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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集团被申请破产重整 旗下幸福人寿及相关债券遭遇评级下调

吴敏 2021-7-13 14:05:52

本报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

继北大方正集团破产重整后,另一家知名校企清华紫光集团也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

7月9日,紫光集团发布公告称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债权人徽商银行以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为由,向法院申请对集团进行破产重整。

尽管债权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以及紫光集团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但紫光集团表示:“将依法全面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积极推进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支持法院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公告发布后,一度引发紫光集团旗下紫光股份、紫光国微、紫光学大等核心上市公司同时发布公告称,“如紫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重整方案将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除此之外,紫光集团旗下还拥有诚泰财险和幸福人寿两家保险公司。

紫光集团被申请破产重整

公开信息显示,紫光集团的前身是清华大学科技开发总公司,成立于1988年7月。1993年,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和外部环境变化,进一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改组为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

经过30多年不断发展,紫光集团形成了以科技开发为基础,以信息产业、环保产业和医药产业为支柱的多元化发展的高技术企业集团公司。目前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性集成电路企业,全球第三大手机芯片企业,由清华大学旗下清华控股持股51%,由赵伟国旗下的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持股49%,董事长为赵伟国。紫光集团下设多家核心子公司,包括紫光股份、紫光国芯、紫光控股等上市公司。此外,还拥有845家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其中就包括诚泰财险和幸福人寿。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2020年10月29日,紫光集团决定不行使“15紫光PPN006”永续债的赎回权,这一公告成为暴露紫光集团债务危机的导火索。

此后,紫光集团连续发生到期债务实质违约、所发行债券价格暴跌、主体信用评级被下调等情况。据其6月30日发布的《公司债券违约后续进展的公告》,“16紫光01”“16紫光02”“17紫光03”“18紫光04”“19紫光01”“19紫光02”6只债券违约。紫光集团当前违约本息共计约68.83亿元,且今年12月底还有一支13亿元规模的债券将到期。

与此同时,评级机构也下调了紫光集团及相应债券评级。截至2021年6月30日,中诚信国际将紫光集团主体信用等级调降至C,并将“16紫光01”“16紫光02”“19紫光02”的债项信用等级调降至“C”等。

截至目前,紫光集团尚未披露2020年年报。根据其2019年报,截至2019年底,紫光集团资产总计2977.62亿元,负债合计2187.47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73.46%。

而这一切正是源于紫光集团的激进扩张。据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以来,紫光集团发起了超60起收购。其中,包括2015年斥资25亿美元惠普公司旗下“新华三”公司51%的股权。2015年紫光集团还一度欲控股台积电,但最终因审查、资金等问题未落地。

虽然紫光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均公告称,紫光集团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直接影响,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

但同时也都坦言,“如紫光集团进入重整程序,重整方案将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若紫光集团重整或者进入破产之后,需要处置其所持有的险企股权,对险企的影响肯定是很大的,包括公司定位、发展计划以及治理结构,但不会对其投保人所持有的保单利益产生影响。

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亦向本报记者表示:“险企股权属于较优质的资产,如果优先用于偿债,那么今后归属有不确定性,会影响险企各方面的稳定。”

不过,王向楠也强调,当前的股东和作为潜在股东的债权人,均有动力维护险企的价值,并且险企的股东有较高准入门槛,因此,对险企不一定有较大的冲击。

幸福人寿及相关债券信用评级遭下调

回溯来看,2018年,紫光集团出资28亿元取得诚泰财险33%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2020年7月,诚泰财险受让幸福人寿控股股东中国信达所持有的30%的股份,成为幸福人寿第一大股东。

7月5日,联合资信评估公司发布对幸福人寿及其债券的评级公告,确定下调幸福人寿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下调“18幸福人寿”信用等级为AA-,维持“15幸福人寿”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报告认为,幸福人寿盈利水平较低,股东支持能力下降等因素,对其经营发展及信用水平可能带来不利影响。其中包括,2020年因紫光集团的债务违约降低公司主要外部股东的支持能力,对幸福人寿未来公司治理、业务经营、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影响需持续关注;此外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的集中期满后的产品转型、收入增长情况尚有待观察。

报告还指出,随着幸福人寿不断推进业务转型,2020年以来偿付能力有所降低,未来偿付能力变动情况需关注。截至2020年末,幸福人寿注册资本为101.3亿元,其中诚泰财险和东莞交投为其第一、二打股东,分别持有30%、20.995%的股份。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公司偿付能力达不到监管要求时,股东应支持公司改善偿付能力。

但2020年12月,紫光集团债券出现违约时间,且尚未出现实质进展,同时其有息负债规模较大,未来偿债压力加大,联合资信在评级报告中指出,受此影响紫光集团对诚泰财险及其关联企业的支持能力显著下降。

需要关注的还有,目前,幸福人寿全部股东中共有4家股东将其股份对外质押,质押股权占全部股本的比例为26.8%,其中三胞集团、深圳市亿辉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拓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所质押股份分别为14.18%、5.98%、4.47%、2.17%,全部股权中共有23.52%股份被冻结。

联合资信亦提示称:“幸福人寿股权质押比例较高,且部分出质股权处于冻结状态,部分出质股权所涉及股东的经营状况恶化,需关注对公司股权结构稳定的影响。”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