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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张金控牌照花落谁家? 中信、光大申请获央行受理

冯樱子 2021-6-8 15:27:10

本报记者 冯樱子 北京报道

近日,央行发布公告显示,受理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下称:中信有限)、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下简:光大集团)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请。

这是自去年金控公司系列管理新规出炉后,央行首批受理的金融控股公司。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分析师周茂华分析称,中信和光大两家公司成立时间长、规模体量大、“牌照齐全”、经营较为规范,监管部门受理其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请,有望塑造很好的范例。

金控公司设立步入实质性阶段

6月4日晚,央行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央行受理了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和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关于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

虽然申请均获得受理,但根据公告来看,两家公司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或有不同。

具体而言,央行于2021年6月4日受理了光大集团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请。拟申请设立的光大金融控股公司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3.16%,财政部持股33.43%。

金融监管研究院院长孙海波分析,从公告判断,光大集团很可能是整个集团转为金控,因为光大集团非金融板块不多,适合集团变为金控的模式。

据公开资料显示,光大集团的金融板块涉及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多个领域。光大集团拥有中国光大银行、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光大兴陇信托、光大证券等多块金融牌照。

此外,中信有限的申请受理日期为2021年5月28日,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将由中信有限100%持股。

“中信集团则因非金融板块占比高,没办法把整个集团变为金控。”孙海波说道,因此,中信集团通过设立子公司的模式成立金控,设立申请由中信有限提出。

中信有限是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中信股份)100%持有,后者为上市公司。

中国中信股份也发布公告称,中信有限是其附属全资子公司,拟申请设立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金控”。

在“中信金控”妥善成立之后,中国中信股份将根据监管要求转让其持有的金融服务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的股权、资产至中信金控,包括中信银行、中信证券、中信信托、中信保诚人寿保险、中信消费金融等。

重组完成后,中国中信股份将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服务板块的集中统一管控。

“此次中信集团采取设立金控子公司方式,主要是为满足监管准入要求,对其内部的股权结构进行理顺,剥离部分实业类资产并将各金融类资产进行整合的结果。”周茂华记者表示。

在业内人士看来,中信集团和光大集团是央企综合金融控股集团的主要代表,具有全金融牌照,业务综合程度高,市场地位高。而央企金控是我国最早出现的金融控股公司形式,主要依靠央企充足的资本、较高的地位等优势,较早获取各类金融牌照,控股金融企业,掌握核心金融资源。

今年3月,光大集团董事长李晓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光大的目标是建设世界一流的金融控股集团。以融促产、以产助融、产融合作、相得益彰,是光大作为综合性金融控股集团的最大特色,也是最大潜力和最大优势。

同样是在3月,中信集团董事长朱鹤新表示,作为全牌照的中央金融企业,中信集团正在整合旗下所有金融类资产,成立金融控股平台公司,打造一流金控平台。

“目前这两家机构提出申请、央行受理,这是《金控办法》实施之后的规定动作,表明金融控股公司设立进入了实质性的阶段。接下来,会有更多的金融控股公司被受理并且成立。”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更多金控公司在路上

所谓金融控股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拥有实质控制权,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3日,国务院曾发布《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下称《准入决定》),授权央行对金融控股公司开展市场准入管理并组织实施监管。

随后,央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下称:《金控办法》),细化了《准入决定》中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的条件和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金融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为境内非金融企业、自然人以及经认可的法人;实质控制两类或两类以上金融机构;实质控制的金融机构的总资产或受托管理资产达到一定规模,或者按照宏观审慎监管要求需要设立金融控股公司,都要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纳入监管。

同时,国务院还划定了申请设立的时间,即从2020年11月1日相关《准入决定》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符合具有上述应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情形的公司,要向人民银行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从时间受理的时间上看,央行针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也正在稳步推进。”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在去年相关监管措施出炉之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就应当申请金控牌照,并纳入到统一的监管当中。

事实上,在金控办法发布以前,对于金控公司的监管探索早已进行多年。2002年,国务院就曾批准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集团为3家综合金融控股集团试点。2018年,央行又将招商局集团、蚂蚁金服、苏宁集团、上海国际集团和北京金控5家公司作为金融控股公司试点机构。

业内认为,此次央行受理中信有限、光大集团两家公司的申请,意味着金融控股公司的破冰之旅已经开启。预计不久的将来,其他公司的申请也会陆续提交。

随着金控公司申请获得受理,预计相关配套细则会陆续出台。在2020年9月14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曾提到,下一步会完善制度框架,对金控公司的监管需要更具体的、更细的操作规则,比如并表管理、资本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的规则等。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