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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新规整改大限将近 多家险企明年起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吴敏 2021-12-7 17:36:43

本报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

近日,富邦财险、信泰人寿、三峡人寿、瑞华健康等多家保险公司公告“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或是选择下架部分网销产品。

而这些险企的业务调整,是对银保监会10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具体落实。

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黄大智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不能满足新规要求的主要都是中小险企,如果无法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这些公司的保费增长也将面临较大的压力。同时新规也对线上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产品种类做了一定的规范,例如投连险、分红险、万能险等险种,在新规实施之后都不得再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而这些产品此前在互联网渠道的销量一直处于上升趋势,所以新规实施也将对这些产品产生较大影响。”

可经营长期寿险者仅20家左右

今年10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新规”),着力规范互联网人身保险领域的风险和乱象,明确保险公司业务经营条件。已经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存量业务整改,不符合新规有关条件的主体和产品2022年1月1日起不得通过互联网渠道经营。

新规规定,保险公司(不包括互联网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至少应具备四个条件: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2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75%;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连续四个季度责任准备金覆盖率高于100%;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评估为C级(合格)及以上。

新规还规定,如果保险公司要在互联网渠道销售保险期十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寿保险(除定期寿险)和保险期十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保险产品,还必须满足“高阶要求”: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5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100%;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溢额超过30亿元;连续四个季度(或两年内六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A类以上;上年度未因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评估为B级(良好)及以上。

按照新规对经营互联网人身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准入条件,约有75%的人身险公司可经营互联网人身险,但可在互联网销售十年期及以上普通型人寿和年金产品的公司仅有20家左右,且均为成立时间较长、资本实力较强的大公司。

一位保险公司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从实际情况来看,符合新规要求的公司不多,且新规给予的过渡期到12月31日结束,后续还将有更多不符合要求的保险公司暂停互联网保险业务。当前,疫情不间断,线上渠道明显具有优势,如果不能开展互联网业务,一些险企明年或将面临更大压力,很多公司都在积极准备各项互联网建设。”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室副主任王向楠则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新规的出台可以促进互联网人身险市场,尤其储蓄性产品市场,更温和理性的竞争;近年人身险市场集中度没有趋势性变化,这会促进人身险行业市场集中;促进中小保险公司注入资本,提高偿付能力溢额,但很多公司难以一蹴而就;促进所有保险公司更加关注自身风险。对于险企而言,满足风险承担能力和经营合规性上的要求,如果坚定做‘小而美’或达到标准信心不足,可放弃发展互联网储蓄性产品。”

中小险企互联网业务将遭重创

随着整改大限逼近,多家险企相继公告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12月6日,富邦财险在其官微披露关于“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告称,根据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已经承保的客户保障权益不受影响。

信泰人寿于12月2日在官网发布“关于暂时停止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通知”,根据公司高质量发展战略转型整体安排,综合考虑流程优化和科技研发时间周期,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公司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暂时停止互联网保险业务。公司恢复互联网保险业务将另行公告通知。在此之前购买的公司保险合同不受任何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责任,并持续提供保险保障和服务至保险期间届满。

三峡人寿亦于12月2日发布关于“暂停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告”称,根据中国硬包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将暂停在自营网络平台上的各项互联网保险销售业务。所有客户持有保单正常享有各项权益和服务。

此前,亦有瑞华健康、弘康人寿、和泰人寿、横琴人寿、鼎诚人寿等多家保险公司发布公告称,将下架多款网销产品,包括百万医疗险、特定疾病保险、增额终身寿、重疾险、护理险等。

中金公司研报分析认为,《通知》或改变互联网人身险领域竞争格局,中小公司优势不再。此前许多中小公司借助互联网经纪平台可将产品在其没有线下机构的区域销售,且终身寿险等储蓄险是部分公司网销保费的重要贡献来源,本次《通知》正式实施后大多数中小公司将不再具备网销储蓄险资格,我们预计中小人身险公司的互联网业务将受到负面影响,大型公司在互联网人身险市场的保费份额将有所上升。

“本次《通知》短期内或带来阵痛,长期将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我们认为本次《通知》将有助于规范此前互联网人身险领域的销售乱象,推动部分违规经营主体业务退出,短期内或将对互联网人身险保费收入带来负面影响,长期将有助于行业健康发展。”中金公司分析称。

天风证券夏昌盛亦认为,新规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中小保险公司线上销售人身险产品受限,收益率激进的理财险将下架,后续长期险产品将回归线下经营,拥有自建队伍仍是核心。  综合而言,新规落地后利好传统大型险企(部分原本被线上中小险企产品冲击的需求回流至线下),拥有较高素质代理人队伍的公司将长期受益。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