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
为持续深入推进人身保险市场治乱象、防风险工作,银保监会于近日向各银保监局、人身险公司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人身保险市场乱象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拟围绕销售行为、人员管理、数据真实性、内部控制四大方面,对人身保险市场存在的典型问题和重点风险进行专项治理。
兴业证券非银分析师傅慧芳认为,监管部门2018年后对于人身险的监管趋严,针对行业乱象已先后发布了19号文等多个文件,核心目的是打击行业乱象,维护投保者权益,以及降低行业风险,有利于行业长期发展。
人身险“治乱”升级 剑指四大乱象
据本报记者梳理,针对销售行为,银保监会将重点治理销售过程中误导消费者、异化产品、管理失当等行为。具体来说,首先在误导销售方面,是否存在不如实、不准确介绍产品责任、功能和保险期间,以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产品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将保险产品与存款、国债、基金、信托等进行片面比较或夸大收益;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通过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限售、限时、限量”。
其次是异化产品。是否存在通过保单贷款、部分领取、减少保额等方式变相改变保险期间、变相提高或降低产品现金价值、变相突破监管规定;异化保险产品功能,将不同保险产品功能错配,进行捆绑销售。三是管理失当。保险机构及其高管人员是否存在通过指挥、决策、组织、授意他人等形式实施违法违规销售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纠正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针对人员管理,银保监会将重点治理人员管理弄虚作假、松散失序等行为。一是信息虚假。是否存在虚假学历、虚假身份信息。二是虚增人力。是否存在以避税、维持团队架构、完成激励方案、套取费用为目的虚增虚挂从业人员。三是人员失信。是否存在给予或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其他利益,倒卖保单。四是管理松散。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考核要求,不及时为离职从业人员办理注销手续,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针对数据真实性,银保监会将重点治理通过虚假承保、虚列费用、虚挂业务、虚挂人头套取资金,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等行为。如是否存在强迫从业人员购买保险、通过即买即卖、即买即借、循环投保虚增保费并套取费用。同时,是否存在通过虚列人头、虚假续佣、高额聘才等套取资金;通过虚构虚增经济事项支出套取费用,如虚列会议费、培训费、活动费、奖励费等;公司直销业务通过中介机构套取费用;向银邮代理机构等支付账外手续费或其它利益。另外,是否存在保险业务虚挂中介渠道。四是虚假保全。是否存在冒用投保人名义办理保单质押贷款、侵占保单贷款资金或办理退保业务、侵占保单现金价值;从业人员挪用、侵占保费或保险金。
在内部控制方面,银保监会将重点治理业务控制、财务控制、高管履职、风险管理、内部监督等存在的问题。具体而言,首先业务考核机制、奖励激励机制、营销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存在套利空间;核保核赔标准是否合理、有效。其次是否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严禁兼任不相容岗位,定期或不定期轮岗;建立并实施规范的会计核算流程,依据真实的经济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对账务处理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控制,实现账账、账实和账表相符;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和预算控制制度。
同时,高管人员是否存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违规履职、履职不当。是否对各类风险进行持续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与评估;对信访投诉、自保件、极短期退保率、营销员业务品质等是否持续跟踪分析、进行风险评估。另外,内部监督制度是否健全、合理、有效,公司对财务、业务、机构、高管履职、内部管理等是否进行定期审计检查,审计问题是否及时整改,是否建立内部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违规人员是否开展责任追究。
“解剖麻雀”式现场检查 半年内收官
根据《通知》安排,此次治理乱象专项工作将分为三个阶段。4月至5月为自查自纠阶段,人身保险公司总公司组织所有分支机构逐条对照治理重点,针对2019年至2020年业务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覆盖所有业务渠道,涉及以往年度或2021年业务的,视情回溯或延伸。
6月至8月为监管抽查阶段,银保监局对辖内人身保险机构自查自纠报告严格把关,并结合属地监管总公司和辖内省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采取上下联动、“解剖麻雀”的方式开展现场检查,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省级及以下分支机构检查对象名单报送中国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数量不少于3家。
9月至10月为总结提高阶段。银保监局于2021年11月1日前,向中国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报送专项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实施、机构自查自纠、监管抽查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和原因分析以及完善相关制度的意见建议。
对于此次乱象治理专项工作,银保监会要求各银保监局和人身保险公司总公司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专项工作的落实。并且要求人身保险公司各级机构“一把手”对自查自纠工作负总责。同时,要对检查发现涉及中介业务的问题,进行必要的延伸检查,并对涉案机构和责任人员同查同处。
此外,要对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凡符合移送标准的,坚决移送公安、司法、监察等机关。
实际上,国内保险业在高速增长的同时,也面临诸多市场乱象。如销售误导方面,存在夸大宣传、与其他理财产品概念混淆等问题;又如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存在虚列费用、虚挂人头等问题;再如产品创新不当,存在捆绑销售、长险短做等问题;另外还存在公司治理薄弱,“三会一层”形同虚设、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等问题。
而银保监会也一直将治理市场乱象视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回溯来看,2017年末,原保监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整治重点就包括销售乱象、渠道乱象、产品乱象、非法经营共四方面问题。
在销售乱象方面同样提到,重点整治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将保险产品混同为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进行销售、“存单变保单”等问题,以及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进行销售误导,通过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产品促销等违法违规行为。
经过一年多的专项行动,银保监会于2019年4月下发《关于2018年人身保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的通报》。统计显示,针对机构自查情况,36家银保监局派出190个检查组,对133家人身保险公司省级机构和基层网点开展监管抽查。抽查发现各类违规问题1529个,涉及金额2.2亿元。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