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立骏
投资者诉中创环保(300056,原三维丝)虚假陈述民事索赔案日前传来新进展。4月2日,厦门中院公告,原告李某平等56名投资者起诉中创环保请求赔偿投资损失共2220.81万元及通知费、诉讼费等费用一案,经初步审查,法院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
据悉,此前该56名原告发起民事索赔诉讼,并依据最高法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规定共同推选2人作为拟任代表人,申请启动代表人诉讼,获法院采纳。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资深股票索赔律师吴立骏被本案代表人指定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次诉讼。
吴律师提示,法院依法确定了本案权利人两个可索赔范围:(一)在2016年2月29日至2017年4月5日期间买入并在2017年4月5日晚间依然持有中创环保(原三维丝)股票的投资者;(二)在2017年4月29日至2017年12月22日期间买入并在2017年12月22日晚间依然持有中创环保(原三维丝)股票的投资者。这两个索赔范围分别对应了两项违规:一,中创环保隐瞒关联方资金占用;二,与齐星电力交易中的虚假记载。至少符合上述一项条件者可通过微信jiti515等报名参讼依法挽损。
回到近两年前。2019年4月30日,厦门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三维丝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廖政宗、罗祥波等19名责任高管给予警告,并分处3-30万元罚款,总罚款262万元。处罚决定认定三维丝公司存在四项违法事实:
(一)2016年3-12月,三维丝全资收购的子公司厦门珀挺与公司关联方厦门坤拿、东之晶之间共发生131笔资金往来,其中,2016年3月、4月,厦门坤拿和东之晶对厦门珀挺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用资金余额分别为2097.55万元、1215.21万元,三维丝未按规定在临时报告及2016年半年报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
(二)公司2017年1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称,“交易对方和廖政宗等出具了‘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三维丝、厦门珀挺的资金、资产的行为’等承诺,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承诺方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但实际上资金占用行为已经发生。
(三)公司2016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虚减净利润10426.49万元,虚减金额分别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1021.92%、145.21%和125.23%。
(四)在公司重要客户齐星电力已经实质性违约的情况下,三维丝在年报中依然确认了与齐星电力业务往来的相关收入,导致公司2016年报虚增9648.6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9.24%,并导致三维丝后续2017年半年报、三季报中披露的信息不准确。
受损投资者维权行动随即展开。中创环保此前披露,2019年5月至2020年9月22日,公司累计收到86名中小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累计索赔金额约为6586.63万元,其中22起已和解结案(意味着这部分投资者拿到了赔偿);截至今年2月26日,公司此类诉讼在诉索赔金额为3452.10万元,确认预计负债1173.71万元。吴律师提示,符合前述权利人范围条件的投资者可登录“追寻胜诉网”或加微jiti515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数量报名提交获赔申请。
年报显示,中创环保2020年度实现营收18.24亿元,净利润2093.59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3.63%、204.03%,期末每股净资产2.52元。截至2021年1月31日,公司股东人数20775户。
(本文由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供稿,不代表华夏时报立场。吴立骏律师,熟悉证券领域索赔,证券法、公司法,精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从事投资者维权索赔工作1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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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