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单美琪 孟俊莲 北京报道
日前,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公告指出215款APP存在侵害用户权益和安全隐患问题,其中包括12款金融理财类APP,而由通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的“通付宝”也在此次通报中被点名。
天眼查资料显示,通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国内领先移动金融创新及第三方支付企业,通付宝以金融创新、便民服务、个人支付、手机移动POS机为主营业务。
官网介绍,公司起步于中国纸业贸易巨擘明盛集团,注册资金一亿元人民币,实缴2000万,法人代表陈宪宜,实际控制人陈玉燕,持股90.1%。公司还与中国银联以及工、农、中、建、交五大行在内的数十家金融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移动金融服务生态圈。
另据此前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通报,“通付宝”APP存在侵害用户权益问题包括:隐私政策难以访问:进入APP主界面后,无法访问到隐私政策;首次开启APP,未同意隐私政策前行为监控发现获取GET_TASK检索了应用程序、Android ID、MAC地址、IMEI、IMSI等用户信息;不给权限不让用:用户不同意开启非必要的位置和相机权限,拒绝提供所有业务功能。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还表示,对于被点名APP已依据《网络安全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对APP运营者发出《违法违规APP处置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并通知各应用商店督促整改。
而目前距离公告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时间,记者下载并打开该APP后发现目前已经可以阅读到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但“不给权限不让用”这一项仍然未有整改妥善,当记者拒绝开启非必要的位置和相机权限之后便无法正常使用业务功能。随后记者针对上述整改情况以及进度联络了该公司同时发送了提纲,但截至发稿前对方尚未回应。
值得一提的是,3月11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公示了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拟备案名单,其中包括中信消费金融、全付通、网商银行等73款移动金融APP。上述协会还于同日公布了第七批共291款通过备案的移动金融APP名单,其中支付类包括全民付、传化钱包、DoPay等14款应用。截至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公布通过备案的移动金融APP共839款。
此前,为保障个人金融信息安全、提升金融APP安全防护能力,2019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发布金融行业标准加强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安全管理的通知》(银发〔2019〕237号)。
根据237号文和《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要求,2019年12月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召开金融业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备案管理工作试点启动会议,开启了客户端软件备案试点工作。
记者还注意到,2020年5月份,有市民投诉“点购商城”而波及到通付宝,因其主要用户为点购商城发展的代理商,两者关系密切。
官网介绍,点购商城运营主体为深圳市点购电子商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5年,总部位于广东深圳,在全国设立7大分公司及338个市级办事处。天眼查资料显示,公司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法人及董事长是陈自然,持股比例占80%,
另据官网显示,点购商城为互联网特产礼品社交电商,同时具备、线上礼品商城以及线下点购特产店。APP应用名为“点购广场”,平台以地方特产为主,分别涉及自营商城、合营商城业务、线下实体门店、卡息宝理财服务、便民生活缴费等多项服务业务。而在通付宝APP中,点购商城、卡息宝和生活缴费等相关业务也皆有涉及。
通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理财产品卡息宝是公司由太平洋保险承保的信用卡增值产品,日利为0.06%,综合年化收益高达21.9%,记者注意到,该理财产品还可以使用信用卡的额度买,称为体验金,用户初次注册之后便可以领取1500元体验金用作理财体验。
一位资深行业分析人士指出,通付宝与其关联方深圳市点购电子商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疑似以签订预付款合同的方式掩盖其“卡息宝”理财产品的实质,通付宝APP中只有注册代理商才能购买卡息宝产品,购买后需同意《卡息宝用户协议》,即与点购商城签订预付款合同,点购商城作为乙方,为付款方的供货商,用户同意预付全部货款,用于点购商城履行供货义务而进行相应产品研发制造的货款支付。
2020年以来,各大银行严管信用卡资金用途,2020年9月3日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资金用途的公告》指出,个人信用卡透支资金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证券投资、理财、其他权益性投资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更不得违规用于套现。若涉及违规用卡,银行有权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此外,上述行业分析人士还指出,这些机构背后都是由一波人共同操作。此前在点购商城的官网中也曾提到“点购集团CEO陈自然、总顾问陈玉燕”,显然陈玉燕不仅是通付宝公司的最大股东,同时还是点购商城的总顾问。对于上述事件的真实性等记者在发送的提纲中皆有提及,但目前暂未收到对方回复。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