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芸茜 见习记者 刘昱汝 北京报道
又一家央企集团发声“打假”!
近日,中信集团官网发布严正声明称,有不法分子冒用中信集团子公司名义设立公司,并列出18家“假中信”公司的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6月以来已有多家大型央企、国企发布相关打假声明,包括中国稀土、国铁集团、中国商飞、中船贸易、中广核等。
“央企身份优势多、利益大,一些企业就假冒央企以谋不正当利益,给相关方带来负面影响。”中国海洋大学中国混合所有制与资本管理研究院特邀研究员严学锋向《华夏时报》记者分析指出,一些企业假冒央企,借用央企的影响力、美誉度等进行投机、诈骗。企业可能骗取巨额的政府补贴、掏空政府的配套资金,留下烂尾工程、损害民生,损害当地政府的声誉;假冒央企可能侵占合作企业的利益,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中信集团打假事件的发生再度引发社会对假冒国有企业问题的关注。“假央企”为何屡禁不止?如何解决“冒牌央企”问题?
专家:假借国企信用背书是主因
近两年央企、大型国企在房地产领域取得了明显的竞争优势。一部分人选择远离民企特别是中小民企的期房。相对比民企烂尾现象不少、风险不小,央企身份在房地产领域很明显,大部分人认为央企更为可靠,央企、国企房地产更有社会责任。
可以看出,人们对于央企信心十足,这也是不法分子为何“碰瓷”央企的原因。
对于为什么罕见假冒民企?严学锋认为利益驱动是关键。
严学锋直言,第一,央企身份更有利于获得其他央企、地方国企认可,进而开展央企与央企、地方国企的合作,包括控股地方国企;第二,央企身份更容易获得银行信贷支持、且额度更大、利率更低等优惠;第三,近年来,央企实力雄厚、业绩不俗,知名度高,一些央企的品牌影响力大、美誉度高,获得社会的广泛认可。
严学锋向记者举例,央企如果要控股业绩不佳、面临退市的上市公司,往往被视为重大利好,股价会短时间内大涨;一旦假冒央企身份曝光,股价很可能暴跌,中小股东的利益可想而知。
Co-Found智库秘书长张新原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冒牌央企的出现和目的通常是为了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和包装企业形象。这些冒牌央企可能追求各种目标,如获得政府合同、吸引投资、获得信誉,进而获取其他商业机会等。对于地方政府、大型企业或普通投资者来说,冒牌央企的出现可能引发信任危机,影响合作和交易的正常进行,甚至对其资金和投资安全造成影响。
近年来,假冒央企事件屡禁不止。部分不法分子通过伪造公章、虚假证件等方式,恶意将企业注册为中央企业下属子公司,冒用中央企业名号开展经济活动,挂靠的“假央企”“伪国企”对外招摇撞骗。
一位业内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企业假冒国企的套路主要有三种:第一,伪造工商登记材料,虚构持股关系;第二,擅自使用国企字号或商标,制造混淆;第三,曾经与国企有合作关系,合作结束后仍然擅自打着国企旗号对外宣传。
打击假央企行为不断
事实上,假冒国企央企的案例层出不穷。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6月29日,国家电投发布《关于不法企业假冒国家电投集团所属子公司有关情况的严正声明》。声明称,近期国家电投发现不法分子通过伪造相关材料等方式,将中电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电投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发中汇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鑫源智诚实业有限公司注册为集团下属公司的子公司。
国家电投称,经核实,上述公司及其设立的系列子公司与国家电投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等关系,其一切行为与集团无关。
其实,类似的声明还有不少。在此之前,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国铁集团、中国商飞等均发布过类似声明,并揭露诸多虚假投资理财项目的“面纱”。
这些虚假投资理财项目的产品都“碰瓷”央企项目,如“线上航运投资业务”“呼南通道建设”“沿海通道建设”“京兰通道建设”“小额期权”“股份期权”等,是一个个装饰华丽的“陷阱”。
4月26日,国务院国资委公示了第三批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据了解,本次集中公示的假央企数量近300家。
记者注意到,这已经是国资委第三次集中公示假央企名单。此前,国资委曾在2021年和2022年两次对“假央企”和“伪国企”进行集中公示,三次累计公示的假央企数量超1000家。
早在2021年10月,26家中央企业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对外公告了353家假冒国企名单。通告社会各界,上述公司及其下设各级子公司均为假冒国企,与中央企业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等关系,其一切行为均与中央企业无关。提醒社会各界提高警惕,注意防范风险。
2022年9月,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发布了第二批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涉及企业528家。
记者梳理发现,从800多家假冒国企的企业来看,企业名称里常常含有“中”“国”等字。从注册登记机关所在地分布来看,假冒国企几乎遍布全国各地。从所涉及的行业领域来看,涉及行业包括建筑施工、房地产、能源、投资、贸易、文旅、石油化工、交通运输、人力资源服务等。
从根源上杜绝冒牌央企
那么,如何杜绝“假央企”的出现呢?张新原认为,严密的监管和审查机制,通过加强对企业注册和经营行为的核查,以减少冒牌央企的注册;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提高人们的警惕性和对冒牌央企的辨别能力;加强与市场监管执法部门的协作,对涉及冒牌央企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和惩处。
对于假冒央企的行为,近年来国资委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然而,解决‘假央企’问题是个系统工程。”严学锋表示,第一,制度层面,提出竞争中性原则,并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上,切实市场化地推行各种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公平合作;第二,国资监管机构、央企加强常态化通过互联网正式、公开披露央企、央企控股、参股企业名录,方便各界随时查阅,并设立电话方便外界核实;第三,国资监管机构、央企及时、正式地公开曝光假冒行为;第四,及时依法维权,让假冒者付出声誉、法律代价;第五,媒体发挥重要作用,弘扬守法诚信、竞争中性等,化解对所有制的误区、对一些所有制的盲目认可,促进人们理性看待所有制。
张新原也表示,国资委等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解决冒牌国企问题。首先,加强了企业注册审批和排查工作,确保只有合法的央企才能得到注册批准;其次,国家对冒牌国企的打击力度加大,重点打击和整顿违法经营行为,并对涉及假冒国企的人员进行严厉处罚;最后,加大宣传工作,提醒公众警惕冒牌国企并及时举报。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冒牌国企问题应该会得到有效遏制。
记者了解到,为打击假冒央企,中央企业在集团层面建立了举报机制,畅通挂靠经营、假冒国企举报渠道,设专人接待来信、来访。如遇“假央企”,可在第一时间举报。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