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陶炜 葛爱峰 南京报道
7月13日深夜,南京银行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商业银行代理村镇银行资金清算业务说明》,对当日白天某媒体发布的《河南村镇银行储户:追查钱款流向,发现南京银行是结算行》一事做出回应,对什么是结算行进行了科普。
南京银行表示,在代理清算过程中,作为代理清算行的商业银行,负责清算指令的接收和按指令收付资金工作,只与被代理行和人民银行发生清算关系。
7月14日凌晨三点,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也通过新华网对外发声,明确表态“南京银行代理村镇银行资金清算业务合法合规”,称南京银行“与有关村镇银行案件没有任何关联”。而《华夏时报》记者也就此事采访了数名其他银行的资深人士,均得到了代理清算业务就是个正常业务的回应。
“早些年,村镇银行的代理清算业务其实是商业银行非常乐意去做的一项业务,很多银行都是抢着做的。除了结算费用以外,更重要的是能够深化和村镇银行之间的合作,拓展商业银行的业务。而这个代理清算业务本身是没什么问题的,因为村镇银行他没资格直接去清算,必须要有一家有资格的商业银行清算。村镇银行的事情也发酵很久了,公安也很早就介入了,在这种情况下人民银行作为官方机构公开表态南京银行与有关村镇银行案件没有任何关联,我想这不会是想当然随便说说的。打个比方,一个人打车去了什么地方干了坏事,不能说出租车也犯了法吧?”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坦言。
南京银行深夜科普
7月13日晚十二点左右,南京银行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商业银行代理村镇银行资金清算业务说明》,对当日白天某媒体发布的《河南村镇银行储户:追查钱款流向,发现南京银行是结算行》一事做出回应。此前据相关报道,有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的储户表示,在追查钱款的流向时发现发现南京银行是上述银行的结算行。
对于这一报道,南京银行在相关说明中予以回应,原文如下:村镇银行的资金清算都是通过有清算资格的商业银行代理的。商业银行代理村镇银行清算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和《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规定依法合规开展,是一项常规的代理业务。在代理清算过程中,作为代理清算行的商业银行,负责清算指令的接收和按指令收付资金工作,只与被代理行和人民银行发生清算关系。比如,汇款人要将其在A银行的资金转给村镇银行,A银行受理后,将该笔资金转入A银行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人民银行根据A银行的清算指令,将该笔资金转入村镇银行的代理清算行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并通知代理清算行,代理清算行根据该指令,将该笔资金转给村镇银行。在资金转给村镇银行后,代理清算行的工作完成。商业银行代理村镇银行清算业务只作为资金清算通道,不承担资金风险。
官网信息显示,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2月8日,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南京银行历经两次更名,先后于2001年、2005年引入国际金融公司和法国巴黎银行入股,在全国城商行中率先启动上市辅导程序并于2007年成功上市。今年7月3日,南京银行发布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快报,是沪深两市第一家公布2022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快报的上市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南京银行的资产总额19146.22亿元,较年初增加1656.75亿元,增幅9.47%。今年上半年,南京银行实现营业收入235.32亿元,同比增幅16.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50亿元,同比增幅20.06%。
资产质量方面,报告期内,南京银行持续加强风险管控,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资产质量主要指标保持稳定,风险抵补能力较为充足。截至今年6月末,南京银行的不良贷款率0.90%,较年初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395.17%,保持基本稳定。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称其代理清算业务合规稳健
7月14日凌晨三点,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也通过新华网对外发声,明确表态“南京银行代理村镇银行资金清算业务合法合规”,称南京银行“与有关村镇银行案件没有任何关联”。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现代化支付体系是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各清算机构和金融机构参与,包括中国人民银行组建运营的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等,是我国金融市场的核心支持系统,为全社会经济活动提供安全、稳定和便捷的支付清算服务。根据人民银行大额和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等规定,对不能直接加入支付系统的中小银行机构,比如农村商行、村镇银行和外资银行等,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通过有资质的银行机构作为直接参与者(比如,南京银行)代理办理资金清算业务。
该负责人强调,南京银行代理村镇银行资金清算业务是按照人民银行支付系统的相关规定办理的,有关资金清算服务合法合规,支付清算便捷、安全,运行稳定,与有关村镇银行案件没有任何关联。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支付清算体系运行稳定,安全高效,流动性充足,能够很好地满足经济金融活动资金清算需要。
代理清算业务早年颇为抢手
村镇银行是指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县级及以下地区设立、主要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03年以来,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在重组改制过程中,撤并了部分乡镇营业网点,收缩了在农村地区的经营规模。此后,为解决农村地区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等问题,2006年起,原银监会探索设立以村镇银行为主体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并放宽准入政策。
村镇银行在服务小微、支农支小、精准脱贫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力量。但村镇银行同时也面临着包括支付在内的诸多困难。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新型农村地区银行机构通过代理方式办理支付结算业务”,要求“城市地区银行机构加强与农村地区银行机构的合作”。
围绕代理村镇银行清算业务事宜,《华夏时报》记者采访了数名南京银行以外的资深人士,均得到了代理清算业务就是个正常业务的回应。“按照相关规定,村镇银行自身是没资格直接去央行清算的,所以必须要有一家有资格的商业银行清算,代理清算业务本身很简单,就是帮村镇银行接受转账,然后再把钱转给村镇银行,这个操作本身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早些年,村镇银行的代理清算业务其实是商业银行非常乐意去做的一项业务,很多银行都是抢着做的。因为除了结算费用以外,更重要的是能够深化和村镇银行之间的合作,拓展商业银行的业务。“近几年,这种抢着做的热情已经降温了,但存量客户也肯定不会说就不做了。据我所知,南京银行早些年做村镇银行的代理清算业务还是挺积极的。”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