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兆寰 北京报道
9月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两周年之际,中国证监会对外发布《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要加快高质量上市公司供给,有效改善新增上市公司结构,优化发行上市制度安排;在坚守北交所市场定位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新三板持续监管优势和规范培育功能,优化新三板挂牌公司申报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备案要求,优化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执行标准。探索建立新三板优质公司快捷升级至北交所的制度安排。
开源证券北交所研究中心总经理诸海滨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此轮改革聚焦于缩短北交所上市整体流程的时间长度,进一步优化加快北交所公司的上市节奏。
“规模发展攻坚期”
证监会指出,北交所正式运行以来,创新型中小企业快速集聚,市场功能稳步发挥;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是北交所规模发展攻坚期、功能完善关键期、层层互动深化期、生态培育巩固期,为把握发展机遇,全面推进北交所高质量发展。
据悉,《意见》提出了北交所发展的主要目标:即争取经过3到5年的努力,北交所市场规模、效率、功能、活跃度、稳定性等均有显著提升,契合市场特色定位的差异化制度安排更加完善,市场活力和韧性增强,形成北交所品牌、特色和比较优势,对新三板的撬动作用日益显现;北交所与新三板层层递进、上下联动、头部反哺、底层助推的格局初步构建,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效果更加明显。
同时,再用5到10年时间,将北交所打造成以成熟投资者为主体、基础制度完备、品种体系丰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透明高效、具有品牌吸引力和市场影响力的交易所,带动新三板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蓬勃发展的孵化地、示范地、集聚地。
新三板和北交所资深评论人、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是证监会对北交所长远发展的纲领性规划文件,是指导北交所未来改革的总施工图,传递了北交所稳步推进改革的积极信号,体现了证监会对北交所市场的呵护之心,有利于北交所高质量扩容和发展,提振北交所投资者信心、活跃北交所二级市场,方便于北交所随后根据市场情况成熟一项落地一项,既给足了市场长远预期,又辅以短期落地实践,最终实现政策利好的厚积薄发。
缩短上市整体流程
《意见》指出,要有效改善新增上市公司结构。按照质优、量适、步稳的要求,统筹包容性和精准性要求,常态化推进北交所市场高质量扩容,夯实市场良性发展和流动性改善基础。促进能够支撑市场深度、体现市场优势、具有品牌效应的企业上市,使北交所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运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重要平台。支持地方政府培育输送优质上市资源,发挥好对区域协调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
同时,坚持把提高公司质量作为重中之重。聚焦北交所市场特点和深层次问题,制定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专项行动方案,促进公司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回报能力和信息披露质量持续提升。支持优质公司通过再融资、并购重组提质增效。落实分类监管、科学监管、精准监管理念,健全持续监管、信息披露、稽查执法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特色监管制度。
此外,优化发行上市制度安排。《意见》称,在坚守北交所市场定位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优化新三板挂牌公司申报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备案要求,优化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执行标准。探索建立新三板优质公司快捷升级至北交所的制度安排。
开源证券北交所研究中心总经理诸海滨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直言:此轮改革聚焦于缩短北交所上市整体流程的时间长度,进一步优化加快北交所公司的上市节奏。同时,通过缩短新三板挂牌时间,增强北交所对优质企业的吸引力。预计此轮改革能够吸引更多的规模更大的优质标的,有助于提升北交所上市公司整体的规模体量。
诸海滨分析认为,《意见》进一步了优化上市流程,提升优质上市公司供给。目前,在北交所上市规则中包含8条必须满足的要求,4项财务要求满足任意一条即可。现阶段在新三板挂牌满12个月属于必须满足条件。2022年11月,北交所推出直联机制,即未来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满一年后1至2个月内,就能实现北交所上市。在这一直联机制下,优质企业可以实现常态化挂牌满一年后1至2个月内在北交所上市(即“12+1”“12+2”)。目前,申请直联机制的企业需要满足符合定位、主营业务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计划明确等共计四项要求,要求本身即对申报企业形成筛选机制。
诸海滨表示,在北交所的整体定位上,强化北交所坚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吸引更多未在新三板挂牌的优质公司,可直接进入到北交所上市申请渠道中,推动专精特新企业的进一步资本化。同时通过此次项改革,推动市场对于北交所定位的进一步认识,明确北交所是培育中小企业的独立市场,是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环节。
将改善流动性作为重点
北交所开市以来,日均成交10亿元左右,流动性水平符合中小市值股票流动性的通常表现。流动性是交易所的血脉,是市场估值定价的重要因素,为更好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进北交所进一步高质量发展,必须有足够的流动性作支撑。一直以来,市场各方对提高北交所流动性水平也提出一些意见建议。
为此,《意见》将改善市场流动性作为重点。一方面,大力推进投资端建设,通过扩大投资者队伍、优化投资者结构、提升投资者参与度,为市场引入更多增量资金;另一方面,通过完善交易机制,更好发挥做市商和融资融券等制度功能,提升交易活跃度。
具体看,《意见》指出,要稳步推进市场改革创新,要扩大投资者队伍。加强精准服务,提高对潜在投资者和已开户投资者的吸引力。研究论证结构性优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引导公募基金扩大北交所市场投资,支持相关公募基金产品注册和创新。允许除创业投资基金之外的私募股权基金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其上市前已投资的企业在北交所发行的股票。加大力度引入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年金等中长期资金。持续加强投资者教育和服务,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
同时,持续丰富产品体系。高标准建设北交所政府债券市场,支持北交所推进信用债市场建设。推出公开发行可转债。丰富北交所指数体系,稳步扩大指数化投资。持续开展北交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公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等产品研究,成熟一个、推出一个。
另外,进一步研究特色交易机制,促进市场保持合理流动性水平。扩大北交所做市商队伍,允许符合条件的新三板做市商参与北交所做市业务。丰富做市商库存股来源。健全北交所做市商评价激励机制。推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推出转融通和做市借券制度,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范围,丰富市场对冲工具。进一步研究降低交易结算服务收费标准。启用北交所独立代码号段,提高股票辨识度。
《意见》还指出,稳妥有序推进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优化新三板分层标准,取消进入创新层前置融资要求。开展新三板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型对接,落地公示审核制度。制定北交所撬动新三板发展的专项方案。促进新三板更好发挥孵化培育功能,切实提升更早、更小、更新优质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获得感。全面优化新三板市场监管基础制度,完善挂牌、调层、上市、摘牌全生命周期监管流程,形成协同一致、衔接有序、成本相适的制度安排,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麻晓超 主编:夏申茶