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
4月15日,《华夏时报》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银保监会已于13日向各险企下发《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这是继健康险、责任险之后,又一细分险种的专项监管制度。
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疾或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事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2020年,意外险保费收入达到1174亿元,理赔金额达316亿元。
近年来,手续费畸高、捆绑销售、骗保骗赔等意外险乱象屡禁不止。而《办法》的出台无疑将推动意外伤害保险高质量发展,规范意外伤害保险经营行为,保护意外伤害保险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
划定费率上限 赔付率过低产品或将停售
因意外险场景化明显,大多依赖平台销售,如携程等旅行类互联网平台因为在销售航意险等险种方面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经由这些平台销售的意外险往往费率畸高,甚至达到90%以上,保险公司基本只能“赔本赚吆喝”。而此次明确费用情况后,监管介入则可促使手续费下调,实现让利消费者的目的。
具体来看,《办法》针对手续费畸高乱象,划定了费率上限,规定各保单年度的预定附加费用率由保险公司自主设定,但平均附加费用率不得超过规定的上限。其中,个人短期意外险业务,以及个人长期意外险期交业务的平均附加费用率均不得超过35%,而个人长期意外险趸交业务平均附加费用率不得超过18%。而团险方面,短期意外险、长期意外险的期交业务、趸交业务的平均附加费用率依次以25%、15%和8%为上限。
在管住附加费用率的同时,还要管住赔付率,《办法》指出,保险公司应根据产品的综合赔付率进行定价调整,对年度累计规模保费收入超过100万元的短期意外险产品,如过往三个年度再保后的平均综合赔付率低于50%,保险公司应及时调整定价,并持续跟踪产品赔付情况。调整定价后的产品应按相关要求重新报送审批或备案。
对于连续三年保费收入超过200万元且综合赔付率均低于30%的短期意外险产品,保险公司应及时停售,并在停售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提交报告,说明停止使用的原因、后续服务的相关措施等情况。
而保险公司决定停止销售意外险产品的,应将产品停售的具体原因、具体时间,以及后续服务措施等信息通过公司官网和即时通讯工具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披露告知保险消费者,并为已购买产品的保险消费者在保险期间内继续提供保障服务。
《办法》还要求,保险公司主动停售意外险产品的,应至少在产品停售前30日披露相关信息。因不符合监管要求停售的意外险产品,保险公司应于停售之日起3日内披露相关信息。保险公司应在披露产品停售相关信息后,以合理方式通知每一张有效保单的投保人。
对于存在未按规定调整产品价格或停售产品,或价格调整后的下一年度综合赔付率仍低于50%情形的保险机构,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根据相关规定,采取监管谈话、限期整改等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追究相关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责任。
遏止恶性骗保、打击捆绑销售
利用中介业务流程的复杂性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实际操作中屡见不鲜,此次《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委托保险中介机构销售意外险的,应确保保险中介机构在单证管理、出单管理和销售行为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保险公司应当要求保险中介机构不得将意外险产品作为从事传销、非法集资等活动的工具。
同时,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展业,支付的保险佣金应与实际中介服务相匹配,不得通过保险中介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另外,由于意外险保费低、保额高,杠杆效应明显,近年来,由此引发的“杀妻骗保”、“杀母骗保”、“杀子骗保”等恶性骗保案件屡见报端,为了遏止此类案件的发生,此次《办法》强化了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 。
具体而言,要求保险公司应加强意外险业务的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明确要求保险销售人员以及保险中介机构按照意外险业务经营和客户服务的需要提供真实、完整的客户信息,并对其所提供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同时,《办法》要求保险公司的核心业务系统、银(邮)保通系统等有关业务系统应具备客户信息字段完整性和逻辑准确性的控制功能。
实际上,早在去年3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意见》中,银保监会便表示,要建立反保险欺诈长效协作机制,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和基础平台作用,组织建立行业意外险反欺诈工作联盟,提升行业整体防控欺诈风险的水平。去年11月,《保险行业意外险风险名单评定指引》在业内征求意见,针对近年高发的杀亲、伤亲骗保等乱象,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还制定意外险“黑名单”“灰名单”标准,圈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等六种风险行为,划定由重至轻四个风险等级评定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还直接列出了13项负面清单,很多与意外险密切相关的“乱象”被纳入其中,包括捆绑销售、强买强卖、跨区销售、商业贿赂、随意扩展承保范围、恶意混淆意外险与责任险、提前60天预收保费等。
这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无疑是捆绑销售,如一些中小微企业或个人在申请贷款时常常被银行要求投保高价意外险,是典型的意外险“捆绑销售”,变相提高了贷款利率,事实上加大了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的负担,而类似这样的投诉纠纷不在少数,银保监会也曾对多家银行、险企进行过处罚。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