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贾谨嫣 陈锋 北京报道
在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堂堂所”)以极其激烈的言辞在其官网发布公开举报信后,1月7日晚间,证监会在正面回应时表示,对堂堂所拟采取“没一罚六”的行政处罚,并将相关主体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
“没一罚六”也可谓A股史上“头一遭”。接近证监会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老证券法规定的最高限是没一罚五,新证券法的最高限是没一罚十。所以过去适用老证券法的情况下不存在没一罚六,现在适用新证券法的案件,本次对堂堂所的没一罚六也是首例,该案违法情形确实非常恶劣。
一年前,堂堂所曾因在密集承接*ST类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随后,堂堂所曾多次公开“叫屈”,认为监管处罚过于严厉,甚至在举报信中认为“应当免于处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出具警示函即可”。
是真的冤枉吗?证监会在公开回应中揭露了堂堂所与*ST新亿“令人不齿”的“抽屉协议”:不出具“否定意见”,且若因此被处罚,*ST新亿应予补偿。资本市场牵涉各方利益,也多有发生当事人与监管层“叫板”的故事。除堂堂所外,还有哪些A股“叫板”史?
堂堂所“抽屉协议”
1月7日晚间,证监会回应堂堂所在其官网就某案件处理情况发表公开信时表示,堂堂所审计独立性严重缺失,审计程序存在多项缺陷,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缺乏应有的职业操守和底线。
据此,拟对堂堂所采取“没一罚六”的行政处罚,相关主体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公安机关。
根据证监会披露,堂堂所在明知*ST新亿年报审计业务已被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拒接”的情况下,与*ST新亿签订协议,承诺不在审计报告中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并要求如发生被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ST新亿应予补偿。
记者了解到,近日,证监会对堂堂所审计业务违法违规案依法履行听证程序,听取了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将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证监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是资本市场重要的“看门人”,其守法意识、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程度事关广大投资者切身利益。新证券法虽取消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的行政许可准入规定,但同时大幅提升了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门槛降低”并不等于责任降低。
据悉,本次堂堂所案涉审计对象为上市公司*ST新亿,该公司近年来已数次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此前2021年2月,堂堂所曾因在密集承接*ST类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遭“没一罚六”严惩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堂堂所此前是一家本地排名215位且无证券从业经验的小型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5月28日,堂堂所变更注册资本,由1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其中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吴育堂出资9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对规模如此之小的会计师事务所处以“没一罚六”的行政处罚,也是罕见的,甚至可称得上是A股史上被罚的最重的会计师事务所。
接近证监会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会计师事务所获得了参与资本市场的公平机会,但也须担负相应的责任,无论大所小所,在遵守法律上一律平等,在监管要求上一视同仁。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处罚跟违规的情节和性质有关。“没一罚六”之下,可能会涉及事务所和有关负责人、签字会计师。
此前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月5日,堂堂所在其官网发布两篇文章,一封为致财政部的公开信,另外一封为致中纪委的举报信,举报人为吴育堂。
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大股东、所长,吴育堂将深圳堂堂所描述为“中国第一家承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
在一份“吴育堂简介”的网页里显示,毕业于贵州财经大学的吴育堂,为原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天眼查APP显示,吴育堂1967年11月出生,1987年参加工作,先后在贵州省天柱县粮食局、深圳市公恒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市一飞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蓝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履职。
A股“叫板”大盘点
资本市场牵涉各方巨大利益。根据公开报道显示,证监会在1992年成立后的约30年时间里,一些上市公司、律所等市场主体多次将证监会送上“被告席”,公开“叫板”。
1. 瑞华起诉证监会
2019年,康得新财务造假案爆发后,证监会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出行政处罚,随后瑞华及三名注册会计师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
一年后,2020年,根据一审判决书,原告方为瑞华及华泽钴镍案涉及的三名被处罚注册会计师,被告方为证监会。在此次判决中,北京市一中院认为,瑞华进行的审计未能提供审计准则所要求的合理保证,证监会认定其在审计工作中未勤勉尽责,法院予以支持,最终驳回瑞华及三名注册会计师的诉讼请求。
2. 东易所起诉证监会
2016年7月,证监会查明欣泰电气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财务数据造假,给予行政处罚,深交所随后启动强制退市程序,这也是A股史上首例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的公司。
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下称“东易所”)是欣泰电气首发上市的法律服务机构,2017年6月,东易所和2名签字律师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东易所及两位签字律师均不服处罚,先后向法院起诉证监会。
值得注意的是,欣泰电气行政诉讼案二审开庭审理时,时任证监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黄炜作为证监会负责人出庭应诉,系中央国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首例。
最终,2021年,这起不服证监会行政处罚案二审尘埃落定,东易所及两位签字律师均败诉。
3. ST慧球起诉证监会
ST慧球(已退市)在被上交所“ST”处理后,向证监会申请撤销上交所对慧球科技实施风险警示的决定。同日,公司还宣布拟在上海陆家嘴增设新的办公场所,而新设的办公地址正好位于上交所楼上。
随后,证监会做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ST慧球因不服证监会的该决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书》。
4. 杨建波起诉证监会
2013年,“816光大证券乌龙指” 震惊A股。2014年2月8日,事件主角、时任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的杨剑波开启起诉证监会的漫长旅程。最终,杨建波二审败诉。
5. 獐子岛吴厚刚起诉证监会
2020年12月30日,獐子岛原董事长吴厚刚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证监会发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相关行政处罚。起诉状长达1万多字。
编辑:严晖 主编:夏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