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靴子落地!华控赛格因信披违规被罚,时任董事长等三名高管合计被罚140万元

齐萌 张智 2023-5-25 18:37:40

本报记者 齐萌 张智 深圳报道

时隔三个多月,华控赛格(000068.SZ)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终落地。

5月23日,华控赛格披露,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深圳证监局表示,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导致公司2017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年半年报及年报、2019年半年报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深圳证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对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华控赛格董事长黄俞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华控赛格董事、总经理邢春琪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任华控赛格副总经理赵小伟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对《华夏时报》记者指出,华控赛格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信息披露义务。其多年来财报存在重大遗漏,违反了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他表示,上市公司违规披露可能会扰乱资本市场,如果信息披露不真实或不充分,可能对股民的投资决策造成误导,损害投资者的利益,挫伤股民投资积极性,而且不利于股市的正常发展。

有业内人士指出,对公司来说,可能会降低公司的声誉和信誉度,影响公司的融资和业务发展。此外,公司还需要承担罚款和其他可能的法律责任,这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违反信披多年财报存在重大遗漏

据本报此前报道,2月6日晚间,华控赛格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720231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如今立案调查结果已落地。经查明,2017年1月,华控赛格与同方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同方投资”)订立《委托理财协议》《承诺函》,约定同方投资委托华控赛格理财,委托资金432345600元,华控赛格承诺按照协议归还本金及收益。上述合同涉及的金额分别占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9.57%、46.17%和45.16%。

根据规定,公司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该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但公司却未按规定披露,导致公司2017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 2 年半年报及年报、2019年半年报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深圳证监局认为,华控赛格上述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同时,时任华控赛格董事长黄俞、副总经理赵晓伟、董事、总经理邢春琪三人违反规定。黄俞时任华控赛格董事长,主导决策订立重大合同等事宜,知悉《委托理财协议》,签署了2017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年半年报及年报、 2019年半年报及年报书面确认意见,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构成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邢春琪时任华控赛格董事、总经理,签署了《委托理财协议》,签署2017 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年半年报及年报、2019年半年报,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构成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赵小伟时任华控赛格副总经理,知悉公司与同方投资之间存在《委托理财协议》,签署2017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年半年报及年报、2019年半年报,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构成了“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对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黄俞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邢春琪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赵小伟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监管下A股上市公司信披违规现象仍屡禁不绝

付建表示,对于华控赛格存在违反《证券法》的规定,证券机构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后,投资者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证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赔偿的几率相对较低,举证难度较大。

同时,上述业内人士也表示,股民索赔的几率相对较小,索赔难度也较大。因为股民需要证明自己的投资损失与公司的信披违规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证据,而且公司罚款的金额相对较小,可能不足以支持股民的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在监管下,如今A股上市公司信披违规现象依然明显。自5月以来,多家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5月5日盘后,冠农股份(600251.SH)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5月7日晚间,西陇科学(002584.SZ)发布公告,因涉嫌信披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西陇科学在自查时发现,前期存在部分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从而导致前期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营业毛利被多计。

5月12日,ST龙净(600388.SH)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5月15日晚间,ST实达(600734.SH)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3年4月28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信披违规会影响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降低投资者的信心和参与度,对公司的股价和市值产生负面影响。此外,信披违规还可能引发投资者的纠纷和索赔,对公司的声誉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就目前A股对信披违规惩治手段,付建表示:“根据我国《证券法》第⼀百九十三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为了避免此类事件发生,除了要加强监管,上市公司更应该遵守法律法规。”

上述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信披违规的惩罚力度相对较轻,需要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和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公平性。此外,监管部门还需要加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监管和审核,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发现和处置,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5月23日,《华夏时报》记者就相关问题致函华控赛格,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