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敏 北京报道
在互联网公司跑步入场的同时,保险中介行业正迎来一场整治风暴。
6月21日,《华夏时报》记者从业内获悉,银保监会中介部于近日下发《关于印发保险中介机构“多散乱”问题整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全国范围内的保险中介机构进行自查整改,对“多散乱”机构将加大清退力度。
在监管措施方面,《通知》表示,此次将对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从严从重查处,对于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机构和个人依法采取吊销业务许可证、撤销任职资格、市场禁入等措施。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落实后将会有大量规模小、治理不完善、业务开展不规范、市场竞争力差的保险中介机构退出市场,实现清虚提质的目的。也会推动保险机构规范化经营,与保险中介机构之间建立起健康的合作关系。
加速清理问题机构
此次《通知》重点是对“多散乱”机构进行清理整治,同时,针对业务财务数据失真、互联网违法违规和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进行持续排查整改,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执业管理。
《通知》表示,为进一步优化保险中介结构,按照保险中介机构法人总数及分支机构只减不增的原则,将对三大类无法正常展业的问题机构进行清理。
具体来看,一是对“无人员、无场所、无业务”等无法正常经营的法人机构、分支机构进行清核、清退。主要是对长期没有有效业务、高管人员失联,导致无法进行正常的监管沟通和信息报送,没有符合监管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机构进行出清。二是对不符合现行监管要求的法人机构、分支机构进行清退。主要包括机构信息化制度不健全、信息化治理不完善、信息安全机制不完备、信息系统建设不符合监管要求。三是对分支机构管控失序、存在“加盟”“挂靠”等行为的法人机构严肃查处或清退,同时对相关分支机构查处或清退。
持续排查整改的主要包括业务财务真实性、互联网保险业务合规性、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合规性三方面。其中,将重点对虚构中介业务、虚列费用等方式协助保险公司套取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按照《通知》要求,各保险中介机构需要开展自查并制定整改计划,并且在10月底前完成报送。根据整改情况,各监管局会选择风险问题较多,自查整改不认真、不彻底的机构开展监管抽查。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610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2万余家。2021年,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4.2万亿元,同比增长5.46%,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7.95%。
但保险中介的乱象也已成为行业顽疾。李文中向本报记者表示,保险中介市场一直比较混乱,问题也非常多,如有些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加盟、挂靠的方式扩张,缺乏对分支机构的实质性管理,其中隐藏着很多纠纷与风险;有些保险中介机构业务发展很不规范,主要靠抢人头、拉关系、哄抬手续费开展业务,扰乱保险市场秩序;有些保险中介机构甘做保险公司的业务通道,为保险公司虚列中介费用,违规套取资金提供便利;有些中介机构已经“无场所、无人员、无业务”,却不及时退出市场,成为僵尸企业。其实,这些问题的背后都是保险中介机构数量过多,规模很小,内部治理缺失,市场竞争力差。
此言不虚,上述乱象也频繁出现在各种保险处罚中。例如,6月20日,深圳银保监局因“未按照规定为其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对深圳市中安保险公估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6月9日,天津津投保险经纪因产品营销宣传不规范被天津银保监局罚款10万元等。
据普华永道数据显示,2022年一季度,中介机构收到罚款583万元,占比11%。其中,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和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受罚罚金最多,共计191万元,占比32.76%。而2021年全年,普华永道统计显示,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开出2182张罚单,涉及307家保险机构,其中有184家为保险中介机构,占比接近60%。
行业将迎洗牌重组
为了根治顽疾,近日,深圳、湖北、黑龙江等地相继发文整肃保险中介市场。如湖北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开展全省保险中介机构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清理、清退“无人员、无场所、无业务”的保险中介机构,清退不符合现行监管要求的保险中介机构等。深圳银保监局亦下发《关于推动构建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表示,要机构配合监管部门开展辖内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清理整顿,重点完成无场所、无人员、无业务机构的市场退出和“睡眠”机构的清虚提质。
黑龙江银保监局局长王柱则撰文分享了黑龙江省保险中介市场清虚治乱专项工作主要做法和成效。在文中,他指出,尽管清虚治乱后辖内保险中介市场变化明显,但深层次矛盾并未彻底解决。
王柱认为,当前保险中介市场主要面临三方面问题,一是专业中介经营不专,形式上加盟、实质上独立经营,通道业务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二是兼业代理机构管控不严,银保小账仍然存在,违规搭售保险以及非法代理保险;三是个人代理人队伍不精,通过虚增人力套利或是自保件套利,关键指标不容乐观,队伍快速扩张带来质量下降,投入产出效率低下。因此,王柱建议,应持续清虚治乱,倒逼行业转型升级。
实际上,在上述《通知》下发前,监管机构曾针对保险中介领域下发了不少规范性文件,例如,《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准入的通知》、《关于印发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保险公司销售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工作的通知》等。
今年4月初,银保监会中介部主任姜波曾撰文表明了2022年保险中介监管思路。2022年,保险中介监管将以推进完善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建设为主线,坚定有力防范风险,求真务实推动提质增效,推动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建设不断向纵深迈进,提升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成效。
姜波在文中称,新型保险中介市场体系的持续深化,要在过去几十年发展中已经解决“有没有”问题的前提下,进一步解决“好不好”的问题。
具体包括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调整持续推动市场结构优化,推动机构主体提质增效;推动中介市场优化数量、提升质量,不但要总体上多层次、多类别,而且要在个体上高标准、高质量;特别是要形成一批理念清晰、治理有效、管理先进、专业突出的专业中介机构集群,促进行业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同时还要构建清晰成熟的市场规则、打造高素质的人员队伍、建设支撑有力的基础设施等。
李文中向本报记者表示,短期内保险业处于调整转型期,作为保险业务最重要渠道的中介机构自然也面临较大的市场压力。但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保险业的前景可期,因此长期来看保险中介行业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另外,随着行业的发展,市场越来越规范,保险中介洗牌重组难免,适度规模化、集团化将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冉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