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7月19日,一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全文发布,三个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七个方面的方向性要求,一下子把对提振民企信心的讨论提到了高潮,也一下子把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政策的期盼推到了顶点。
民营企业家积极回应,将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落脚到“用户价值、产业价值、社会价值”这“三位一体”之上,把“探索可持续社会价值创新”作为全部业务的底座。
从近期央行宣布完成对头部平台企业的整改,到李强总理主持召开平台企业座谈会,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是从来没有改变过的总体方向;而此次《意见》七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不仅有一再强调的内容,也有新鲜出炉的办法,从优化环境、加大支持、强化法治,到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企业家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最关键的还是第七方面,加强组织实施。如何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下,推动政策合力,提振民企信心,是《意见》出台之后,民营企业家们最大的期盼。
近期连续召开了三场部长级民营企业沟通座谈会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在7月20日就做出了积极的表态,作为《意见》的“1+N”的配套措施,两份文件会很快出台,一是推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二是制定印发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文件,聚焦重点领域,健全要素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
同时,国家发改委还将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清理,推出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推动政策合力、提振民企信心。
比如,对市场准入和退出、强制产业配套或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出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通报;在招标投标领域,制定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这些举措,都是非常具体地、扎扎实实地在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环境。
这就是通过大量政策措施的集中推出,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切实推动《意见》落地见效,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际上,还有大量的政策指向,也都在这份《意见》中被明明白白地陈述出来。在《意见》中关于“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部分,俨然就是一份稳增长、促创新的民企政策指南。
比如,在“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上,加大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创新产品迭代应用;推动不同所有制企业、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开展共性技术联合攻关;支持民营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和成果转化。
比如,在“鼓励提高国际竞争力”上,政策将更好指导支持民营企业防范应对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长臂管辖”等外部挑战,强化部门协同配合,针对民营经济人士海外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防范化解风险协作机制。
再比如,在“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上,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民营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领域建设。
在“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上,还特别强调,为资本设立“红绿灯”,完善资本行为制度规则,集中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
《意见》中的政策指向涉及方方面面,创造就业、拓展消费、国际竞争,尤其是在短期稳增长和中长期高质量发展的平衡上,《意见》将给予民营企业足够的信心,敢于逆势投资,不仅是鼓励参与到基础设施投资,尤其还要鼓励参与到制造业升级的投资。
在此条件下,才会有一个发展壮大了的民营经济,才能让民营企业在投资需求下,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发出更多的薪水,有了更多的就业,更多的收入,才能创造出更多的消费,从而真正地稳住内需,拉动内需,形成一个真正统一的国内大市场。
我们相信,更多的“1+N”的配套措施将会尽快出台,必将迅速形成政策合力,真正把民企的信心提振到参与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上去。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