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敏 见习记者 李明会 北京报道
一直以来,“养老”都是两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今年两会也不例外。“加强养老服务保障”更是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成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多位来自社会不同领域的全国政协委员围绕“涉老民生清单”建言献策,为“银发一族”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
其中,在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方面,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委主委解冬坦言,虽然个人养老金发展为促进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供了有利契机,也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但目前第二、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吸引力有待提高,产品创新不足,养老保险配套体系建设相对滞后。
对此,解冬建议,“加强第二、三支柱制度吸引力,鼓励金融机构加快产品创新,提升养老保险综合服务保障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解冬在建议中还提到,要完善个人养老金账户提取的流动性功能。而目前该账户属于封闭式运营,在个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后才可以取出。
第二、三支柱制度吸引力有待提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出顶层设计。
“十四五”规划纲要更是明确,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指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国际上也是普遍采用“三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责任共担。
目前,我国也是采用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基本架构,各支柱在发挥的功能方面各有侧重。其中,基本养老保险作为第一支柱,由财政兜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充当第二支柱,是对第一支柱的有效补充;而包括个人养老金、商业养老保险等在内的则作为第三支柱,加强保障能力。
然而,从具体实践来看,解冬认为,存在三个具体问题。
“一是第二、三支柱制度吸引力有待提高。”她解释道,企业年金为企业自主建立,目前一般是大中型国企或盈利较好的企业采用,大多数中小微企业尚未建立,整体参保率不到7%,个人作为企业员工直观感受不明显,且大量自由职业者无法享受企业年金税优政策。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为自愿参加,允许所有参保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参加,但只有达到个税起征点以上的劳动者才能真正享受到个税抵扣政策,且年缴费额度相对较低,账户功能吸引力有限。第二、三支柱之间账户尚未打通,配套税收优惠支持力度不够。
“二是养老金融产品创新不足。”解冬指出,银行、保险、基金等养老金融产品的养老功能和长期属性仍不够突出,各家金融机构存在一定程度同质化竞争,缺乏差异化、综合性的养老金融产品组合。个人养老金市场化投资规模和范围仍较为有限,养老金融产品收益率不高,较难实现养老金保值增值目标,无法有效吸引和激发老百姓的养老金融需求。
“三是养老保险配套体系建设相对滞后。”解冬表示,养老保险统计标准尚不完善,跨部门监管协调机制还可进一步完善。养老金融基础数据库共享平台尚未建立,缺乏市场需求、风险偏好、财富积累、收入现金流等特征数据。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养老保险产品缺乏代理人服务机制,影响产品推广。居民对养老金融的认知有待提升,投资者教育亟待加强。
多途径提高第二、三支柱的吸引力
针对上述问题,解冬提出三条建议。
“一是加快提升第二、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吸引力。”解冬建议,个人养老金账户针对低收入群体或纳税临界点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免税政策,如:在提取时不需按照3%税率缴税。探索个人养老金税优缴费试点,如适时提高年缴费限额。打通第二、三支柱账户转换功能,将第二、三支柱税收优惠统一或合并计算,未加入第二支柱的劳动者可叠加企业年金4%税收抵扣额度。
“二是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养老金融产品创新。”解冬建议,培育和吸引优质养老金融机构,鼓励开展差异化产品创新,增强财富管理和风险保障等综合功能。将居民已购买人寿保险按一定额度自动纳入个人养老金账户。扩大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投资管理人和金融产品投资范围,适时允许配置公募型保险资管产品,支持投资母基金、股权债权计划、基础设施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创新工具,完善个人养老金账户提取的流动性功能。
“三是着力增强养老保险配套体系综合服务保障能力。”解冬提出,要完善养老保险统计标准,搭建跨部门监管协调机制。建立养老金融基础数据库共享平台。建立养老金融宣传与公共服务机制,在提升居民养老金融知识同时,也提升反欺诈识别能力。探索养老金融国际合作创新模式,为构建适应中国式现代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张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