万元,业务范围涉及车险管理部、人身险管理部等部门。2019年8月14日,永安财险向银保监会上报了《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报告》,报告中未如实反映该问题。

为此,负责牵头公司、审计中心和车险、人身险管理部自查工作,并审核相关自查报告且将其上报的该案件四名当事人均受处罚,永安财险亦被罚款20万元。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表示,永安财险进行内部审计时发现存在大量未识别保险业务关联交易,说明公司在关联交易管理方面存在疏漏。此外,通过内部审计发现这些问题之后没有按照要求上报。这说明公司的合规管理不到位,内部协作与监督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而这只是永安财险被曝违规行为的冰山一角,近几年,该公司罚单频出,银保监会处罚决定书统计显示,2020年至今,永安财险收到的罚单多达15张,罚款金额210万元。其中,3张罚单是针对未经批准变更或撤销营业场所,1张罚单涉及赔付不及时,1张罚单涉及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未严格执行审批或报备的保险条款和费率。其余10张罚单均与“弄虚作假”有关。如2021年1月,永安财险陕西分公司高陵营销服务部虚列费用,罚款22万;陕西分公司临潼营销服务部虚列费用,罚款20万;连云港中心支公司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罚款20万;2021年2月,永安财险晋中中心支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同时,通过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两罪并罚,罚款合计15万。

实际上,永安财险频繁被罚的背后,与该公司股东之间的控制权争夺不无关系。已有25年经营历史的永安财险,在最初的十年里,股权就错综复杂。1997年,注册资本6.8亿元的永安财险,股东出资额却不足亿元,远未达到《保险法》规定的最低限额。因此宣布被当时的监管部门央行接管。而此次被接管也直接导致监管机构放缓保险牌照的审批。

1998年,在陕西省政府的主导下,数家国企重组了永安财险。但新旧股东之间的利益纠葛也为日后股权之争埋下隐患。2006年,永安财险的三家原始股东,以“过半股权存在较大争议,以及公司出现重大经营问题”等理由,要求当时的保监会行政接管永安财险。

2007年,张东武到任该公司董事长时,曾向媒体直言面临诸多挑战,“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偿付能力不足,股权纠纷情况复杂,管理方式粗放,累计亏损严重等。同时,由于资本金严重不足,公司受到监管部门的严厉制裁,对公司各级高管任职资格、业务开展、新机构设立都停止了审批,公司到了崩溃的边缘。”

而后,在张东武的带领下,永安财险引入了陕西延长石油等国有企业,以及上海复星集团等民营资本。2012年9月,蒋明出任永安财险总裁,2017年12月,未到换届的总裁蒋明又突遭解职,永安财险的内斗被推向了前台。彼时,总部在西安的永安财险召开了一场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解聘蒋明的总裁职务,同日,董事长陶光强也被提议解除董事长职务,不过,解聘蒋明是以永安财险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而解除董事长陶光强的职务是以高管联名签字的形式发布。相关当时媒体的报道,关于解除董事长陶光强职务的函,落款有顾勇、康岚、蒋明、彭玉龙手写签名,函中附有关于陶光强不适合担任董事长的理由及部分事实,列举六大理由、十大证据,董事长与总裁两队战争在彼时就一触即发。

作为一家已经经营了20多年的老牌保险公司,为何突然上演“权力的游戏”,令业界人士一头雾水。直到2019年1月,银保监会公布的一张罚单,还原了永安财险董事会当天所发生的事情。

根据罚单内容,2017年12月4日下午,银保监会检查组在对董事会临时会议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检查流程将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会时间定为12月6日上午9时并通知永安财险,要求总裁蒋明和统计负责人顾勇参加会议。此后,检查组得知永安财险将于同一时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并拟解除总裁蒋明的职务。

12月4日晚,检查组临时变更检查计划,约谈董事会秘书。检查组表示会议时间的冲突和解除蒋明总裁职务的议题将影响检查工作的开展,建议适当调整会议时间。董事会秘书表示无权决定,并将相关建议转告董事长。12月5日下午,检查组约谈董事长陶光强,要求适当延后董事会临时会议。陶光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接受检查组的合理建议。12月6日上午,确认会和董事会临时会议同时召开,永安财险董事长和总裁均缺席确认会,影响了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银保监会认为,时任永安财险董事长陶光强作为永安财险主要负责人及董事会临时会议召集人,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不过,永安财险、陶光强提出了申辩意见:一是拟召开的董事会临时会议事项已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告,如果召开董事会会议不妥,监管部门理应通知永安财险。二是没有对抗妨碍监管的故意,且在仅剩十几个小时的情况下,没有监管部门书面通知,当事人无权变更董事会临时会议时间。三是检查组与当事人的约谈未形成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文字记录。四是总裁蒋明是否参加确认会由其本人决定,对此,银保监会经复核认为,检查组已于2017年12月4日晚建议永安财险变更董事会临时会议时间。当事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直接拒绝检查组的合理建议。与此同时,检查组与当事人的约谈已形成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文字记录,并且蒋明向检查组提交书面说明,表示其总裁职务即将于董事会临时会议上被解除,故不再参加确认会。

最终,就永安财险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行为,银保监会未采纳永安财险及陶光强的申辩意见,决定对永安财险罚款30万元,对陶光强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

然而,股权争夺余波至今未平,在永安财险2020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又一次提及股东股权方面问题。该公司称,2020年3月26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的现场检查意见书。经检查,银保监会发现永安财险共有四个方面问题:一是股东股权及公司章程方面;二是关联交易方面;三是“三会一层”运作方面;四是治理评估整改及专项自查方面。同时,监管还指出永安财险“潜在的风险隐患亟需加强防范和控制”。建议该公司提升依法合规意识,强化问题整改落实,严肃责任人问责追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永安财险披露的2020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该公司2020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05.84亿,较2019年118.24亿元,下滑10.49%;全年实现净利润3.28亿元,较2019年的2.88亿元上涨13.89%。截至2020年4季度,其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2.64%。

截至2020年4季度末,永安财险共有股东20家,其中,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为第一大股东,亚东杉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持股19.83%、16.18%。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则均未超过6%,其中,包括陕西延长石油、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国投A等10家陕西省属国有企业,合计持有永安财险股权已经达到51.74%,但陕西国资的优势并不明显,由亚东杉控、复星工业等四家复星系股东构成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永安财险40.68%股权。

目前,永安财险高管团队也由两方构成,其中四名来自于陕西国资委旗下公司,包括董事长陶光强(执行董事)、张缠桥(非执行董事)、欧世秦(非执行董事)和沙春枝(非执行董事);另有四名非执行董事来自于复星系,包括李涛(非执行董事)、彭玉龙(非执行董事)、许闻(非执行董事)、高立智(非执行董事)。还有三名独立董事,徐文虎(复旦大学保险研究所所长)、王军生(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白永秀(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