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方凤娇 徐芸茜 北京报道
传统村落特别是具有民族风格的传统村落是中华文明的鲜活载体,维系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寄托着中华儿女的乡愁,是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
最近公布的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新华联集团董事局主席傅军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近年来,我国出台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相关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然而,部分地方却出现了“强制人屋分离”“赶村民上楼”等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乱象,有的甚至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近日就有类似的案例。2月14日傍晚,有近400年建寨历史的“中国最后的原始部落”云南沧源佤族自治县翁丁村老寨发生火灾。全寨105户房屋绝大多数被大火烧毁,仅剩下三四户房屋较为完整。
据媒体报道,造成翁丁村寨此次火灾悲剧的原因之一就是“人屋分离”。在旅游业兴起后,大部分村民搬迁到了新村,只剩下17户仍在老寨居住。按照当地规定,搬到新村的村民每户每天可以派一人回到老寨的房子里“上班”,“上班”时间为每天8点半至下午5点左右。起火当日,老寨的大部分村民已经下班回到新村,房子起火时没有被及时发现,导致火势迅速蔓延。
在傅军看来,事实上,不仅云南翁丁村老寨,不注重对传统村落保护的现象在全国多个地方的传统村落中都存在。
傅军强调,特别是“人屋分离”的做法,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首先,导致村落“空心化”,影响传统村落的文化传承。传统村落不是单纯的传统建筑,而是包含了传统建筑、村民生活、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等诸多要素的生态群落。
其次,不利于传统村落的文旅开发。游客观赏一个传统村落,想要了解的是这个村落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是叫卖声声的市井味,是炊烟袅袅的烟火气,而不是一座座冰冷的古宅老屋。“人屋分离”后,这里没有了市井生活,没有了人间百态,自然也就没有了对游客的吸引力,文旅开发也将随之萎缩。
再者,会降低村民的获得感。村民是村落的主人,村落是村民的家园。村民是使用者、传承者,传统村落保存至今,靠的是村民们的日常维护。“人屋分离”不仅剥夺了村民的使用权,也导致他们无法共享文旅开发带来的收益,降低他们的获得感。
此外,不利于传统村落的保护。“房不怕住,就怕空置。”对于房屋特别是传统建筑来说,有人居住使用,可以做到经常维护修补,可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这样就能确保房屋的健康。如果空置,导致无人看管,房屋可能加速老化,甚至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传统村落是我国传统文化的历史积淀,是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必须保护好、开发好、继承好。因此,针对部分地方传统村落存在的“人屋分离”问题,傅军主要提出三条建议:首先,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人不离屋”,把传统村落继承好、保护好、开发好。要统筹规划,科学管理,让村民回到村落,让村落回归村民,做到村人合一,实现共治共享。通过村民参与,保护好村落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保护好村落中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保护古路桥涵垣、古井塘树藤等历史环境要素,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继承传统文化,焕发村落生机。
其次,政府加大保障补贴力度,解决村民的后顾之忧。充分考虑村民的生存需求、发展要求和公平诉求,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村民生活质量,让村民住得方便、住得舒心,切实得到传统村落保护的实惠。对于坚守古宅老屋的村民,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引导和帮扶,比如在商业经营、民宿建设、文旅产品方面提供指导,使其在村落开发中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此外,加强对村民的培训教育,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和保护能力。成立由专家学者、公务人员、地方文化学者等共同构成的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宣讲团,并建立起定期宣讲制度,为村民宣讲国家相关政策精神,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