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宏观 金融 证券 产业 公益财经 地产 能源 健康 汽车 评论 人道慈善

https://uploads.chinatimes.net.cn/article/20220109130334lm1pgz7KFx.jpg

缩短决策链条打造独立品牌 25家银行已设立资金业务专营机构

傅碧霄 卢梦雪 2022-1-9 15:47:49

本报记者 傅碧霄 见习记者 卢梦雪 北京报道

日前,上海银保监局发布批复称,同意招商银行资金营运中心开业。

除资金业务专营机构外,记者发现,目前商业银行“持牌”独立运营的业务越来越多,主要集中在资金业务类和信用卡业务类领域,近年来私行业务、票据业务、小微金融业务的专营机构也逐渐成为商业银行布局重点。

“设立专营机构利于单独匹配授权,单独匹配管理资源,单独匹配决策通道和決策机制,通过专营机构的设立激发展业积极性,提升业务专业性、创新能力和市场响应能力,打造利润中心和业务子品牌”。1月6日,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内蒙古银行战略研究部总经理杨海平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专营机构成银行布局热门

上海银保监局的批复显示,招商银行资金营运中心业务范围为:货币市场业务、债券业务、外汇业务、贵金属业务、金融衍生业务,经银保监会批准,并由招商银行总行授权的其它资金运营业务。

招商银行资金营运中心于2021年5月份获批筹建,不同于以往,申请设立专营机构的以中小银行为主,2021年以来,获批筹建的多为股份制银行及大型银行,如浙商银行、恒丰银行、农业银行等。

据《中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监管指引》,专营机构是指中资商业银⾏针对本⾏某⼀特定领域业务所设⽴的、有别于传统分⽀⾏的机构,并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针对某⼀业务单元或服务对象设⽴;独⽴⾯向社会公众或交易对⼿开展经营活动;经总⾏授权,在⼈⼒资源管理、业务考核、经营资源调配、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等⽅⾯独⽴于本⾏经营部门或当地分⽀⾏。

专营机构及其分⽀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应当申领⾦融许可证,并在⼯商、税务等部门依法办理登记⼿续。

在信用卡业务方面,2016年《北京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卡业务管理的通知》提出,各卡中心应不断完善专营机构发展模式,建立符合《中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监管指引》要求,适合本行实际情况以及信用卡发展趋势的专营机构管理模式。

在资金业务方面,2018年,监管机构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将“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网点,包括异地事业部、业务部、管理部、代表处、办事处、业务中心、客户中心、经营团队等,并从事业务活动”等行为归为违法违规展业行为,列为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这就意味着,银行在异地展业必须持牌。

随着“大零售”、“大财富”成为商业银行转型发展关键词,在监管规范及业务转型双推力下,“持牌”的专营机构运营模式愈加受到商业银行的青睐。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内蒙古银行战略研究部总经理杨海平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设立专营机构利于单独匹配授权,单独匹配管理资源,单独匹配决策通道和決策机制,通过专营机构的设立激发展业积极性,提升业务专业性、创新能力和市场响应能力,打造利润中心和业务子品牌。

全联并购公会信用管理委员会专家安光勇也表示,专营机构与非专营机构相比,其运营机制方面会更加灵活。一般来说非专营作为非独立部门,都要遵循公司的规章制度。这样的体系架构,在其管理方面是非常便利的,因为都是统的管理体系,不仅在时间成本方面,而且在管理的资金成本方面也是非常高效的。

但他同时也指出,必须是在一个成熟、稳定的行业内,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的“高效”才能成立。

需立足业务发展阶段

目前,商业银行设立的专营机构以资金业务类和信用卡业务类居多,近年来私行业务、票据业务、小微金融业务的专营机构也逐渐成为布局重点。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5家银行的资金业务专营机构获批独立持牌经营,5家私行专营机构获批成立。

杨海平表示,资金业务和信用卡业务虽然与银行其他业务联系紧密,但也有相对独立性,市场化程度较高,同时对于决策审批效率有更高的要求,是打造独立的利润中心和业务子品牌的首选。

“而设立资金营运中心,又有一些特殊的背景。针对前期中小银行异地非持牌机构在展业方面存在的乱象,监管部门意在通过清理整顿、核发许可证的过程加以规范。”杨海平补充道。

安光勇则对记者坦言,资金业务、信用卡等领域的业务面临很多变化,尤其是随着互联网等技术的发展,银行客户,尤其是资金业务、银行卡等领域的的VIP客户的要求更加细分化、多样化。在这种条件下,需要更加灵活多变的运作模式来运营。而传统的模式是很显然满足不了这些动态的需求的。通过设立专营机构,银行能够更加灵活应对市场的变化,并能抓住主动。

而独立经济学家、财经评论员王赤坤则指出,银行选择哪种运营模式,需要关注该业务所处的生命周期。

“生命周期阶段不同,对业务治理的要求也不同。如果该业务处于业务形成期,市场需求不足,行业消费不强,市场规模不够大,业务收入、利润不足以覆盖相关成本,该业务则不具备独立或专营的能力。”王赤坤进一步说道。

杨海平也强调,银行设立专业机构,需重点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本行的业务某础,即根据本行业务发展规划,本行信用卡、资金业务、票据业务、小微金融业务是否需要通过专营机构进一步提升。二是监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即监管部门行政许可条件。三是本行的管理能力和人员素质。设立专营机构一定程度上缩短了决策链条,提升了市场响应能力,但也带来了合规管理、风险管理方面的更高要求,如果内部控制跟不上,也可能造成新的问题。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