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兆寰 北京报道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凝聚全社会力量推进乡村振兴是党中央的重要方略。近年来,各地在政策激励、资本推动、市场驱动等方面广泛引导民营企业发挥产业优势,积极参与乡村产业振兴,已形成了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村企联建发展的局面,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扎实基础。
但是,仍然存在诸多薄弱环节,比如金融助企惠农存在不足,适合农村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不足等。
对此,在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天工国际董事局主席朱小坤带来一份《关于支持和激励民营企业参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他指出,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放宽低息免息政策适用范围。鼓励社会资本支持“基础设施下乡”;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信用业务,完善企业信用画像路径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同时,坚持产业振兴导向,进一步优化激励措施,推动企业加强与乡村产业协作,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提升农业产业项目的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发展田园观光、健康养生等新业态,引导企业依托项目开展人才孵化基地建设,为创办家庭农场、合作社及农村人口就业提供人力支持。
薄弱环节亟待改善
五年来,中国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持续抓紧抓好农业生产,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不过,在专业人士看来,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影响民营企业参与振兴乡村建设的薄弱环节,包括土地供给还不能完全支撑起产业的集约化、规模化用地需求,土地调整调剂难、荒地开发的配套设施建设难、已登记为其他经营实体所用的土地在该实体清算后转化利用难等问题较为突出。
同时,合作合股经营占比低,组织标准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规模经营、村集体“经营权”入股等经营方式相对较少;直接落实到村集体土地的投资占比较低,企业投资主要投向城镇工业区、加工区。
此外,涉农产业周期受季节性、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影响较大,导致企业利润率逐渐下降,缺少相应的政策支持。
发挥资金撬动作用
面对诸多问题,朱小坤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直言,要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乡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保障农村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需求。出台相关政策,以县(区)为单位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与产业规划,统筹乡村建设用地供给,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加强农户集中居住区配套产业发展和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要素供给。
特别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放宽低息免息政策适用范围。拓展“小微创业贷”“苏科贷”“苏农贷”“环保贷”等政银合作融资支持范围和对象;完善大型农业设施、农机具等抵押融资举措,因地制宜开展优势特色农业保险业务,加快风险补偿和贷款担保联动。
另外,还要创新村企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培育新型村企合作主体,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发展增值收益;鼓励企业吸纳村集体、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或与合作社联营兴办企业,在明确权属权责、保证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不减的前提下,构筑权益共享机制,为农民增收提供更多权益机会。
编辑:严晖 主编:夏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