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葛爱峰 见习记者 齐萌 深圳报道
8月11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建设国际财富管理中心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的通告,其中明确提出,支持养老金融创新发展。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资本金融系教授胡继晔对本报记者表示:“深圳提出养老金融创新发展具有前瞻性,虽然深圳很‘年轻’,但这是一个全生命周期的养老准备,实际上早在2016年就提出,向加强人们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转变。”
深圳提出养老金融创新发展
《意见》中指出,深圳要打造国际财富管理中心,发展目标提到,到2025年,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财富管理总规模达30万亿元以上,吸引培育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财富管理机构不少于100家,注册的QFLP、QDIE、WFOE PFM试点机构不少于300家。同时,记者还注意到,《意见》提出养老金融创新发展问题。
具体而言,《意见》提出出台促进养老金市场化、长期化投资的地方政策,推动财富管理机构积极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管理,逐步构建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金管理体系;建立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多层次补充养老体系,鼓励各类财富管理机构开发养老理财产品、养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目标基金等养老金融产品,鼓励发展养老基金投顾等专业服务;支持保险公司合规开发年金保险、分红保险、万能保险等新型人寿保险,深化变额年金保险试点,提升在个人养老金融产品市场的竞争力。
据兴业证券2022年发布的《保险行业专题报告:我国养老金体系梳理与思考》(下称《报告》)指出,目前我国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在此背景下,我国积极发展养老金体系。
同时,保险行业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我国现行养老保险相关制度体系有待完善,养老保险基金存在管理运作能力不足、统筹层次偏低,基金运作存在严重的效率损失,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发展动力机制不足等问题。”
此外,胡继晔也表示:“最主要的问题是大家还没建立起养老思维,目前社保基本上只能确保老年后的基本生活,想要拥有更充裕、富足的老年生活就需要自己提前谋划,加强个人养老金融。”
解决养老金“三支柱”发展不均衡问题
随着全球老龄化发展趋势明显,“三支柱”模式正成为各国养老金体系改革的主流选择。
我国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包含三大支柱,其中,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主导;第二支柱即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与职业关联、由国家政策引导、单位和职工参与、市场运营管理、政府行政监督的补充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包括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是个人利用金融手段增加养老保障供给的有效形式。
根据中金公司研报数据,截至2021年年末,中国养老金第一、二、三支柱规模占比分别为67%、29%、4%,三支柱规模并不均衡,第一支柱占比偏高,亟需推动第三支柱发展。
“‘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并要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袁帅表示。
“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能否蓬勃发展,既有赖于税收优惠的力度和结构等政策支持,也对有关机构能否提供丰富的养老金融产品以及生命周期的账户资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供给端在养老金融产品和投资管理方面作出更多探索,实现金融产品的多样化和适老化,真正实现金融服务对公众实体性养老需求满足的支持。”袁帅进一步指出。
同时针对解决养老金“三支柱”发展不均衡问题,袁帅提出要加快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改革发展。
具体而言,“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以及鼓励政策灵活性,为养老金资产管理、养老产业投融资等养老金融相关业务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要做好财税政策的优化设计以及相关部门间的通力协作;放宽第三支柱税金融产品投资范围,鼓励银行理财、养老储蓄等多元化金融产品上市,允许各类金融产品公平竞争;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特别是在保值增值方面为养老保险体系的建设提供足够的支撑;强化养老金融教育,提升我国全民养老金融素养;开展针对我国养老产业的创新模式探索和实践,诸如时间银行、新型商业保险等。”袁帅表示。
“随着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发展,其与资本市场将形成相互促进的局面,我国资本市场产业深度不足,缺乏长线、机构主导的投资资金,而养老金是资本市场长期稳定资金来源,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将承载弥补我国养老金缺口和助力资本市场发展的双重使命,同时伴随着资本市场建设不断完善和监管的规范,交易市场进一步成熟,也将反哺第三支柱建设,将形成‘取之于民、用之于业、惠之于民’的良性循环。”袁帅进一步表示。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