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麻晓超 陈锋 北京报道
2022年8月5日,上海金融法院对某原告起诉A公司及其原实际控制人邵某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事后,法院在官方微信号做了上述通报,并表示,该案系全国首例,涉及诸多新颖法律问题,具有一定前瞻性和典型意义。
《华夏时报》记者从一位案件知情人处获悉,本案从受理到走完一审历时三年左右,部分庭审和宣判一度拟定进行网络直播,但最终因某种原因没有实行,法院事后也在微信号的案情通报上隐去了原告、被告的名字。
被告之一A公司,实际上是上海阿波罗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阿波罗”),原告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背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管理数百亿资产的朱雀投资旗下一私募。
“华丽定增阵容”前的操纵
阿波罗2015年6月17日在新三板挂牌,8月3日起股票转让方式变为做市转让。资料显示,公司主要从事各类高端泵系统的集成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以及服务延伸等,主要产品为核电用泵(各类核级泵及重要非核级泵)和相关后处理设备。
同年11月,公司宣布实施定增,融资5亿元。这轮定增最终吸引了25名投资者参与,其中23名为机构投资者。
公告显示,它们分别是上海宝圣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天堂硅谷新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朱雀珠玉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麦腾永联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科白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安阳惠通高创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林宝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新三板39号资产管理计划)、珠海西证汇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陆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陆宝成全浮石新三板基金)、深圳市荣泰汇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富诚海富通-星通资本新三板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莞中科中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鼎锋明德正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汇盈博瑞(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惠通创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金中投新三板掘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但在这场“阵容华丽”的定增发生前,阿波罗的股价已被人为操纵。
上海金融法院在2022年8月5日的公告中称,2017年11月20日,被告A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内称因涉嫌证券市场操纵,证监会决定对A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立案调查,2020年9月7日,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实际控制人邵某、案外人左某等对A公司进行了股价操纵。
阿波罗当年披露的公告显示,证监会认定邵军实际控制“刘**”等多个证券账户,在2015年8月7日至9月30日期间,利用持股优势和资金优势通过大量连续主动买卖“阿波罗”,累计买入2121000股且已全部卖出,合计亏损5860795.04元。
证监会还认定,邵军通过影响老股东,减轻二级市场卖盘压力,多次在 “阿波罗顾问群”微信群中建议老股东坚定持有“阿波罗”,此外,邵军与两人的微信聊天中存在沟通买卖 “阿波罗”的不当言行。
证监会对邵军等人操纵“阿波罗”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对邵军在听证等执法过程中确有一定的配合情节予以了肯定,依据 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决定对邵军处以150万元罚款。
2021年3月19日,阿波罗公告称,邵军通过大宗交易,使得公司实控人发生变化,由陆金琪、邵军二人减少为陆金琪一人。
“被告很可能会上诉”
操纵行为实施期间,阿波罗股价逆势大涨。上海金融法院称,股价被操纵的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9月30日期间,新三板市场做市指数从1515.4点下跌到1322.15点,跌幅为12.75%,而同期A公司股价从20.26元上升为30.79元(期间成交价最高36.50元),涨幅为51.97%。
“邵某通过其控制的证券账户在操纵期间连续主动买入,主动与做市商成交,大量买卖A公司股票,迫使做市商不断提高双向报价中枢,推动成交价格不断上升,其成交量占同期市场交易量的比率为54.03%。上述交易行为,影响了该股交易量,也对其价格走势产生了重大影响。”法院认为。
前述提及的2015年底的定增,定增价最终定为每股20元。
