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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加个锤子”员工痛批强制加班!工会、劳动监察介入!中国电科回应:不是我们的人!

孙琪 2023-4-5 20:02:40

4月4日,疑似“中国电科清明节强制加班怒怼领导”的相关聊天记录在网络上传播。

根据网上聊天截图显示,事情起因是中国电科(CETC)成都区软件开发事业部的一名员工陈某,因领导安排清明加班而暴怒,将自己在过去一段时间加班的怨气一并发出,并引起了部门同事的集体共鸣,纷纷要求辞职。目前,疑似当事人陈某回应已经离职。

中国电科回应: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

5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回复人民网财经表示,网传微信群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

中国电科新闻发言人表示,近日,中国电科关注到多个网络平台根据网传“CETC成都事业部(413)”和“CETC-软件开发课(27)”两个微信群聊天记录,发布和传播有关中国电科的不实信息和言论。中国电科高度重视,认真排查,上述微信群聊天记录所涉单位和人员,非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和员工。对于传播、扩散虚假不实信息的行为,集团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成都劳动监察部门回应:“早8晚11”如属实,公司涉嫌违法

5日上午,记者致电成都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工作人员表示,已注意到相关网络舆情,将进一步前往涉事公司了解情况,调查核实。

这名工作人员称,清明节属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如若安排员工加班,需支付300%费用;如果网络截图所传员工“早8晚11”工作的情况属实,那么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每天8小时工作制,加班不超过3小时),将对其依法处罚。

四川省与成都市总工会介入

据中工网消息,4月5日,记者从四川省总工会获悉,对于当前舆论广泛关注的疑似“中国电科员工怒怼领导清明节强制安排加班”的工作群聊天记录在网上曝光的相关情况,四川省总工会已第一时间启动工作程序,积极跟进协调处置,认真核查相关情况,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事情经过

根据网上聊天截图显示,这事发生在中电成都分所的工作群里,某部门清明节需要加班,一位直属领导在群里问大家是否有人自愿,没人应答!于是指定了陈某与另一名员工。之后,陈某明确拒绝加班要求,并怒怼该领导董某,另把整个部门过去在工作中时常加班的怨气通通发泄出来。陈某此举也引发多个部门同事共鸣,以集体辞职来表达支持,最终导致软件开发部门23人集体请求辞职,硬件和其他部门员工也有几十人纷纷请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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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另外截图显示,此事在“CETC成都事业部”的413人微信大群中也传播开来,另一位上级领导黄某也被怒怼,随后疑似大领导龚总介入此事,并召集所有管理层人员次日开会。之后,有同事告诉陈某,经公司领导开会决定,“4、5号所有上个月加班超过48小时的,都带薪休假一天”,并赞陈某“为多少人争取到了一天带薪休假”。在该聊天大群中,龚总表示“我们不要怕提意见,公司运行难免有各种各样的错误,就是要敢于提出来……但是,我们提意见也要讲方式方法,不要伤了同事和气。”随后,被怼的黄某和董某也公开道歉。

员工有拒绝节假日加班的权利

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也就是说,员工有拒绝节假日加班的权利。

员工又如何证明自己加过班?@法律人袁亚洋 表示:“最直接的加班证据是考勤记录,但实际上我们拿到的考勤记录可能并非是原件,或者只是一张纸,没有公司的盖章是很难得到法院的认可的。还有一类是实际加班证据,比如加班时的邮件往来记录、工作成果的产出,或者是申请加班的记录,这些都可以作为事实上的加班证据。”

如果要用微信聊天记录作为加班证据,聊天记录中要包含两个关键因素:①领导要求员工加班,比如“我们今天一起加班”,或者是“你周六来上班”;②对应时间段的工作沟通记录或邮件。(来源:人民网、中工网、北京日报、九派新闻等;整理:孙琪)

编辑:李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