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傅碧霄 北京报道
6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强化大型支付平台企业监管促进支付和金融科技规范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等文件。
会议提出,推动大型支付和金融科技平台企业回归本源,支持平台企业在服务实体经济和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依法将平台企业支付和其他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强化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和平台企业参控股金融机构监管,强化平台企业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
对此,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涛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未来支付机构如何在适应新监管环境的前提下,积极拥抱支付科技,做好支付+实体,更好地发挥服务产业数字化的价值,是新的重要突破口。
支付监管不断加强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中国支付产业年报2022》显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共有支付机构法人224家,共设立分公司1569家,为客户开设在用支付账户57.00亿个。去年73.20%的支付机构实现盈利。此外,支付市场上还有众多外包服务机构、金融科技公司、软硬件设备提供商等。
近年来,我国以移动支付为代表的网络支付业务快速发展。《中国支付产业年报2022》显示,2021年,我国银行机构共处理网上支付业务1022.78亿笔、金额2353.96万亿元。移动支付业务增速尤其迅猛,2021年国内银行处理的移动支付业务笔数和金额都较2012年翻了200多倍。
支付国家队的另一个重要应用即数字人民币。数字人民币试点范围继续扩大,截至2021年末,数字人民币试点场景已超过808万个,累计开立个人钱包2.61亿个,交易金额达875.65亿元。蚂蚁、京东、携程、美团等互联网巨头都积极参与到数字人民币试点中来,开发出多种数字人民币消费新方式。
不过,支付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风险与乱象,如“二清”、危害用户资金安全、介入灰黑产、从事洗钱等等。为促进各行业健康发展,国家针对支付行业的监管越来越严格。2010年-2019年,支付监管体系逐步搭建起来,2020年以来,监管政策不断细化,支付机构回归本源成为行业大势。
深改委第二十六次会议就强调,要依法依规将平台企业支付和其他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本,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健全支付领域规则制度和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目前,我国的第三方支付行业实行严格的牌照监管,第三方支付许可证由央行颁发,每隔5年进行一次续展,如支付机构未能续展成功则将面临退出行业。而且,目前央行已不再颁发新的支付牌照,其他行业的企业如欲进入支付领域,往往通过收购持牌支付机构的方式曲线获得牌照。
而针对行业中的一些乱象,2020年6月,央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21年10月,《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正式发布,要求对银行卡受理终端、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及特约商户加强管理。
除持牌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之外,支付市场上还有大量外包机构。以往,数量众多的外包机构是风险事件重灾区。2020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收单外包机构在支付清算协会备案。据协会披露,截至2021年底,已备案外包机构达11640家。80%以上评级为E的外包服务机构退出市场,行业得到规范提升。
杨涛认为,对于支付行业来说,2017年以来的监管动向就是从单个重要环节整顿,向支付全流程规范发展,旨在实现对支付产业链条的监管闭环,最终使得支付交易、清算、结算的功能环节清晰,参与者的相应风险和责任更加明确。
“近两年的监管改革已经明确了基本思路,即金融业务、技术服务、数据支撑等各自权责明晰,减少交叉地带风险积累。这次会议实际上把现有监管实践进一步归纳,并成为未来一段时间把握好风险与效率‘跷跷板’的基本原则。”杨涛对本报记者表示。
强化对金控公司监管
在支付行业快速发展之下,一些大型支付平台利用数据等优势,向多个金融领域进行延伸扩张,控股从事金融业务的多家公司,形成规模庞大的金融平台。
如蚂蚁集团和腾讯金融,除最基本的支付业务之外,都进入了消费信贷领域,参股设立民营银行,在金融领域广泛布局。随着穿透式监管的强化,此类大型平台也有待进一步规范。因此,监管部门提出了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要求——控股或实际控制两个及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公司,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的公司,达到一定规模以上应当申请设立金控公司。
深改委第二十六次会议也指出,要强化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和平台企业参控股金融机构监管,强化互联网存贷款、保险、证券、基金等业务监管。
今年,首批两张金控牌照正式诞生。3月17日,央行批准了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筹)和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金控公司设立许可。此外,设立金控公司的申请已被受理的还有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杨涛指出,金融控股公司将会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约束,复杂嵌套的产融结合、资本运作模式将难以为继,构建有效风险“防火墙”成为内外都需要的重要原则。新形势下,金控公司需要更好地处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关系,根据自身特色予以定位,实现差异化发展,而非传统的、靠加杠杆的资本扩张型发展。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过去,一些集团依托资本市场的力量,参股、控股大量子公司、分公司,形成一个内部交易流转的‘金融帝国’,有触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隐患。而此次会议再次强调持牌经营,强化金融牌照监管,能够起到政策层面的震慑作用,避免金控集团无序扩张,以及自融风险。” 中央财经大学数字经济融合创新发展中心主任陈端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关于平台企业的发展方向,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室主任尹振涛对本报记者表示,规范化发展是未来的重要趋势。近年来,金融科技平台专项整治及反垄断都取得了很大成绩,也解决了很多问题,但目前仍在进行中。总体方向是明确的,即化解存量的问题与风险,通过加强监管,引导其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同时,尹振涛也指出,本次会议对平台经济做出了肯定,科技平台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统一大市场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杨涛则认为,经济与金融数字化变革的大势不可阻挡,大型平台企业也是其中重要推动者,虽然在实践中出了一些问题,但是如何促进平台企业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如何引导金融科技更好地支持实体,也是重中之重。前一段时期各方出现了一些疑虑,这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在规范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平台企业、金融科技的重要作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合理推动创新的信心。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