定增后的几年里,阿波罗大事不断:2017年8月,股票转让方式变为协议转让,同年11月实控人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2018年8月撤回IPO申请,期间股票两次停牌,股价也一泻千里。2018年11月14日,阿波罗再次复牌后第一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跌至2.4元,2020年9月17日,即《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之日,股票价格为5元。
作为定增投资者的原告,因参与定增产生巨额亏损,将阿波罗和邵军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承担操纵证券交易市场民事赔偿责任,诉请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2598795.28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七条,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2年8月5日一审判决结果为,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为318万元,判令被告邵军承担赔偿责任,阿波罗因并非操纵市场行为人而不承担共同侵权责任。上海金融法院同时表示,该案是全国首例,涉及诸多新颖法律问题,具有一定前瞻性和典型意义。
几位接受《华夏时报》采访的法律界人士认为,该案的确有很多新颖之处,有一定历史性意义。
兰迪律师事务所胡亚兰律师向记者表示,这里所说的全国首例,主要是指这个案件所涉股票是新三板挂牌的。此前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对恒康医疗操纵市场案提起支持诉讼,但恒康医疗是深交所主办的上市公司。
“另外,上海金融法院这个案件有几点和恒康医疗案不一样的地方:一是恒康医疗案原告投资者是二级市场普通投资者,适用的是因果关系推定原则,但本案涉及定向增发,明确不适用因果关系推定;二是在损失计算上,首次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损失核算,这在此前操纵市场案中是没有的。”胡亚兰称。
法学博士、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资深顾问黄江东向记者表示,相比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操纵证券交易市场民事赔偿很少见,二者在损失认定上也不一样。前一类案件中,投资者的差额损失,既包括行为实施后投资者买入价格虚高的损失,还包括虚假陈述行为揭露后股价下跌造成的投资者损失;而后一类案件中,操纵行为对投资者损失产生的影响集中在操纵行为实施期间及随后的影响时期,经过一定的消弭时期,操纵行为带来的影响会被市场所消化。为此,本案中,法院通过比较原告投资阿波罗股票的实际价格与公允的基准价格之间的差值,计算原告的投资差额损失;在具体计算方法上,采信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选用市场法评估阿波罗股权公允价格,将其与同行业同类A股企业进行对比,并以期权定价模型计算折扣率等等,这些都是相对新颖之处。
《华夏时报》记者从案件知情人处获悉,本案从受理到走完一审历时三年左右,但大概率不会就此结束,被告很有可能会提起上诉,目前还没过上诉期。
百亿资产管理公司浮出水面
本案的原告大有来头,名为上海朱雀珠玉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朱雀珠玉橙”),2015年在阿波罗定增中投资了3000万元。
朱雀珠玉橙一审胜诉后,对于被告邵军来说,或许还有另一个隐忧。资深美股维权律师、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主任郝俊波向《华夏时报》记者分析,当年的定增一共有25名投资者,假设有二审,并且最终维持了原判,另外24名中,会不会有认为跟着发起同样诉讼大概率会取胜的?
朱雀珠玉橙当年的投资额在25名投资者中只排名第三,但名气却并不输前两名。天眼查显示,朱雀珠玉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朱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朱雀资产”)。
朱雀资产正是大名鼎鼎的资本大佬李华轮创办的“朱雀系”旗下的私募机构。
基金业协会备案资料显示,李华轮是公务员出身,1993年从陕西省体改委综合处离开后,加入了陕西信托投资公司(陕西信托证券),任证券总部基金部经理。
7年后,他又加入西部证券,直至2007年,A股上演大牛市行情,沪指冲击6124点。李华轮在这一年离职,创办了“朱雀系”投资公司。
15年来,“朱雀系”的足迹遍布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数百亿之巨。
“朱雀系”又称朱雀投资。官网资料显示,朱雀投资是对朱雀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朱雀股权”)、朱雀资产、上海朱雀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及相关企业的总称。
其中,朱雀股权是公募业务的直接控股母公司,天眼查显示,其持有公募基金管理人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朱雀基金”)65%股权。
今年7月份,朱雀投资官方微信号发布了庆祝一篇15周年的文章。文章介绍了几个重要发展节点,朱雀投资2007年作为上海第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到2014年时管理规模已超百万,2019年拿到公募牌照,2020年迈入一级市场。目前管理规模近500亿元。
2015年,新三板刮起PE申请挂牌风,朱雀投资也曾申报,当年的媒体上曾有“朱雀投资管理规模260亿”“66个人半年创造3亿利润”的相关报道,彼时的行业盈利之丰可见一斑。
但到了年底,证监会叫停了PE新三板挂牌,朱雀投资的挂牌之路也随之无果。
编辑:严晖 主编:夏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