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牛小欧 翟亚男 北京报道
公安部新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两个部门规章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驾考更加便利
新规实施后,驾考将更加便利,重点分为四项。
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换证需求。
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其他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优化考试程序。
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列车,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
除此之外,两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也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即: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驾驶人考试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体检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对现行记分管理制度进行系统调整
此次修订部门规章,坚持防风险保安全,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安全准入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申请条件,将禁驾大中型客货车的情形由三种增加到七种,新增对有毒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等人员,禁止申请增驾。严格满分学习,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记满12分的,严格满分学习和考试要求,增加学习时间,提高考试难度,加强重点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为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单独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的原则,对我国现行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
在优化调整记分分值方面,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设立一次记12分、9分、6分、3分、1分等五档记分。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对于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新办法中:一次记12分的违法行为7类,一次记9分的违法行为7类,一次记6分的11类,一次记3分的15类,一次记1分的10类。
公安部交管局队伍建设和执法指导处处长陈东表示:“这次出台的记分办法增加了9分这一档,这将原来记12分的准驾不符、大中型客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降为9分,主要考虑是,这些违法行为与还记12分的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这些违法行为,对于安全、畅通的影响有一定差别,那么为了给驾驶人一个缓冲期,警示其记分即将达到满分,督促其安全文明驾驶,我们增加了9分这一档。
除此之外,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等也纳入新规。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严格多次记满12分驾驶人学习和考试,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内容,增加考试科目,对多次违法驾驶人加强教育管理,督促驾驶人严格遵法守规,安全驾驶。
陈东认为:“这样既能够鼓励驾驶人主动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同时也能够让主动学习教育、自觉守法的驾驶人,减少可能因为记分达到满分,不能驾驶机动车而带来的不便。”
为保证2个部门规章顺利实施,公安部加强组织部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组织修订配套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做好信息系统升级、硬件设施改造、制度流程调整、政策宣贯培训等实施准备,加强监督检查,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精准落地、严格实施、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李延安 主编:于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