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兆寰 北京报道
随着证监会加大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一些老牌券商成为了重点目标。
证监会日前发布消息称,对海通证券、海通资管在开展投资顾问、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未审慎经营、未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合规风控管理缺失等违规行为下发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拟对海通证券采取责令暂停为机构投资者提供债券投资顾问业务12个月、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监管措施,对海通资管采取责令暂停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产品提供投资顾问服务12个月、责令暂停新增私募资管产品备案6个月的监管措施,对多名直接责任人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二年等监管措施。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是永煤债事件持续发酵后的必然结果,12个月的债券和资管投资顾问业务被暂停,对于海通证券业务的影响不可小视。
据同花顺iFinD统计显示,2020年券商主承销金额排名中,债券发行一项,海通证券排名第5位,承销金额为4924亿元,市场份额为5%,仅次于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国泰君安、中金公司。
作为大型老牌券商,此次违反监管法规,对市场造成恶劣影响,究竟是什么原因令公司能够藐视监管、不顾投资者的利益肆意妄为?未来的合规整改如何进行?监管措施对于公司债券业务、资管业务的影响有多大?是否会导致2021年的评级大幅下降?对全年业绩影响多大?
《华夏时报》记者第一时间向海通证券发送书面采访函,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回复称,以具体公告为准。3月24日晚间,海通证券发布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合规风控严重缺失
证监会发布消息指出,经查,海通证券、海通资管及相关人员在开展投资顾问、私募资管业务过程中,未按照审慎经营原则,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对市场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在2019年12月证监会指导沪深交易所发布了《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后,海通证券、海通资管仍存侥幸心理,在其他交易市场继续从事相关违规行为。同时,海通证券、海通资管未将相关业务行为纳入全面合规风控体系,业务隔离、利益冲突防范、债券交易管理等存在漏洞,公司合规风控机制存在缺失。根据违规事实和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对海通证券、海通资管采取前述监管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
证监会表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业务涵盖发行承销、投资交易、资产管理、投资顾问等,在连接投融资两端、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作为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专业机构,理应坚守初心、提高认识,切实履行合规风控主体责任,坚守勤勉尽责底线,提高专业服务水平,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但少数机构及从业人员合规底线不牢,风险意识淡薄,内控松散、管控失效,违背谨慎勤勉原则,偏离业务本源无序展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行业生态。
对此,证监会重申,将全面贯彻“零容忍”方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执法问责力度,实施穿透式监管和全链条问责,重点突出对合规风控体系和公司治理的检查执法,坚持有案必查、罚必双罚、落实经济处罚,让违规机构和人员付出沉重代价,以严监管倒逼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提升合规风控意识和自治能力,更好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相对于一些中小券商,大型券商往往在风险控制上尺度较大,能够调动的资源较大,正所谓艺高人胆大。”一位资深券商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坦言,但是,随着监管的趋严和制度的完善,特别是在新证券法和刑法的框架下,问题和漏洞还是会暴露,风险也就显而易见了。
投行扩张风险
海通证券2020年三季报显示,其投行业务表现亮眼、IPO业绩贡献较大弹性。公司紧抓科创板与创业板注册制机遇,项目储备丰富,三季度公司主承销IPO达15家,其中3家为科创板。
去年三季度投行承销额市场份额同比增加4.82%至7.30%,仅次于中信建投、中金公司及中信证券,去年三季度投行收入同比增长135.71%。
值得注意的是,自去年永煤债曝出违约,相关的调查与自查纠缠着这家老牌的证券公司。这被市场解读为与其强大的投行扩张不无关系。
2021年1月,海通证券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分别收到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决定书》。根据交易商协会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开展的自律调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存在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交易商协会对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予以警告,并责令公司及相关子公司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公司将针对本次自律处分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优化内部流程,促进相关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当时,《华夏时报》记者曾致电海通证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正在进行整改。
“此次对于海通证券的处罚力度着实不小,不过作为大型券商肆意挑战监管法规,影响确实恶劣。暂停12个月债券和资管的投资顾问业务对于2021年业绩影响巨大。”一位非银行业分析人士如是说。
3月25日,海通证券股价放量下跌,跌幅近7%。
“其实,对于海通证券而言,不只是侥幸心理,是很明显的操纵债券,并且公司里部门和业务的防火墙形同虚设。因此,海通证券的债券整个业务线受影响都特别直接,包括研究债券的人员都受到影响了。”一位券商内部高层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直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对海通证券的行政处罚显示了证监会此前一直强调的注册制条件下中介机构必须慎重自律。对海通证券的处罚,有事实依据、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措施适度,所以值得肯定。
“但是,另外一个方面,希望其他的券商也不要有侥幸心理,若总觉得这事跟自己没关系,这是错误的。”刘俊海如是说。
在刘俊海看来,每个证券公司和中介机构都要反躬自省,面壁思过,海通证券作为头部券商没有将相关业务纳入全面合规分管体系和风控体系,风险出现外溢。债券交易管理也有漏洞,所以公司合规风控机制存在缺失。
刘俊海表示,这种事情在其他券商有没有,在其他资产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及资信评级机构有没有?希望大家举一反三,一定要以此为契机,打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市场环境。同时,标本兼治,源头治理,避免头部券商以后再出现这种乱象。
编辑:严晖 主编:夏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