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兆寰 北京报道
降准预期下,2021年最后一个月的市场似乎再次找到了上涨的理由。12月6日早盘,券商股的集体爆发再次将沪指推向3600点。然而,在券商财富管理大战点燃之时,密集的监管悄然而至,甚至有些猛烈。
据《华夏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显示,11月以来,包括华安证券、中金公司、方正证券、财通证券、光大证券、长江证券资管、招商证券资管、申万宏源等8家券商及资管子公司,收到了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局的责令改正等行政监管措施,对相关责任人采取了监管谈话措施。
其中,国元证券收到了警示函的监管措施。2021年以来,该券商频频收到监管措施,是否意味着公司内部管理和风控有较大问题?是制度原因造成的合规问题?风险是否可控?是否对资管业务产生影响?
对此,《华夏时报》记者向国元证券发送正式采访函。公司回复指出,警示函中指出公司资产管理产品运作不规范。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监管沟通,确保资产管理产品规范运作,符合监管要求。本次警示函不会对公司资管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重大影响。
国元证券表示,公司的资产管理有完整的规章制度体系。公司将对照法规对资管业务可能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行梳理排查,确保资产管理产品规范运作,符合监管要求。
资管风险频发
近期,证监会对16家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落实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据悉,此次现场检查重点包括风险管理水平与业务的适配度,风险计量模型和监测分析的可靠性,风险限额和管控机制的执行力,风险预警、报告、反馈、应对、处置链条的完备性等,并对风险个案频发的证券公司信用类业务、自营债券交易、境外子公司管控情况等领域给予了特别关注。
“近期16家券商的检查是常规性的,我们三年前就检查过了,等于是轮着来的。检查的阵势确实不小。”一位上市券商的内部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伴随着证监会的风险检查,券商们收到的监管措施如约而至。值得注意的是,券商们纷纷发力的财富管理领域成为了风险与违规问题的多发地。
11月12日,华安证券公告称,11月23日至27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进行现场检查。近日,公司收到釆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在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不同资产管理计划账户间存在违规交易;二是债券投资风险管控不完善,部分产品集中持有单一债券且杠杆率较高,部分债券信用评分标准不明确,未及时调整不符合内部准入规定的交易对手方名单;三是未针对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业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建立收入递延支付机制。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部管理,切实提升合规风控管理水平。
同时,华安证券全资子公司华安期货也于近期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核查发现,2015年4月-12月期间,华安期货财务总监汪军存在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参与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行为,反映出公司在高管任职管理、财务管理和制衡机制方面不健全,内部控制存在一定隐患。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不仅是中小券商,包括中金公司、申万宏源等头部大型券商,监管也是一个不放过。更为猛烈的是,在证监会网站上,仅11月19日至26日的7天内,就有包括对财通证券、光大证券、长江证券资管、国元证券、招商证券资管等5家公司的监管措施。
11月5日,北京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中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直指公司私募资管计划两大问题,一是使用成本法对私募资管计划中部分资产进行估值;二是存在对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采用的估值技术不一致的情况。
11月24日,上海证监局发布对申万宏源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在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中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在个别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过程中,在未事先取得投资者同意的情况下投资关联方承销的证券;二是未能将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和其他业务进行有效隔离;三是存在对不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同类资产采用不同估值方法的情形,且个别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未严格遵守公允估值原则,估值方法不合理。
此外,申万宏源证券个别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在相关债券已发生实质违约的情况下未及时调整估值,估值程序存在缺陷。上述问题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据了解,下一阶段,证监会将对尚未开展全面风险管理检查的证券公司实施“全覆盖”现场检查,并适时对已检查公司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
国元证券频遭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安徽省两大券商华安证券和国元证券在此轮风险检查中均被点名。其中,国元证券更是在2021年累计收到4次监管措施。
来自证监会网11月26日消息显示,经查,发现国元证券存在资产管理产品运作不规范,投资决策不审慎,投资对象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到位等问题,违反了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根据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部管理和投资决策流程,提升合规管理有效性。
2021年10月,国元证券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措施,涉及公司发布研究报告存在资料来源标注不明确、数据选取不够审慎、研报分析不够客观、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不到位等问题。
2021年7月和1月,国元证券山东淄博人民西路证券营业部,先后两次收到山东证监局的监管措施,涉及合规人员业务工作、客户管理及上报虚假材料等问题。
对于公司频繁收到行政监管措施,是否意味着公司的内部管理和风控有较大问题?是否已经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2022年将会采取何种措施降低风险,提高合规管理?
对此,《华夏时报》记者向国元证券发送正式采访函。公司回应称,将通过自查、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资管业务可能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进行梳理排查,按照监管规则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公司今后将继续加大对资管业务的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结合运用合规风控考核、合规问责、稽核审计、合规管理有效性及内部控制评估等机制对资管业务强化管控。
此外,公司对分支机构及各项业务实施管控,努力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按照监管要求将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覆盖公司各业务条线、各部门及员工;建立内部控制缺陷的纠正与处理机制,定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有效性实施评估,公司内部稽核审计部门每年对总部部门及分支机构开展常规或专项审计,根据内部控制的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和分支机构落实,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编辑:严晖 主编:夏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