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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控股重整草案出台 千亿规模债务偿债方案初定

王潇雨 黄兴利 2021-9-27 09:44:29

(王潇雨 摄影)

本报记者 王潇雨 黄兴利 北京报道

作为海航集团旗下核心企业,也是航空运输主业核心的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航控股”)在即将迎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之时,也公布了其包括十家子公司在内的重整计划,其中最为重要的内容就是关于债务的清偿方案。

公布重整计划

按照9月26日公布的一份名为《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摘要版(下称《重整计划草案》摘要)披露的内容显示,海航集团破产管理人以海航控股和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北部湾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福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十家子公司(以下简称十家子公司,与海航控股合称十一家公司)因“关联交易复杂,债权债务规模庞大,相互增信情况普遍,多数债权人同时对十一家公司均享有债权或权益”以及“十一家公司之间在人员、资金使用、生产经营等方面存在极为紧密的关联性,事实上不可分,重整价值也是由十一家公司整体构成,若将十一家公司割裂而分别单独重整,一是影响航空安全;二是减损重整价值,难以引入优质的、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三是如不协同重整,则债权交叉追偿、担保循环追索,债权人清偿难以尽快落地、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公司的债务和担保也难以彻底化解”为理由,最终将十一家公司进行协同重整。

也正是基于此原则,海航集团在为航空主业招募战略投资者时,海航控股也仍维持对十家子公司的控制关系,战略投资者以现金出资购得海航控股股票并获得其控制权,并通过控股海航控股间接控制十家子公司及海航控股其他未进入重整程序的全部子公司。同时航空主业在偿债时也将使用包括战略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未来持续经营的经营收入、海航控股资本公积转增股票等资源及关联方代为清偿的债务额度。

而基于十一家公司的协同重整关系,这些偿债资源也将协同安排,整体用于化解十一家公司全部债务。

按照计划,9 月 27 日,十一家公司将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摘要所披露的具体实施方案,海航控股将对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具体方案是以海航控股现有A股股票约1,643,667.39万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0 股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 ,转增股票约1,643,667.39万股(最终转增的准确数量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股数为准)。转增后,海航控股总股本将增至3,324,279.42 万股(最终准确数量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股数为准)。

按照公开的市场解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就是用资本公积金向股东转送股票,每股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是在公司的生产经营之外,由资本、资产本身及其他原因形成的股东权益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这部分转增形成的约 1,643,667.39 万股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按照重整计划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不少于 440,000万股股票以一定的价格引入战略投资者,股票转让价款部分用于支付十一家公司重整费用和清偿相关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而其他约 1,203,667.39 万股股票则将以一定的价格抵偿给十一家公司部分债权人,用于清偿相对应的债务以化解十一家公司债务风险、保全经营性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

1612.93 亿债权

按照目前《重整计划草案》所披露的对十一家公司普通债权的处置方案,每家债权人10 万元以下(含)的部分,由十一家公司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 60 日内以自有资金一次性清偿完毕,自有资金不足的,以战略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依规统一安排清偿。每家债权人在十一家公司最多可受偿 10 万元。

而对于超出10万元的部分,除了对救助贷款部分本金及利息部分参照有财产担保债权清偿,其他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罚息、复利、违约金、维持费等按其他普通债权方式清偿之外,其他普通债权则是通过关联方和债转股方式联合清偿。其中每家债权人 64.38%债权由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清偿。剩余35.61%则按照每股3.18元价格转化为海航控股A股股票抵债。管理人方面表示,按照这个方案,可以实现普通债权全额清偿。

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摘要所披露的海航控股目前资产评估数据显示,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编号为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 1581 号的十一家公司《重整涉及的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及编号为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 1582 号的十一家公司《重整涉及的资产清算价值资产评估咨询报告》,以 2021 年 2 月 10 日为基准日,十一家公司资产市场价值简单加总为 945.85 亿元,清算价值简单加总为409.56 亿元。

但这一测算的价值中未包括租赁物价值、航空类无形资产(航线、品牌及专利、飞行员等),同时另上市公司合规问题资产也未纳入评估范围。

而十一家公司的共计4,915 家债权人向十一家公司管理人申报9,215 笔债权,申报金额合计3,972.09 亿元。经管理人审查,已经提交法院裁定确认和预计后续法院可以裁定确认的债权共计约1612.93 亿元。

此外,按照偿债方案,对于职工债权以及税款债权将不做调整,由十一家公司各自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而有财产担保债权将以十年为留债期限从2022年开始按照2%、4%、4%、10%、10%、15%、15%、20%、20%还本比例逐年清偿,每年按照未偿还本金的金额付息。

责任编辑:黄兴利 主编:寒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