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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从未设立所谓“回款渠道” 一旦发现此类情况请立即报案|快讯

冯樱子 2022-6-14 14:19:08

文/冯樱子

“打开网址可以明确看到‘银保监会认证平台’和‘金融办认证首家回款中心’。”

近日,郴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与技术侦察支队发布消息称,有出借人反映一家网站打出“银保监会认证平台认证的回款平台”等旗号。根据调查发现,该网站收集了大量的P2P平台,但并未在工信部进行ICP备案,也未找到其公安机关相关备案信息。

除了网站外,一些微信群、QQ群、社交媒体账号等冒充银保监会名义,号称官方回款渠道,引诱P2P网贷机构出借人缴纳保证金,企图对P2P网贷出借人实施诈骗。

6月14日消息,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其中提出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从未设立或授权设立任何“官方回款”“清退回款”等渠道。

银保监会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法依规对全国银行业保险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维护银行业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各银保监局作为中国银保监会的派出机构,在中国银保监会的授权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能。

“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是金融监管机构职责,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不会向消费者收取任何名目费用。”银保监会方面提出,若有以“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会认证”等名义,或自称中国银保监会、某银保监局的工作人员联系消费者,假借监管权威要求转账、汇款、交费等行为,消费者要保持高度警惕,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同时,消费者也可向银保监会或当地银保监局反映,银保监会及各银保监局联系电话可通过官网查询,相关情况也可通过拨打12378热线反映。

一段时间以来,不法分子常常以“官方回款”“清退回款”名义欺骗群众,编造“成功案例”,利用消费者急于回款、挽回损失等心理,以达到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消费者要谨防“回款”类诈骗侵害。

此前,银保监会也曾多次发布过有关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警惕被不法分子套取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身份信息等个人敏感信息;小心不明身份人员提出的转账、收费、充值要求,防范连环诈骗套路;对不明来源的“小道消息”“内部消息”以及网站信息、微信群信息等网络平台传播的非官方发布信息,要提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避免误入骗局。

类似的诈骗手法,除了针对P2P网贷机构出借人的“回款”诈骗、“官方回款”诈骗外,还包括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解债上岸、代理退保、白条代偿、银行直存等。

银保监会方面提示,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投资、理性借贷观念,通过依法取得金融业务经营许可的机构获取金融服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向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报案或反映。

编辑:孟俊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