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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出手规范惠民保 重点查处压价竞争、虚假宣传、冒用政府名义等乱象

吴敏 2021-6-2 22:32:24

本报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

2020年,保险业“顶流”非惠民保莫属。凭借低门槛、低保费、高保额等优势,突然席卷全国,在地方政府的加持之下,近100款“惠民保”产品在179个城市落地开花,参保人数超4000万人,保费收入超50亿元。

随着惠民保的持续火爆,不少公司为抢占市场,甚至不惜大打价格战。各地“惠民保”一年的投保价格最低是19元,49元、59元、69元这样的费率段居多,高者在160元至200元之间。另外,一些城市出现不同险企推出的多个惠民保项目,甚至有冒用政府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乱象。

而这些乱象也终于迎来监管部门的注意。

6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规范保险公司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业务开展。

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业务所言正是惠民保。与2020年11月银保监会下发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本次下发的《通知》并未有太大的改动。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大多数惠民保项目刚启动,业务模式、保障责任、费率水平、增值服务等仍在探索之中,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据其介绍,一是部分地区保障方案数据基础不足、缺乏风险测算,并未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医疗费用水平、基本医保政策、投保规模等基本要素,也未充分利用既往医保数据进行精算定价。二是定制医疗保险业务受众广,要求承保公司具有完善的信息系统建设,能够实现与医保系统对接并完成一站式结算,同时对线下客户咨询、理赔等服务能力也有较高要求。目前部分承保公司业务经验、风控能力不足,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可持续服务能力不强。

从《通知》内容来看,监管部门对险企开展惠民保业务提出了四点要求。具体而言,一是保险公司按照商业保险经营规律和市场化原则,科学合理制定保障方案。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总公司对开展定制医疗保险业务负管理责任,须审核保障方案和承保产品,加强统一管理,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内部问责机制。三是明确监管要求。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低价恶性竞争、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重点查处,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业务平稳运行。四是加强行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发挥自律组织作用,积极参与属地保障方案拟定,探索建立定制医疗保险服务规范,搭建行业交流平台。

同时,监管部门还明确了“十不得”:保障方案不得缺乏必要的数据基础;不得未按规定使用备案产品或未及时报告保障方案;不得参与恶意压价竞争或承保价格低于成本;不得违规支付手续费、经纪费或其他费用;不得夸大宣传、虚假承诺、误导消费者;不得拖赔惜赔;不得冒用政府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合同期间内不得单方中途退出;不得泄露或违法使用消费者信息;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

针对“一城多保”现象,银保监会负责人称,城市定制型医疗保险的地域特征很强,目前确实出现一城多个项目的情况,应该坚持“一城一策”的原则,保障方案应体现地域特征,基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等有关数据,契合当地群众实际医疗保障需求。

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在谈及惠民保的发展背景时,曾向本报记者总结了四点,包括居民医疗费用中自付部分仍然很高,因病致贫返贫、担心得病而不敢消费的现象常见;各城市在打造自身的吸引力,而医保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医保部门积极为居民提升保障水平,改进服务;保险公司的百万医疗险发展较好,但面临获客费用高、赔付率高、有些产品设计不贴近民众需求、未考虑地区差异的难题。“惠民保结合了城市政府信誉、多部门资源和商业保险技术,提升了城市居民的医保保障程度。”

但他也指出,新产品新模式在快速发展前期一般会有些乱,这是由于创新约束不明确、参与者偏向乐观、配套措施在形成中等。不过,随着惠民保在各地快速推进,其业务形式、价值、风险构成等均较为清晰了,监管部门出台规范是为了及时提示各类风险、明确监管态度,促进惠民保将好事办好、长期办好。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