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诗萌 北京报道
7月1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下称《意见》)等文件。
从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指的是从控制能耗总量和强度转变为控制碳排放总量和强度。事实上,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了这一转变方向,但在过去的一年半时间里,《意见》文件和实施细则始终没有出台。而此次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意见》,意味着碳排放双控的制度基础建设也将出现提速。
中央双碳领导小组咨询专家彭应登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随着我国可再生能源的迅猛发展,非化石能源的供应比例在逐步提高,作出这一转变非常及时和合理,有利于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尤其是对云南、贵州等中西部可再生能源较为丰富的省份来说,能耗双控的刚性约束已经对经济建设产生了一定的制约,可再生能源开发不计入碳排放双控,更加有助于实现高质量的发展。
转型有何深意?
自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以来,我国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据统计,“十三五”期间,我国以年均2.8%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年均5.7%的经济增长,单位GDP能耗大幅下降,节约能源约6.5亿吨标准煤,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
不过,在实现能耗双控目标的过程中,也出现过一些偏差的苗头。2021年底,在收到能耗强度、总量预警后,部分地区采取了停产、限电等“运动式减碳”的措施,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对此,当年年末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科学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防止简单层层分解。
同时,从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也直击当前部分中西部绿色能源大省的发展痛点,例如绿色能源年发电量占比超过90%的云南、太阳能发电量排名全国第一的青海等等。彭应登指出,如果以能耗双控的刚性标准去要求这些省份,其工业发展多多少少会受到约束。向碳排放双控转型后,可再生能源不再计入能源消费总量,对这些地区经济发展的制约也会相对减少。
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李福龙在2022年7月在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从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一方面更加鲜明地突出控制化石能源消费的政策导向,有利于鼓励和推动可再生能源更进一步地加快发展,加快能源结构转型;另一方面,有利于统筹发展和减排,有利于统筹能源安全和转型,今后可以更多依靠非化石能源的增长,来满足能源消费合理的增长。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转向碳排放双控后非化石能源可以不算在能耗当中,这是一个较大的转变,将有利于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同时,面向“双碳”目标,将控制碳排放总量和强度作为目标也比控制能耗更有意义,是中国实现“双碳”目标的必经之路。
强化碳排放强度控制
无论是采取能耗双控还是碳排放双控的行动,最终目标都是如期实现碳达峰。近两年,我国已经公布了具体的碳达峰目标,即202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彭应登指出,我国碳达峰考核主要是釆用碳排放强度指标,因此在碳排放双控的两个指标中,更关注的是碳排放的强度,也就是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如果我国传统的高载能行业能实现高质量的产出,GDP增大同时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时有所下降,那么碳排放强度也会显著降低。而在碳排放总量方面则要相对弱化,要看到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仍要为实体经济保驾护航,能源转型也是支撑我国高载能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一个手段。
李福龙在上述发布会上也指出,保持能源消费和供应的适度或足够弹性,对现阶段的中国是非常重要的。作为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14亿人口大国,我国能源消费在今后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还将保持刚性的增长。例如我国的人均用能水平和G7国家相比,是G7国家的53%左右,和OECD国家相比,是OECD国家的63%左右。客观上中国完成现代化进程,能源消费还有一个合理的增长空间,所以控制上、管理上、供应上要有一定的弹性。
因此,中央深改委会议也提出要求,要坚持先立后破,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优化完善调控方式,加强碳排放双控基础能力建设,健全碳排放双控各项配套制度,为建立和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积极创造条件;要一以贯之坚持节约优先方针,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地做好节能工作,用最小成本实现最大收益;要把稳工作节奏,统筹好发展和减排关系,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科学调整优化政策举措。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