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北京市就长峰医院火灾事故召开情况通报会。
通报会上,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和建表示:火灾令人痛心,教训极其深刻。在这里,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遇难人员表示深切哀悼,对遇难者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对事故伤员,我们将全力以赴予以救治,调集精锐医疗力量,科学制定救治方案,尽最大努力争取早日康复。
发布会现场,全体人员起立,为遇难人员默哀。
发布会通报,截至今(19日)早9时,经转院救治无效,29人不幸死亡。
4月18日12时57分,丰台区消防救援支队接警,北京长峰医院住院部东楼发生火情。接警后,消防、公安、卫健、应急等部门赶赴现场处置。13时33分,现场明火被扑灭。15时30分,现场救援工作结束,共疏散转移患者71人。
截至4月19日6时,71名转运伤员中,在院治疗39人,出院3人,死亡29人。在死亡人员中,男性13人、女性16人;长峰医院住院患者26人、患者家属1人、护工1人、护士1人;北京26人,河北、湖南、山东各1人。26名长峰医院住院患者平均年龄71.2岁,最小40岁,最大88岁,其中40-49岁2人,50-59岁3人,60-69岁3人,70-79岁13人,80岁以上5人。在院治疗39名伤病员,危重3人、重症18人、病情平稳18人;男性17人、女性22人;长峰医院住院患者29人、患者家属5人、护工2人、医护3人。
下一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密切关注伤病员病情变化,集中全市专家力量,调配优质医疗资源,制定最有效的诊疗方案,采取最有力的保障措施,尽最大努力保障每一位伤病员的生命安全。
事故具体原因和损失
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在北京市19日中午举行的长峰医院火灾事故通报会上,北京市消防总队副总队长赵洋通报了此次火灾的事故原因。
赵洋表示:经初步调查,事故系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事故具体原因和损失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下一步,我们将痛定思痛,举一反三,聚焦医院、养老机构、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等场所、单位,扎实开展排查整治,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王某玲等12人被刑拘
长峰医院火灾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会同消防等相关部门,连夜开展调查访问、勘查检验等工作。
经查,北京长峰医院院长王某玲(女,44岁)、副院长汪某(女,37岁)、总务科主任王某阳(男,50岁),施工公司负责人王某峰(男,47岁)、现场施工人员程某君(男,33岁)等12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上述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侦查调查、完善固定证据,依法打击处理。(来源: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情况通报会、北京日报等;整理:李云鹏)
编辑:方凤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