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芸茜 见习记者 程阔 北京报道
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民看病就医将更加方便。
12月23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下称“办法”)。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扩大了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医院外,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安宁疗护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护理院纳入医保定点;其次,互联网医院可依托其实体医疗机构申请签订补充协议,也可以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此外《办法》加强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申请签订医保协议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并明确了协议签订的基本条件和流程。医保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清晰。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是协议的主体,医保行政部门对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和解除等流程进行监督。
“医保扩增是不可逆转的趋势。总体来说,医保定点机构面还不够大,尤其是社会办医机构、医疗健康新业态机构,近些年来反映很强烈。”四川天府健康产业研究院首席专家孟立联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北京新的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办法顺应了各方面的呼声,满足了部分方面和群众的需求。因此,这一积极呼应民意的举措应当受到肯定,希望其他地区也应有此态度和举措。”
养老相关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纳入北京医保定点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医院,如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街道、社区级别的医疗机构也可以申请医保定点,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村卫生室(所)。
此外,符合条件的独立设置的急救中心、安宁疗护中心、血液透析中心、护理院、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也可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这意味着群众看病就医更加方便。
不过,孟立联认为我国医保定点依然存在不足,“总体来讲,我国医保定点还是以疾病诊疗为中心的,还不能完全适应健康中国建设的新形势。医保基金的管理,也主要是着力于疾病诊疗的,向健康管理延伸并形成以健康为中心的医保基金管理方式还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不过,这种趋势是不可逆转的,坚定虽缓慢前行还是可以预期的。”他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今年以来,国家医保局正加快优化医保领域服务。
7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了优化医保领域服务便民的总体目标,重点是加快推动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切实提高医保服务水平。
而随着我国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养老成为关注重点。此次《办法》中,不少养老相关的医疗机构纳入北京医保定点。
“人口老龄化发展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规模的扩大,医养机构包括养老机构内增设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内设的养老机构、康复院、护理院等纳入医保定点,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措施。”孟立联表示。
一位行业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老化带来的症状和疾病不可小觑,比如平时身体健康、体检正常的老人,过了70岁,容易出现糖尿病、高血脂,再加上自理能力的问题,护理是个很大的缺口。医院以及相应的养老机构如果可以跟医保挂钩,确实能够解决一些问题。”
“事实上,失能、半失能人口及其他大量需要康复、护理的老年人仍然主要在家养老,医保延伸到家庭照护床位、家庭病床也是可以预期的。”孟立联指出。
同时《办法》还规定,互联网医院可依托其实体医疗机构申请签订补充协议,纳入北京医保定点范围。
“互联网医院是以实体医院为前提的,只要实体医院纳入了医保定点,进一步将互联网医院或其互联网业务纳入医保,对医院、患者都是有益的,至少从病人角度讲可以降低医疗成本,减少相关风险;从医院角度看,可以减少病人到实体医院就诊,改善医院环境,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不过,在将互联网业务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的同时,要同步出台监管措施,避免医保资金的滥用、乱用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问题。”孟立联表示。
加强监督,管好“救命钱”
北京在扩大医保定点的同时,也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办法》明确了申请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条件,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需要满足基本条件,包括机构运行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具备一定的经营许可资质和提供服务的人员。
除此之外,在申请条件上重点提出5方面要求:一是医保管理制度要求,包括配备相应医保管理人员等;二是医保财务制度要求。真实记录医保目录的药品、耗材的“进销存”情况;三是医保统计信息要求,按要求报送医保结算有关信息及数据等;四是医保信息系统要求,为参保人提供直接联网结算。设立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用耗材、疾病病种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的医保编码;五是医保药品、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等目录要求,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耗材、医疗服务项目,控制患者自费比例,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等。
北京医保局也将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动态评估调整。
《办法》明确了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依规通过实地检查、抽查、智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履行情况、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医疗服务行为、购买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第三方服务等进行监督。对定点申请、申请受理、专业评估、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和解除等进行监督。医疗保障管理部门拓宽监督途径、创新监督方式,通过多种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提出了14种解除协议的情形,主要围绕医保协议履行、加强医保管理、保障医保资金安全、依法执业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情形。
比如,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取得定点的;经医疗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实有欺诈骗保行为的;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处于中止医保协议期间的医疗机构提供医保费用结算的;拒绝、阻挠或不配合医疗保障部门开展智能审核、绩效考核、监督检查等,情节恶劣的等。
“北京新的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办法顺应了各方面的呼声,满足了部分方面和群众的需求。因此,这一积极呼应民意的举措应当受到肯定,希望其它地区也应有此态度和举措。”孟立联表示。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