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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老牌药企香雪制药因“广告合同纠纷”被强制执行36万元 去年前三季度净利下滑1867.8%

孙梦圆 2023-3-17 17:12:23

本报记者 孙梦圆 于娜 北京报道

广州老牌药企香雪制药,再次被法院列为执行人。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近日披露,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被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65162元。天眼查显示,上述被执行信息,所属司法案件涉及《驰众广告有限公司与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的案件》。

3月17日,《华夏时报》记者拨打香雪制药证券部电话,对方表示该案件已经处理完成,细节不方便透露。

再成被执行人

资料显示,香雪制药成为被执行人源于驰众广告有限公司(下称“驰众广告”)与其相关的广告合同纠纷。此次被执行人相关案号为(2023)沪0105执1649号,立案日期为2023年3月7日,执行法院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驰众广告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案件民事裁定书》,上诉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驰众广告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2022)沪0105民初4179号民事裁定,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不过,3月7日,香雪制药的上诉最终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并裁定为终审裁定。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香雪制药还有一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2022年9月,香雪制药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安泽县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相关案号为(2022)晋1026执342号,当前全部未履行。

案件详情显示,被告山西安泽连翘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需支付原告山西振东道地药材开发有限公司中药材货款635.33万元。香雪制药持有被告100%股份,对前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经营中经常会出现诉讼,诉讼本身不能代表公司经营一定有问题,但是列为失信人,并且还没履行,意味着公司账目没有钱,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样,这个公司经营状况就不是很好了。”许浩对本报记者表示。

除了列为被执行人,记者梳理发现,香雪制药旗下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均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形。

根据信用中国,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的穗黄市监处字﹝2022﹞101号显示,广东九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发布虚假广告且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明显偏低的”的违法事实。

2021年11月29日,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广东九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涉嫌广告违法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经查,当事人在名称为“九极通”的微信小程序经营网上商城,并在网上商城的商品详情页上发布广告对商品进行宣传。自2021年10月16日至2021年11月29日,当事人在“天资韵胶原蛋白果味饮品”详情页发布了图片附带文字的广告,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宣传的来源及真实性、科学性的依据。当事人自行设计、制作、发布该广告,该广告的费用无法计算。

其中“活血散瘀”、“预防疾病、预防骨质疏松”、“从而能够达到预防血管破裂栓塞等不良症状出现的目的”等文字的广告使用了医疗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东九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罚款25万元。

另外,香雪制药披露的《关于孙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司孙公司广东香雪医药有限公司广告违法被罚30万元。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穗黄市监处字[2021]327 号)显示,2020 年 4 月,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香雪医药进行调查。

经查明,2020 年 2 月 26 日至 2 月 28 日香雪医药在网站 www.xphcn.com 和微信公众号“香雪制药”发布“疫情居家预防”“广州市卫健委推荐”“广州疫情中医药防控专家组连开”等内容对“粤抗 1 号”瓶装凉茶饮料进行宣传。

香雪医药无法提供材料证明广州市卫健委、广州疫情中医药防控专家组推荐过“粤抗 1 号”瓶装凉茶,无法提供材料证明“粤抗 1 号”瓶装凉茶有居家预防疫情的作用,无法提供“5 盒疗程装”用语表述的根据。上述广告内容,由香雪医药自行设计、制作及发布,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据悉,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从轻处罚,责令香雪医药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 300,000 元。

“公司经营中频繁出现纠纷讼诉,必然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北京盈科律所律师郭干辉曾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一方面会给公司声誉、形象等带来负面的影响,另一方面讼诉案件如果发生赔偿损失,将对公司的资金链造成压力。

净利润下降1867.8%

香雪制药成立于1997年,2010年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以中药制造为主营业务,包括现代中药及中药饮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辅之医疗器械、软饮料、少量西药产品及医药流通等业务,其中成药产品包括抗病毒口服液、板蓝根颗粒、橘红系列等。

上市后,香雪制药净利润曾在2014年达到1.97亿元的高峰。此后,净利润水平逐渐下滑,2015年—2018年分别同比下降9.91%、62.76%、0.13%、14.41%。2019年、2020年,香雪制药的净利润虽然连续两年出现一定幅度上涨,但再未突破亿元,其中2020年的净利润为0.98亿元。

尽管今年以来,受甲流等多种上呼吸道疾病多发因素影响,抗病毒药物销量直线攀升,香雪制药多次表示,自己的主营产品香雪抗病毒口服液订单已经排到一个月后,但依然难以掩盖去年糟糕的经济收入。

财报显示,香雪制药2022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减1867.8%,三费占比上升明显。截至本报告期末,香雪制药营业总收入17.46亿元,同比下降21.95%,归母净利润-2.99亿元,同比下降1867.8%。按单季度数据看,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5.55亿元,同比下降20.88%,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1.28亿元,同比下降283.69%。

具体来看,2022年前三季度,香雪制药毛利率为24.58%,同比减10.88%,净利率-15.69%,同比减835.2%,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总计6.51亿元,三费占营收比37.3%,同比增59.03%,每股净资产4.01元,同比减27.34%,每股经营性现金流0.17元,同比减32.26%,每股收益-0.45元,同比减1600.0%。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14亿元,同比下降32.26%;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3.56亿元,同比减少1.59亿元;公司营业收入现金比为113.38%,净现比为-38.19%。

对于2022年业绩亏损,香雪制药表示,公司2022年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管控、市场竞争、经营等因素影响,公司全年中成药产品销售不达预期,产品主要原材料成本上涨;出售广州市香雪亚洲饮料有限公司63%股权和湖北天济药业有限公司35%股权后均未纳入合并范围;财务费用同比增长较大;对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初步测算计提资产减值约10000万元,对存在的诉讼事项预计负债约6000万元,综合使得营业收入同比下降较大,利润亏损。

编辑:颜源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