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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遭300余股民索赔一审败诉须赔原告逾2亿元,适格投资者可报名搭上维权顺风车

吴立骏 2021-3-25 15:37:08

吴立骏

风华高科(000636)日前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其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一节显示,因涉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公司迄今被309名投资者起诉,原告诉赔金额累计23464.19万元。

代理风华高科股民索赔的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该案已有近六成股民一审胜诉,总体判赔比例超过法庭认定投资者损失的90%,适格投资者可通过微信jiti515报名委托搭上索赔顺风车。

公告显示,前述309起投资者索赔案中,178案已一审判决,风华高科被判赔偿原告损失共约2.08亿元,其中96案已二审开庭待判决,82案等候二审开庭;56案已于2021年2月25日一审开庭,56原告诉赔金额1888.36万元,尚未有判决结果;剩余75案于2021年3月25日同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原告诉请赔偿金额566.09万元。

风华高科表示,目前公司已根据投资者诉讼一审判决情况及诉讼进展情况计提了22898.09万元预计负债,因诉讼时效尚未结束,暂无法预计未来可能产生的投资者诉讼支出金额。

回到一年多前。2019年11月22日,风华高科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风华高科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40万元罚款,26名公司在职或离职有责人员(包括前后三任董事长及五位副总裁)同时被罚,全案罚金147万元。

经查明,风华高科2015年报、2016年半年报、2016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为回避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当事人对难以收回的广州鑫德等四公司巨额应收账款进行隐蔽复杂的“会计调节”,导致三期报告虚增利润总额6192.12万元,分别占各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0.12%、60.21%、33.05%。

此外,公司还未及时披露2018年4月8日召开的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内容涉及年审机构对公司2017年财报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公司更正2017年报及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等议案未获表决通过等重大事项,上述事项迟至同年4月28日公司才补充披露。

投资者索赔诉讼随即展开并获法院支持。根据一审判决,吴律师提示,凡在2016年3月29日后(含)买入风华高科,并在2018年8月7日收盘仍有持股而受损的投资者,可在“追寻胜诉网”或微信jiti515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数量提交获赔报名申请参与后续索赔诉讼。2018年7月末,公司股东总数达10.23万户,户均持有8500多股。鉴于一审法院近乎全额支持了原告索赔主张,适格股民切勿放弃依法维权挽回损失的良机。

年报显示,风华高科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33197.96万元,净利润35870.91万元,期末净资产598564.47万元,同比分别增长31.54%、5.86%和7.38%;期末公司股东总数71772户。

(本文由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供稿,不代表华夏时报立场。吴立骏律师,熟悉证券领域索赔,证券法、公司法,精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从事投资者维权索赔工作10多年)

吴立骏律师团队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报名电子邮箱:Jitisu@163.com 报名微信jiti515

请股民报名发送4项内容:【股民姓名、电话、股票名称、大致索赔股数】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