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立骏
4月21日晚间,亚太药业(002370)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此前的2019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2021年2月26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至此,亚太药业信披违法违规一案调查、审理终结。在行政处罚的下达同时开启了民事索赔诉讼流程,符合索赔条件的亚太药业股债投资者可通过微信jiti515报名加入诉前准备以依法维权挽损。
经证监会查明,亚太药业等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如下:2015年底,亚太药业收购上海新高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纳入并表范围。2016-2018年,上海新高峰合计虚增营业收入45393.16万元,虚增营业成本27474.3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7409.54万元,并表后导致亚太药业2016年、2017年、2018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各年虚增利润总额分别占同期披露数的23.29%、31.08%、27.70%。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亚太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任军(时任上海新高峰董事长兼总经理、亚太药业董事)、陈尧根(时任亚太药业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上海新高峰董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罚款;对时任亚太药业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吕旭幸等其他15位董监高及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分处3-15万元罚款。以上罚款共221万元。任军、陈尧根同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处罚决定也揭示了上海新高峰的造假操作手法:涉案期间,上海新高峰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确认来自安徽贤林生物、上海咏胜医药、上海浦临西循、乐清迈博生物、江苏三和生物、海安葛莱森生物、上海昊健医疗、上海五睦医疗、上海茁涵医疗、南京文澜医疗公司等客户的销售收入,并通过武汉光谷临床医学、佛山市科临医学研究公司、乐清市医临健康医疗基金会等第三方主体实现资金流转。
值得一提的是,处罚告知书中原拟受罚的3位时任公司独董,在处罚决定书中被免于处罚,最终处罚决定书的受罚人数由20人减少至17人,罚金相应减少9万元。浙江证监局表示,3人在任职期间能较为积极地参加董事会、审阅议案材料、发表独立意见,保持与公司及相关人员的沟通,并通过出差参与亚太药业项目调研考察、对收购前后上海新高峰业绩进行分析比较、委派团队到上海新高峰现场了解及核查等方式履行了职责。
公开资料显示,亚太药业创立于2001年12月,主要从事医药制造业务,包括化学制剂、化学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0年3月挂牌上市,2019年度巨亏19.21亿元,此前仅在2012年度报出2500多万元亏损。2020年报显示,公司当年实现营收51488.53万元,净利润2727.50万元,扣非净利润-1.43亿元,期末每股净资产0.85元。公司本期业绩实现扭亏为盈,主要系公司柯桥厂区房屋拆迁补偿所致。截止2021年2月28日,公司股东总数48374户。
根据证券法及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相关司法解释,2017年4月22日至2019年12月24日期间买入亚太药业(002370)或亚药转债(128062),并在2019年12月24日闭市后依然持有而产生浮亏的投资者,可登录“追寻胜诉网”或加微jiti515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数量提交获赔报名申请。2019年12月末,公司股东总数39398户,其中或有相当比例投资者符合索赔报名条件。
二级市场上,亚太药业股价曾在案发前的2019年4月摸高22元一线,总市值一度逼近120亿元。而在今年1月,其股价最低跌至3.02元,创上市十多年新低。今年4月21日,亚太药业股价收报4.18元,今年以来上涨11.47%,最新市值22.43亿元,不及两年前历史峰值的五分之一;亚药转债收报77.233元,年内上涨12.77%,较100元的发行价贴水两成多。该可转换企业债发行规模9.65亿元,起息日2019年4月2日,2025年4月2日到期。
(本文由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供稿,不代表华夏时报立场。吴立骏律师,熟悉证券领域索赔,证券法、公司法,精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从事投资者维权索赔工作10多年)
吴立骏律师团队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报名电子邮箱:Jitisu@163.com 报名微信jiti515
请股民报名发送4项内容:【股民姓名、电话、股票名称、大致索赔股数】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