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芸茜 见习记者 刘昱汝 北京报道
高管作为上市公司的核心关键人,其动向备受关注。今年以来,多名央国企上市公司高管离职。7月29日,上港集团董事、总裁严俊,北方国际董事长陈德芳等国企负责人也因工作变动辞职。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日晚间,年内已有30家央国企上市公司“一把手”离职公告发布。
中国海洋大学中国混合所有制与资本管理研究院特邀研究员严学锋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高管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企业的管理与发展。作为核心人员,他们的管理能力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一把手”辞职可能在一段时间内导致企业稳定性受影响,不过为了引入更优秀人才,提升企业整体实力与竞争力,对企业发展战略进行重新梳理和优化,也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多家央国企上市公司“一把手”离职
据《华夏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日晚间,上半年有30家央国企上市公司发布“一把手”离职公告,也出现了个别企业高管人员集体离职或“扎堆”离职的现象。其中,有18人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职位;7人因到退休年龄辞去职位;5人因个人原因辞去职位。
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董事长职位的有太极股份、中国软件、东阿阿胶、金种子酒、远光软件、现代投资、电投能源、太阳能、新疆交建、五洲交通、海油工程、中化国际、柳钢股份、中国卫通、杭州热电、云铝股份、北方国际、上港集团。
“辞职的原因多样,有调任、另谋高就、到龄退休等,除了这样的常规原因之外,也有其他可能。”严学锋表示,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董事长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企业的管理与发展。作为核心人员,他们的管理能力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一把手”辞职可能在一段时间内导致企业稳定性受影响,不过为了引入更优秀人才,提升企业整体实力与竞争力,对企业发展战略进行重新梳理和优化,也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在严学锋看来,一个成熟的企业,相较而言可以更好承受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变化、尤其是短期内,更值得投资者长期信任。某知名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近年董事长更换频繁,但业绩向上、股价整体向上,长期来看投资回报不俗。其实,影响投资决策的因素很多,在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时代,投资在相当程度上是投人,特别是董事长、总经理。总体来看,德能勤绩廉佳的企业核心管理团队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投资者该理性对待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变动。
中泰证券研报分析,从财务数据看,董监高“大换血”主要有三方面原因,即上市公司现金流不佳、财务杠杆的上升、业绩回落的压力等。对于公司股价影响,一是“背锅”现象,在上市公司面临业绩回落,经营活动面临重大风险时,更换管理人员,成为公司寻找“替罪羊”的方式。这种情境下,即使更换人员也不一定会带来公司绩效的好转,股价可能也不会出现大幅回升,甚至可能面临进一步探底。二是正面激励现象。但总体来说对股价提振作用有限,更多时候是二者关系呈现负相关的态势。
“对于因企业内斗特别是非理性严重内斗而导致企业主要负责人辞职的,投资者应多思考,当心公司出现较大爆雷风险,进而是自己的投资损失,做出合理应对。很多时候,投资者短期内很难知道企业主要责任人辞职的真实原因。因而,企业主要负责人辞职后,可以适当关注后续。特别是辞职后被相关部门调查、追责的企业,投资者应该警惕企业爆雷、投资损失的风险。”严学锋补充道。
如何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司控制权变更、资产重组、面临重大处罚或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下,也容易导致高层变动。
基于此,如何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
在严学锋看来,健全公司治理有助于企业管理者有效履职,包括优胜劣汰。解决公司治理问题是个系统、长期工程,主要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健全法治包括公司治理制度设计,通过成本大于收益让企业不敢在公司治理方面违规。同时,让企业可以践行先进的公司治理制度,从中受益。一个辅助手段是,在全社会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如诚信、厚德载物。
第二,公司治理自治层面,持续优化制度、机制、文化。这需要关键少数特别是主要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树立正确的公司治理价值观,以身作则。正确的公司治理价值观,如正确认识、真诚认可公司治理的价值——做好公司治理的收益大于成本,有利于企业高质量发展、股东回报:企业自然更愿意选择合规、持续做优公司治理。尤为重要的是,关键少数要真诚地以公司最佳利益为行事准则,基于此去实现自己的正当私利,而不是基于私利最大化去忽视、践踏公司利益最大化。这方面,国资股东应该成为表率。另外,当公司出现违法、公司治理陷入非理性内斗等问题时,关键少数应该坚守正直,秉承公司最佳利益去做抉择,不附和、不委曲求全,不简单地辞职了之。
第三,建设强大的资本市场,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功能,从而让公司治理欠佳的上市公司在股价、融资方面“折价”,淘汰差的,让公司治理良好的上市公司获得“溢价”。这样,健全公司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建设强大的资本市场获得良性互动。
同时,记者7月31日从国资委研究中心获悉,国资委办公厅已于7月25日发布《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下称《通知》),截至目前,《通知》已经下发至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国企,以助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发布高质量、投资者认可的ESG报告,推动我国ESG高质量发展。
据悉,《通知》的目的是为规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提升有关专项报告编制质量,为此提供了三个核心附件。包括《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课题相关情况报告》《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和《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模板》。其中,《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最基础的披露参考。即从环境、社会、治理三大维度,构建了14个一级指标、45个二级指标、132个三级指标的指标体系,全面涵盖环境、社会、治理三大领域所有重点主题。同时,通过设定“基础披露”与“建议披露”两个披露等级,增强了操作性,具备较好的兼容性。
责任编辑:方凤娇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